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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三十六年,冬。
赤县神州,南国,苏湘州城。
朝歌家就住在苏湘城外的一个山坳子里,那里有一个村庄,叫做崃山村。每每要去城里买些家用,村民们都要经过通外村外唯一的山坡。
过了这山坡,就是十里竹海,朝歌最喜欢春雨朦胧时,在这片雾霭茫茫竹海中,寻野菜,挖春笋。
但现在是十月,本来在赤县神州南方,这只能算是中秋,但前不久下了场百年难遇的大雨,在卢元城上游的祖河决堤,结果整个青州十二城都是洪灾泛滥。
令人称奇的是,除了卢元城近乎遭到屠城般毁灭,其他地方除未收的庄稼遭了灾,人却一点没事。
朝歌听大家说,这是老天开眼,施以恩惠。
前些他跟父亲进城时,又听说是有神仙救了所有人,听说有个守城官兵亲眼看到即将冲到苏湘城的洪水,被一只大燕子衔了回去。
听到这个时,朝歌记得父亲只是笑笑。
他问父亲,父亲只是说了句:世上岂有神仙哉,不过是一群有能力的跳梁小丑表演罢了,不过这表演人还没看到就反倒遭了灾,足可见其失败。
当时他不明白,两天后,祖河以南也就是整个潇南,青州钧州之地开始飘起大雪。
雪在南方很罕见,特别还是一大团一大团,下下停停,很快,许许多多地方冰冻三尺了,就是连朝歌家里屋檐上挂着的冰凌都一直长到地上。
朝歌长这么大,第一次看到雪花,第一次感受到雪融化时寒冷,也是第一次穿上厚实棉袄,更是第一次打雪仗、和村里小伙伴踩在打铁大锤都只能夯出印子的湖面上玩耍。
他以前从懂事开始,就被娘亲关在书房里,不是写字就是作画,不是作画就是弹琴读书。
现在实在太冷,砚台都无法磨墨,娘亲也就放任他自由。
朝歌玩累了就回去,躺在娘亲怀里,听着娘亲和父亲温柔说话声,慢慢睡去。
“孩子这么小就给他束发了,你也真是。”坐在朝歌娘亲边上的青衣男子,自然是他父亲。
男子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说话不温不火带着股磁性,无论是那温柔书生气中不失沉稳的样子,还是说话语气,都让人感觉如沐春风,异常舒心。
他伸出手来,将绑着朝歌头发的带子解开,这样就和他一样了,都是头发散开的样子。
其实南国风俗,男子到志学之年也就是十五岁,就要束发,到二十岁弱冠之年,就要戴冠或者戴僕巾,到三十而立之年,就要留发虚须。
朝歌娘亲看起来比他父亲更显年轻,鹅蛋脸、柳叶眉、杏核眼,俏鼻小嘴,肤色白皙如玉,若不是头上用块青白色碎花布裹着,无论如何都是一个精致耐看的大美人。
她眼神中有着三分少女的俏然,又有着三分智慧明澈和深沉,剩下的就是作为母亲,那份独有的慈爱和温柔。
听着丈夫的话,嘴角流露出一丝恬静的笑,理着自己儿子头发说道:“无棱你啊,就是这样,小孩子要懂礼节礼貌,咱家孩子可不能失了礼数,这多不好。有礼数做事就有规矩,有规矩就不会上歪路。”
说道这里,她顿了下:“前些天怎么不早些出手,这么多人——”
父亲一听,急忙伸手做了个噤声手势,扇风似得对着朝歌轻挥下手。
朝歌原本虽然说睡了,但却朦朦胧胧,这么一下,他只觉头脑一暖,更加沉沉睡去。
“你啊……”娘亲看着父亲,无奈摇头:“对自己儿子还要这么谨慎么?”
