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公孙先生最终证实那面平鼓的确是人皮制作而成。怎么验证出的呢?古代可没有什么先进的仪器,也没有dna检验。
“先生你这怎么检验出来的?”
问出这句后,招来了公孙先生的白眼,“你不会搞一块皮熟加工一下,对比一下吗?”
“哎,不对啊。”小鱼儿反驳道:“公孙先生,如果真的是人皮,可是这鼓面也太厚了吧?”
公孙先生道:“那是因为这平鼓是两层,最上面的一层才是人皮。而且,是通过一种极为复杂的手段粘在牛皮表面的。这张人皮平均厚度不超过3毫米,刚好是皮肤表皮层的覆层扁平上皮,与鼓面牛皮粘得非常牢固,若非不仔细,根本无法分辨。这面鼓的制作工艺极为复杂,所用的胶质也非常特殊,至于是什么?数学生才疏学浅不得而知。”
得到这一结论后,包大人点了点头。虽然有福伯的客观指认,但是仍不能从根本确定为黄雷的皮。
小鱼儿也是不相信这是黄雷的皮,毕竟这个年代上很的出入,科学不发达。如果是在现代可以利用dna亲子鉴定技术,取黄雷直系亲戚的dna做个体识别。认定亲生血缘关系的效力(即亲子关系概率)大于但是用这种方法认定兄弟姐妹关系却很难,最多能鉴定他们是同一家族的成员,无法认定他们是否为同一对父母的孩子。男性之间的鉴定相对容易一些,因为其基因中的y染色体祖辈相传,是可以识别的,而女性却没有这么一个唯一的标志。可是这是古代一切都是白费。
不过,包大人还是有招,结合当年的嫌疑人原始档案,通过人口户籍查询。了解到黄雷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叫黄光,曾经是老瓦匠,不过现在老了在家里歇息。
“小鱼儿”
“在”
“你去一趟。”
“渣”
小鱼儿和公孙先生立即找到了黄光,以配合办案的名义,抽取了他一定量的血液样本。
小鱼儿问道:“先生,你这要他的血干嘛?”
公孙先生道:“我听说过,亲子滴血入骨认亲。”讲的就是一人不知道父母双亲是谁?将自己的血滴入骨头。如果是亲生的,那么血液就会融入骨头,反之不是。公孙先生正是考虑这种方法将血液滴入那人皮之中。
因为黄光黄雷是双胞胎,两人的dna是相同的。所以这血液真的被人皮给吸收了,因此这鼓面人皮必定是黄雷。
后来经过一熟皮加工讲述,如果一个皮能够达到这种程度,必然要经历很长时间,大概20年左右。虽然那制作皮子的师傅不知道人皮,单从鼓身所用的牛皮、木料、铜箍圈和堆积陈留物也具有相同的时间属性,说明整面平鼓是同步制成,人皮并非后期黏粘。
这样,也就从两方面证明。这面人皮鼓是在20年前制作的。结合当年黄雷在广州青楼大火中被人发现烧死,说明人皮鼓的制作时间应为其死后的当年,或者五年之内。
但是,因为物证检验只能给出一个宽泛的时间段。所以,黄雷是否真的在大火中被烧死也就成了一个暂时无法解释的疑点。
不过在当时,更倾向于是在北宋大中祥符三年年初制成的,因为是在是无法想象黄雷在逃亡五年之后。他的皮肤会被人割下制成鼓又送回端州戏班子。
结合眼下掌握的唯一线索,专案组决定就从这面鼓的源头查起。小鱼儿立即前往戏班子,找到了那个看库房的老孙头了解情况。
据老孙头自己介绍。其本名叫孙宝库,现年54岁,自天禧四年期间来这里从事打更兼看库房的工作。
老孙头翻出了备品登记簿找了半天,然后告诉我们,这面鼓是他天圣一年(也就是宋仁宗即位)接手之前就有的,至于具体时间,已经无法查证了。
小鱼儿问他平时谁总爱用这面鼓,是不是还有些印象。老孙头表示不清楚,现在戏班子不景气,有能耐的都走了,就算是遇到演出,也是谁抄着谁用,反正就那几件家伙。
