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犀利小说 > 都市 > 读心律师 > 第91章 审委会讨论

读心律师 第91章 审委会讨论

作者:千郡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9-07 19:28:29 来源:香书小说

立好案后,李超和邓志辉怀着愉悦的心情离去。

消息灵通的风皇传媒在李超他们刚刚离开的时候,已经刊登了最新消息,“全国首例性福权诉讼,当事人再次申请立案”。

这爆炸性的消息一经公布,又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有讨论申请立案是否恰当,有支持原告维权举动的。有从法律角度分析的,有从人情道理出发议论的。一时间,众人的目光又被吸引到这件案件的审理上。众人心中有强烈的疑问和期待,到底法院会如何审理性福权诉讼。

李超刚离开,法院却开始高速地运转,饶清华直接下令,“小钟,立刻将这件案子分给审理邹美莲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民一庭。”

“下午要召开审委会,马上将这件案子排上议程,民一庭拿出处理意见到审委会讨论。”

案子随即分到民一庭,民一庭的合议庭立即对该案进行了分析讨论。

合议庭分成两派观点:一种是认为应该直接驳回,因为根据一事不二诉原则,法院已经支持了邹美莲的精神损害赔偿,邓志辉再就医疗事故提起性福权诉讼,构成权利主张的重复。再者邓志辉在本案中没有诉权,遭受损失的是邹美莲,邓志辉本人并没有什么损失。”

“另一种是认为应该适当给予赔偿。不过持这种观点的法官认为,原告邓志辉要更改诉讼请求,不能以性福权赔偿为诉求,因为现行法律没有明确性福权概念,而应该要求x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两种意见提交到审委会上,也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有审判委员会委员支持第一种观点,也有赞成第二种观点的。

有委员如是说,“这种案子就是不应该支持,要予以驳回,法院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然法律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我们就不能给予支持。办这个案子有风险啊,我们应该慎重起见,一旦支持原告的诉请,全国上下多少案子会效仿呢,我们要考虑维护社会稳定。”其他委员中不乏点头赞同的。

眼见着众委员颇为赞成驳回的意见,饶清华急了,连忙大声发言,“性福权在法律上虽然没有直接明确这个概念,但《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民事权益’应该涵盖性福权这项权利。从案情来看,邹美莲的受伤部位确实会影响其夫邓志辉的性权利。对这个事实,我们应该都是认可的。”

“现在争议的就是法律的规定过于宽泛,对于性福权我们如何处置。本案已经引发媒体的广泛关注,我们处理不慎,很容易落人口舌。”

“这件案件,驳回和支持诉请均有道理,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要处理正确,我个人认为最重要的一点,不要忘记我们人民法院的工作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人民法院工作宗旨出发,我们应该站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这一边。”

“这才是正确的司法观,也才是正确处理矛盾的态度。因此,我个人认为应该支持原告邓志辉的诉请,被告x医院要适当给予赔偿。”

“当然,性福权这个概念还没明确,直接提性福权赔偿不够稳重,也容易引发社会争议,对此我认为要求原告方修改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媒体现在聚焦该案,待原告修改诉请之后,我院应做双方调解工作,以2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宜,调解结案。不要去进行审判,如果宣判,不管是支持还是不支持性福权,都会引发争论。调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能让双方乃至大众都无法可说。”

“因此,我个人认为,应该要求原告变更诉请为精神损害抚慰金,民一庭主动去做调解工作,调解标的以2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标准,争取调解结案。”

饶清华的意见一说,立刻赢得大多数人的赞同。经过审委会投票表决,最终饶清华的意见得以通过。

很快,民一庭的法官就联系李超,告知其要变更诉讼请求,将性福权赔偿变更为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只是换一种说话而已,实质上还是指性福权赔偿。李超的目是给广大受害人建立一个性福权赔偿的案例,法院的做法并不影响其目标的实现。因此李超配合法院,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变更诉请之后,法官又通知被告方前来。待双方到齐之后,法官在接待室开始做调解工作。

“今天召集大家过来,在庭前就双方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希望双方本着友善的态度,实事求是地面对纠纷,妥善化解矛盾。”

“被告,你说下你方的意见。”、

胡主任有点发懵,不知如何作答。张梁翰对胡主任解释道:“胡主任,现在法官问咱们医院的调解意见,也就是医院同不同意赔邓志辉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同意,愿意出多少钱。”

胡主任听了脸一寒,头立马摇得像拨浪鼓,断然否定道:“不赔,这还有赔啊!”

调解工作一开始就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对着胡主任做思想工作,“被告,你们也别一上来就说不赔钱,你们医院确实是发生了医疗事故,才导致原告这边受损……”

胡主任打断法官的话,急着争辩道,“我们是发生了医疗事故,但我们已经赔了受害人邹美莲二十多万,邓志辉又没受伤,我们凭啥赔他钱啊?没有这个道理啊!”

承办法官耐心解释道:“这起医疗事故中虽然身体遭受直接戕害的是邹美莲而不是邓志辉,但邹美莲的身体受伤最终导致正常的夫妻生活情趣受损。”

“那么受影响的就不止一个人,邓志辉也是直接的受害人。原因就是夫妻生活必须夫妻双方共同配合进行,而作为丈夫因为妻子的伤洞影响了性生活的和谐与趣味,正常的夫妻生活的权利受到侵害,对邓志辉而言在精神上及**所造成的痛苦也是显而易见的。”

“夫(或)妻过正常夫妻生活的权利应包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的“民事权益”当中,当该权益受侵害时,权益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所以,邓志辉有权要求赔偿,你们医院要认识到这一点,不是以为大声嚷嚷着不要赔,就不用承担责任的。”

……

感谢挺悲伤的歌100打赏!今天为书友对月独白三更,感谢他一直以来的支持!谢谢!现在第二更,稍后还有一更!

...

...

手机站全新改版升级地址:**,数据和书签与电脑站同步,无广告清新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