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王本来打算一蹄子把旺财踢跑的,闻到了果子的清香之后,就把头探进布袋子里闻闻,没发现有问题就开始吃袋子里的梨子,旺财欢快的的围着马王转悠,以为自己已经被接纳了,得意的朝着云烨这边叫了一嗓子。『 』
“夫君,不对啊,马王没有撒尿,它这是不打算接纳旺财。”举着望远镜偷看马王和旺财互动的那日暮惊叫起来。
果然,马王吃完了果子又开始驱逐旺财,连撕带咬的,似乎不把旺财撵走就不罢休,可怜兮兮的旺财再一次回到了云烨的身边,瞅着山坡下的马群一个劲的叫唤,又不敢下去,那个马王远远地站在荒原上,阻挡了旺财回马群的道路。
“这个世上无所谓忠诚,也无所谓坚持,马王之所以坚持不许旺财进马群,不过是价码不够,可是我家旺财,最不缺的就是所谓的价码,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饥饿了一个冬天的马群,我就不相信它们能受得了豆料的诱惑。
刘进宝,找一袋子黑豆,放在旺财的背上,看看这样的敲门砖能不能让旺财获得进门的权利。“云烨笑着招招手,刘进宝立刻就把一袋子豆料放在旺财的背上,云烨掏出手叉子,在口袋上戳了四五个小口子,圆滚滚的豆子不断地从口子里淌出来,旺财低头卷了一口,云烨在它的长脸上抚摸了一下,指指下面的马群,旺财就再一次战战兢兢地向马王靠了过去。
马王怒不可遏,轰隆隆的跑过来,准备把旺财彻底的收拾一顿,旺财转身就跑,豆料淌了一地。马王追了两步,看见了豆料,就开始低下头舔舐掉在草地上的豆子,这个时候贴膘比较重要,旺财见马王不追了,就小心的往马群里钻。
等到马王吃完地上的豆料。旺财就已经混进了马群,无数的马围着旺财打转,不是因为旺财受欢迎,而是因为旺财背上的豆料过于吸引马。
马王连撕带咬的赶跑了马群,旺财留在原地不动弹,只是身上的豆料哗哗的往地上淌,旺财还故意靠近了马王,给它的身边多淌一些豆子。
“哈哈哈,马王撒尿了。旺财正在拿蹄子踩马王的尿渍,这下子它可以回家了。”那日暮笑的嘎嘎的,山口上的诸人也为旺财高兴。
只有袁守城叹息一声道:“不外如是啊,可怜世人与牛马何异。”
云烨才不去袁守城会不会感叹,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让旺财回家,每年三月份就是旺财的发情期,到了这个时候。旺财的脾气就会变得非常的暴躁,总想跑出去。
知道它在怀念这片草场。只是没有想到他对这里会如此的眷恋,看着旺财在草地上撒欢,看着旺财到处去闻别的母马的屁股,云烨打心眼里为它高兴。
旺财的事情了结了,陇右的事情就完成了一大半回归马群,不过是旺财在发情期时候的一个错误的决定。动物大部分都是靠本能来决定自己行为的,而人不一样,作为能思考,能创造的一个个体,绝对不是一袋子豆料就能让你回归社会的。或许,需要两袋子?
旺财此时所有的心思都在母马屁股上,云烨就不能这么想了,带着一大群人穿过了草地,沿着小河溯流而上,巨大的马蹄子踏倒了那些碍事的荆棘,云烨一俯身从荆棘上采到了两颗红红的枸杞子,它们已经被风干,含在嘴里依然有一丝甘甜。
未来的十天时间,云烨就打算消耗在这里了,他想知道这眼泉水到底和其它的泉水有什么不同,如果能找到一个答案,不管是什么答案,他都会非常的满意。
“如此的荒僻之地,就是野兽都不愿意多加逗留,云侯你们师徒为何会选择这里定居?而且这里山势险恶,又是阴阳相冲的死地,在这里生存需要莫大的勇气。”
袁守城手里拿着罗盘骑在马上不断地观看罗盘的指针,对于罗盘云烨非常的诟病,早在汉朝之前就出现了这东西,人们拿着它堪舆山水,寻找墓穴,就从来没有人想过把这东西稍微改良一下,弄成指南针,盘子上面放了一个大勺子用了好多年。
“木克土为财,水生木为贵,木见木为旺,木生火为泄,金克木为杀,小子啊,你们师徒还真是不讲究,这里不但是阴阳相冲之地,还是五行刑杀之地,你看看这里,除了鬼木生长于此,还能看见别的树木么?
