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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森今年三十岁,只爱上过一个女人。¥℉頂點小說,.23wx.
就是他十一岁的时候认识的妮可。
从此他们就再也没有分开过。
一起吃早饭,一起吃午饭,一起吃晚饭——如果有的吃的话。
十五岁的某一天,安德森知道了一个词,叫做“爱情”。第二天,他发现自己爱妮可。
有多爱?
安德森只有一条命,所以他可以为妮可死一次。如果给他十条命,他就愿意为妮可死十次。他从未怀疑过这个问题,虽然妮可从来没有这样问过他。
他始终有一个梦想,就是在不远的将来能跟妮可在乡下买一块不用多大的地,盖一间不用不大的房子,开垦几亩田,种点儿蔬菜、瓜果什么的,然后养几个孩子。等孩子们长大了,他们也就老了,然后他们就可以整天呆在家里,坐在院子里,一起晒晒太阳,散散步,随便干点儿什么,直到死去。每当安德森想到这些都觉得像幅画一样,美得让他做梦的时候都能笑出声来。
只是这个想法他从来都没敢对妮可说过,因为这太不现实了。那时他们每天的目标不过是吃一顿饱饭,睡一个好觉,今天活着甚至都不敢想明天怎么去死。那是一段艰难到连幻想的权利都没有日子。这段日子很长,很长。
后来他们逐渐长大了,同伴越来越多了,终于在哥特区拥有一席之地了。当安德森觉得终于可以告诉妮可自己的梦想时,却已经晚了,妮可决定参军了。
安德森还是什么都没说,从十五岁那天起,他就没有向妮可提出过任何反对意见,因为他知道提了也没用。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已经开始习惯无条件的服从她,不管他觉得她是对的还是错的,不管他愿意还是不愿意。就像他们成立的那个无聊的骑士团,妮可封他为队长,封自己为副队长,然后大事小事副队长一个人说了算。
对于参军这件事,安德森很不喜欢。他讨厌打架,更讨厌杀人,这是他跟妮可的区别之一。他杀第一个人的时候十岁,然后整整做了一个月的噩梦,从此他开始尽可能的避免杀人,除非对方要杀自己或者妮可。妮可杀第一个人的时候六岁,当天晚上就睡的很香,从此妮可开始不停的杀人,先是为了生存,后来是为了发泄,再后来什么都不为。
加入军队的妮可如鱼得水,她带着她的骑士团所向披靡。
有这样一支团队,他们出身贫寒、下贱。他们打仗不要命,他们杀人不眨眼。他们攻如旋风,他们守若磐石,他们杀敌如烈焰。他们摧枯拉朽,他们无坚不摧,他们让人闻风丧胆。他们在军中有个专属名号——哥特帮,这个称号对于敌人来说就是魔鬼的代名词,对于友军来说…也是!
在妮可的带领下,他们的军衔越来越高,他们的队伍越来越大,他们杀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越来越让安德森感到厌恶。
他还是什么都没说,因为他看得出妮可很快乐,他从没见过她如此开心过,从没见过她笑的如此甜美过。他想让她能永远这样快乐下去,至于自己,他从来都没想过。
那天是妮可的二十岁生日,他问她想要什么礼物,妮可说想让他陪自己回一趟哥特区。他皱起了眉,他讨厌甚至可以说恨那个地方。那里除了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伤痕之外什么都没给他留下。可是他没有拒绝妮可,他不想扫她的兴。
刚一踩上哥特区那片肮脏而污浊的泥地,妮可就莫名的兴奋起来。她开始眉飞色舞的说起她小时候的种种种种——她在哪里杀过一个什么样的人,她是怎么把他杀死的,那人死的时候表情是怎么样的。他听着,忍着,他觉得自己的胸口快要闷死了,他觉得自己的脑袋就要炸了。
可是当那一幕发生的时候他再也忍不下去了。妮可突然把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砍倒在地上,血溅了她一头一脸,她微笑着对他说:“看,我十二岁的时候就是这样杀死那个人的。”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妮可,盯着这个让他无数次藏起理想,然后拼死追随的女人。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为她付出的这一切并不值得,他第一次觉得跟她在一起是在浪费青春,他第一次觉得也许他们并不适合。可他还是什么都没说,不管妮可在做什么,他可以闭上眼睛,堵上耳朵,但是他不可以扫她的兴。
那天晚上他做了个梦。他梦见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六岁的妮可被五个大孩子围在中间,他就这样站在一边看着,直到她被打死,自始至终一动没动。他从梦中惊醒,冷汗直流。
第二天醒来之后,他开始怀疑他对妮可的爱情,于是他开始观察她,观察她的一举一动,用尽一切方法。然后他惊讶的发现原来自己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了解她。她从来不给他做饭,不给他洗衣服,甚至从来没打扫过他们同吃同睡的营帐或者房间。吃饭的时候,她从来不给他夹菜。降温的时候,她从来不问他冷不冷。打仗的时候,她从来不关心他的安危。想到这里他吓了一跳,自己怎么会爱上这样一个女人?!
他想的越多就越质疑自己对妮可的感情,就越来越痛苦。他觉得不知不觉中已经在妮可身上荒废了太多,
他想逃,他甚至开始憧憬在离开妮可之后的美好生活。
然后他遇到了一些问题。
如果没有了妮可,谁跟他一起盖房子呢?