父亲笑道:“大雨是天灾,道法是循着天地轮回之法而生,若是提前用了,就是逆天了,你也知我劫期将近。过些天有道会过来,那时咱们也可以准备一下了。”
“那我儿子呢?”娘亲一抬美目,看着父亲,心里似有些急。
“说的就像不是我儿子一样。”父亲伸出手,刮了刮娘亲鼻子,有如星沉大海那般的眸子,看着自己妻子:“朝歌他有自己的道,怎么走是他的事了,你这做娘的尽管放心。”
“那你好歹给他一些底子吧,你不给我给。”娘的声音虽然温柔,可是却不再看父亲。
父亲知道,她是倔脾气上来了。
“你啊,果然是有了儿子忘了丈夫。”父亲说着将娘亲搂紧怀中,继而仍旧不疾不徐说道:“我扔在书房的东西都被他看了,虽然他还不懂,但你也知道这么一看啊,道心就种下了,就算是你也只能教他这路该怎么走,我呢,会简单教他一些的,路啊,还是他自己的……”
“哼……那你好歹留个一两件祥瑞什么的给他吧,要万一……”娘亲一听,回过头来嘟了下嘴,像是对自己情郎撒娇的少女。
“放心好了,他不缺的。”父亲点了下娘亲的嘴,随手从怀中拿出一个麻绳串着的挂件给朝歌戴上。
这挂件是个拇指大小的黑色三足两耳小鼎。
“你怎么……”这回倒是轮到娘亲惊讶了,不过她很快美目一转,安心释然了。
之后几天,是天晴,罕见的太阳高照,一如夏天那般,不过终在第四天时,天气再次变得灰隆隆,压得很低,在天下无风之时,开始悄然飘起雪絮。
朝歌家前院正中间是条青石路,两边是泥地,除了墙角的那棵老根盘踞黑枝梨树外,其他地方都被娘亲种着花。
那梨树叫做“墨梨”,冬天自然没叶子,不过所有枝桠都垂下长短冰凌,加之此时雪絮绵绵飘渺,看起来也意外得有味道。
朝歌坐在门前台阶上,百无聊赖地摸着胸口的小黑鼎挂坠,看着梨树,心中则想着那两张白绢,虽都是古篆字,但他去年时便认得三千个大字,今年开春时,更是在娘亲要求下,读背了很多书。
比起那些个晦涩古籍,他更为喜欢《白泽图鉴》这套古画本,上面记录了好多有趣故事东西。
笃,笃,笃。
正在此时,敲门声响起,朝歌立马起身,心想着这么冷的天,会是谁来自己家。
走到门边,透过门缝,他开始打量敲门之人。
这人年龄和父亲差不多,一身淡薄的黑色长布衣,看起来极为俊朗,让朝歌感到有股亲切感,因为他的头发也和自己、父亲一样,都没扎起来,眼神看上去很温和。
“有人在么?”他说道,声音不大,清晰有力。
“谁?”朝歌问道。
“过路的,要碗水喝。”
“这样啊,你等等。”朝歌跑进厨房舀了一瓢锅子里的热水,跑到门口,踮起脚顶开门闩。
“给你。”他将手中的瓢递给这人。
“谢了。”这人接过来一看,眼睛一亮看向了朝歌:“不错,还是热汤。”
此人几口引尽碗中热水,拍了拍朝歌肩膀,拿出一物递给朝歌称谢道:“有劳小兄弟了,全当谢礼。”
朝歌看了看他手里的东西,这是一锭金子,差不多三两左右。
南国一刀钱一百二十个铜板,等若官银一两金一钱,寻常人一刀钱可以过十天普普通通日子。这么一锭金子,一两十钱,也就是三百两银子或者三百刀,可以让寻常三口人家过上至少大半年的舒坦日子。
朝歌知道这金子分量,纵然自家过得算是村里舒坦的了,却有时也是紧巴巴的,他也很心动,不过——
“一碗水而已,与人于己方便,这个我不能收,这水也不值这么多钱,你有金子可以在天黑之前到城里去住宿。”说完,朝歌就要关门。
娘亲说少和陌生人讲话,小心被人贩子拐走。
就在关门之时,他抬头透过缝隙看了一眼门外,只见那人看着他,嘴角衔着一抹笑:“无功不受禄。”
朝歌见他伸出手,就好像毫无阻隔一样,透过门,一下点中他额头。
他讷讷接过,被吓得说不出话来,正要在去看那人时,却发现那人已经不见了。他急忙揉揉眼睛,还以为自己做梦了,看看手中白色丹丸,又忽然一下打开门,前后看了不下数遍。
“诶?这门上明明没洞啊。”朝歌摸着刚才手透过来的地方,心里既惊骇又疑惑。
他摸了摸自己额头,这里好像有点温热,好像又没事。
正当他胡思乱想时,门外声音再次想起:“有人么?”
“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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