群鸟高飞,兽群四散,这里的水草比那边山坳里的强得多,你看看那些马可曾跨过小溪一步?遍生荆棘,草木无状,鬼木在此如同鬼爪,你师父故意选择了这个地方是不是?“
云烨头一回发现袁守城的废话很多,没有一点长者惜言如金的样子,如果能选择地方,云烨绝对会把自己到来的地方选在颜之推的卧房里,那样就没有任何的麻烦了。
泉眼还在汩汩的往外冒水,水质清澈,就像奔涌的玉液,云烨蹲在泉水的出口,捞了一把水放嘴里尝尝,还是一样的清甜。
云烨坐在泉水边上一动不动,那日暮靠在云烨的身边也还不动弹,无舌选了一块干净的地方盘膝闭目,刘进宝带着家将们开始搭帐篷,这里就是目的地,侯爷刚才说了。
袁守城带着三五个道士拿着罗盘到处奔走,他们想从紊乱的磁场里找到一个明确的解释,不需要香烛祭奠,云烨认为心香一片足矣。
开挖,这就开挖,必须找出原因来,这是云烨的执念。
家将们开始挖掘了,云烨就站在泉水边等候,初春的土地很松软,这里只有很少的石头,大部分都是松软的沙子,不一会,泉眼就变成了一个冒水的大坑。这样一来工作量就很大了,需要把泉水引走才能继续挖掘。
一条水渠就立刻被开了出来,当家将们从沙子里找出来一个玻璃瓶子的时候,云烨的鼻子一酸,眼泪哗哗的往下流,这个时候还能看见扁瓶子的红星二锅头,还有什么好说的,如果没记错,这也该是自己背囊里的东西。
握着酒瓶子,里面还有大半瓶的酒,上面的软木塞子还有大半截紧紧地塞着瓶口,那日暮小心的用簪子将剩下的木头塞子抠出来,云烨想都不想的就举起酒瓶子喝了一大口,浓郁的高粱酒的味道,还是那么的香醇,就这一口酒,让云烨的心怀大畅,自己果然是从水里爬出来的。
袁守城一把夺过云烨手里的酒瓶子,狐疑的看着绿色的玻璃瓶子问云烨:“小子,你怎么看都不看就往下喝,就不怕是毒药么?”
“这是我的东西,有什么好疑惑的,尝一口,普天之下就这点,不要多喝,他们也一人来点,就当是到了我家,我请客喝酒。”
旺财回到了家,云烨感觉自己也回到了家,找到了半瓶子酒,拿出来待客非常的合适,袁守城还在犹豫,无舌夹手夺过酒瓶子,也喝了一口,笑着对云烨说:“确实是好酒,放了这么些年还没有**,的确不易。”
等到袁守城想喝点的时候已经晚了,刘进宝和别的家将已经把酒喝的点滴不剩,就连那日暮也分到了一小口。
老袁摸摸鼻子尴尬的一笑道:“没办法,越老越怕死,小心总是没大错。”
今日的挖掘随着酒瓶子的出现,告一段落了,厨子开始做晚饭,等到晚饭熟了的时候,旺财也回来了,见到云烨轰隆一声就倒在马夫给它准备的干草上,对心爱的稠酒都没有多大的兴趣,脑袋耷拉着就睡觉了。
那日暮笑嘻嘻的拿着草梗子捅旺财的耳朵,害的旺财把两只耳朵舞动的如同风车一样。云烨拽走了瞎胡闹的旺财,处在发情期的公马这时候一定非常的劳累。
老袁的问题比云烨还要多,总是拐着弯的打听云烨的往事,而且老家伙就像凤凰一样非福地不落,对自己身处险地充满了忧虑。
既然知道自己是从水里爬出来的,那就接着挖掘就是了,这样的工作一直持续了六天,已经挖掘到了水脉附近。
云烨还是命令家将们继续挖掘,袁守城却像一个热锅上的蚂蚁团团乱转,老家伙昨晚一夜没睡,又是观天象,又是察地脉,还拿出五枚铜钱摆弄了一晚上,到了中午时分,老家伙再也安定不了了,拉着云烨的手说:“我们该离开了,老夫心血如同潮涌,总觉得大难就要来临,昨夜星象昏暗,岚气冲天,地脉飘摇不定,朱雀玄武再无定数,这是杀局,小子,你一定要相信老夫。”
云烨点点头,他不相信这里会有什么死劫,唯一有危险的就是坑底下正在挖沙子的四个家将,既然老家伙这么说,就相信他一次,正要让家将从坑里爬上来,就听刘进宝在坑底大声地说:“侯爷,我挖到了一个东西。”
云烨刚要趴到坑边上往下看,就听轰隆一声巨响,大地开始颤抖起来。(未完待续……)
ps:第一节对不住,有喜事,庆祝了一下,今晚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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