如果没有了妮可,谁跟他一起种地呢?
如果没有了妮可,谁给他生孩子呢?
如果没有了妮可,谁陪他变老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竟然已经离不开她了!
不如就这样算了?他不止一百次这样问自己,可每一次他都没法说服自己继续妥协。
战事接踵而来,他跟随着妮可在各大战线来回穿梭。骑着马睡觉,扛着枪吃饭,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思考。
近十年来,辛特兰同周边各国纷争不断,截止到那天,妮可的哥特帮已经是辛特兰唯一没有吃过败仗的队伍。那天妮可受命跟随怀特将军统军三万驻守边防重镇诺伊维尔,抵御六万雷顿大军。虽然在人数上处于劣势,然而诺伊维尔城防坚固,粮草充足,三万将士个个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兵而且装备精良,所以这场对决可以说是势均力敌。
他和妮可至少赢下过十场比这艰难的战役,他已经几乎可以想象到他们又一次大获全胜,立功受奖时的情景。
可他没想到队伍中会出现叛徒。一位战功赫赫的上校在半夜杀死了怀特,并率领他手下的一万名将士打开了城门!早已等候在门口的雷顿人如洪流般涌入,当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有将近一万多人杀进了城里!单看城内的兵力对比,辛特兰方面已处于劣势,如果再加上慌乱的军心和日夜攻城的四万敌军呢?
他主张弃城,虽然现在想突出城去都很困难。战争发展到如此形式,他们基本上败局已定,对于任何一个理智的人来说,撤军都是最合理的选择。再抵抗下去是没有意义的,就算你战死了,也不会有人称赞你是英雄,他们只会嘲笑你的愚蠢。以卵击石,这从来都不是个褒义词。
妮可决定留下,然后就开始布置战术,从十岁开始,她的决定就从来不重复第二遍。
他是战术最有力的执行者,他不能就这样看着她被别人杀死,十一岁时的他不能,二十九岁时的他更不能!
战争异常的惨烈,惨烈到每当记忆经过这里时就会产生阶段性跳跃,越过那些注定重演在在他梦里,纠缠在他心中的画面。
战争以辛特兰的胜利而告终,代价是哥特帮几乎所有人的生命。安德森还记得十二岁的时候跟他分半块烂番薯,现在他死了!安德森还记得十三岁的时候帮她捞臭水沟里的破娃娃,现在她也死了!安德森还记得十五岁的时候带他们一起去找临街的那帮混混儿打架,现在他们都死了!他看着一地的尸体,总觉得每一个他都认识,他觉得自己快疯了。
“咱们退伍好吗?别再打仗了!”他对妮可说,声音因为哽咽而颤抖:“咱们的钱已经够多了,咱们可以去乡下买一块地,盖间房子,然后随便种点儿什么。再养几个孩子,看着他们一点一点长大,送他们去上学,带他们…”
“你没病吧?”妮可打断他的话,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我怎么有病了?我只不过是想过我喜欢的生活而已!我怎么有病了?!难道我仅仅是对你说了一点自己的想法,我就成了神经病了吗?!难道我想要的生活在你眼中就那么一文不值吗?!我怎么有病了?!我他妈怎么有病了!!
他摔门而出,并没有对妮可说这些,他觉得对这个女人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他策马狂奔,冲出城门,不停的夹紧马刺,不停的甩动缰绳。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他只想离开妮可,离的越远越好,越远越好。
马一头栽倒下去,口吐白沫,全身抽搐,无休止的狂奔已经让它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他爬起来,惊恐的四下张望,然后顾不得全身的酸痛继续奔跑。他只觉得离妮可还不够远,他还要继续跑下去,逃下去,连一秒钟都不敢耽误。
当他终于重重的跌倒在地上,感觉全身都要散架的时候,他哈哈大笑起来,他终于觉得已经足够远了。笑着笑着,他突然间觉得身后好像站着一个人,那人有一头金色长发,眉骨上有一道新添的伤疤…妮可!他跳起来转过身去,什么都没有。
不对!她在他的左边,他立刻转向左边。
不对!她在他的右边,他连忙转向右边。
不对!她在他的头顶,他第一时间抬起头。
不对!她在他的脚下,脚下只有沙土。
不!他紧紧地闭上眼睛,却还是在黑暗中看到了妮可,她们站在他周围,将他团团围住,有一百个,有一千个,有一万个!整个世界全都是妮可!
他睁开眼睛,他看到妮可站在他身旁,蹲在左边的石头上,坐在右边的树梢上,走在前面的路上。
他知道自己逃不掉了!
当他在深夜里赶回家,看到熟睡的妮可的时候,他发现那些一直充斥在他四面八方的妮可终于消失了。他长舒一口气,筋疲力尽的躺在妮可身旁。她突然间紧紧的抱住了他,他立即感觉到她光滑而炽热的身体,此刻的她什么都没穿。
一番风雨过后,妮可满足的趴在他胸膛上。被汗水打湿的长发粘着他的下巴,修长的手指在他的小腹上滑来滑去,她幽怨的对他说:“我还以为你不会回来了呢。”
“瞎说,我永远不会离开你的。”他面无表情的回答。
妮可睡着了,他看了看蜷缩在他怀中吐气如兰的女人,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死了。
从此妮可成了他心中的一个诅咒,不死不休。(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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