这次外调结束后,小鱼儿就回来汇报。
小鱼儿道:“根据福伯的发现、和发现的物证鉴定,鼓面人皮已经确定为黄雷后背的皮肤。另外,当年黄雷逃亡广州,当地有不少目击证人给予证实。所以,假设黄雷是在20年前被人剥皮制鼓,先不说黄雷是否在那场青楼大火中被烧死,单说这面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城的戏班子里呢?无非有以下两种可能:
第一,黄雷背后文有明显的刺青,为了防止日后被人认出从而逃避制裁,所以他在逃亡广州之前,就找人进行了**剥皮。而这幅带着鹰形刺青的皮,后来被制成了这面鼓,辗转流入到戏班子。这个做鼓的人是谁呢?他应该不会是黄雷自己,那就只能是实行剥皮的人。同时,也有可能就是那晚打晕福伯的那个人。
第二,黄雷在逃到广州后,因为种种原因与人结怨并被杀害,凶手将他剥皮制鼓,然后又送回我市。这么一来,凶手的身份就值得推敲了。如果是广州当地人,他为什么要来端州?仅仅就是为了送一面鼓吗?这个显然说不通。那就只能是本地人,极有可能是与黄雷一同逃亡广州的,他依旧可能是那晚打晕福伯的人。或许两人到达广州后发生矛盾,这个人在杀死黄雷后将他的人皮制成了这面鼓,然后又带着鼓潜回戏班子。”
包大人仔细想了想小鱼儿推测出的两种想法,点头表示认同。目前是这两种可能。
“很不错。”包大人投来鼓励的眼神,小鱼儿闻声沾沾自喜。
道:“分析的很合理,但,关于凶手究竟是端州人士还是广州人士,目前还处于推测阶段,不过对于这种剥皮行为,本老爷倾向于是在广州本地完成的。如果说黄雷是在本地进行的剥皮,他至少要休养很长一段时间,以当时衙门的态度,他既然已经逃脱抓捕,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迅速离开本市,冒险滞留实在是太不明智了。”
众位闻声,不自觉的点了点头,的确是这样。其他人也纷纷说出了自己的推测,普遍都是与刚才小鱼儿持相近的观点。
听完大家的分析,包大人点点头,说:“还有两点我需要提醒你们注意,第一,当年福伯只是看到一具烧焦的尸体,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个人一定就是黄雷。所以,黄雷的生死还存在疑点,或许他仍旧带着后背的伤痕生活在我们不知道的某个地方。假设黄雷没死,那具出现在火灾现场的尸体又该怎么解释,他到底是谁?”
他扫了众人的一眼,这方面的确应该考虑。包大人继续说道:“第二,凶手是哪里人,与黄雷是什么关系,制作鼓的时间,这些都是可以通过细致侦查加以确定的。不过,案子过了这么久,还是发生在异地,调查起来难度极大,所以,你们一定要注意从凶手的心因性动机入手,也就是说,凶手为什么非要将黄雷扒皮做鼓。同时,暂且抛开其流入戏班子的偶然性因素,凶手为什么要将鼓送到端州戏班子?这是否意味着,黄雷背后的那个鹰形刺青对他有着特殊意义,必须以做成人皮鼓的形式送到戏班子,才能满足其内心的隐秘需求?”
经过分析研究,最后一致决定,既然人皮鼓在端州戏班子发现,那么搭救黄雷的人或者那个凶手,不管他是端州人还是广州人,在很大程度上都可能是当年戏班子的一分子,或者与其有着密切联系,否则,他不会在杀人剥皮之后无缘无故地把这面鼓送到戏班子。(未完待续。。)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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