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黑子纠集了以后的开封六君子外加上我小鱼儿,讨论一下案件。大人准备集思广益。对案件中提取到的物证和呈现的疑点逐一进行梳理排队,试图确定下一步侦查工作的大方向。
死者的年龄、性别和死亡方式已经得到认定,需要弄清楚死者的死亡时间、死亡地点和凶手的犯罪动机。
关于公孙先生给出的那个死亡时间与浸泡时间处于同一时段的说法,认为死者是在水中被人掐死后,并在水中用锯子进行肢解分尸,然后装在三个布袋内投入西江内。
根据这个推论,案发第一现场应该是一个充满水的环境,这又应该是在哪里呢,总不能也是在西江吧?
小鱼儿抖了抖手里的现场勘验记录,说:“抛尸地在西江,第一现场另有他处,又同样充满水,这个问题没啥难度。要知道,分尸这种事儿不是切萝卜白菜,嘁哩喀喳几下就能完活儿,就算凶手是个杀猪的,这耗的工夫儿也肯定短不了……”
说到这里,小鱼儿扭头问公孙先生:“公孙先生,这里只有你跟大人不懂武功,以你的刀功,要是由你来分尸,你觉得得用多久?”
公孙先生黑着脸哼了一声,说:“要是我,怎么也得一整天吧,这就算是快的了。不过我看凶手的碎尸手法,受害人四肢关节、脊柱的解离干净利落,凶器对关节面,尤其是脊柱的椎间关节没有造成太明显的损伤,应该具有一定的庖丁解牛的功夫。”
“庖丁解牛?”几个人相互往了一眼。
“小鱼儿,你是用刀的好手,你认为这是一幢会武功的人所留下的痕迹吗?”展昭问道。
小鱼儿道:“哎哎,这里面武功最好的就是你,你说说呢?”他可不想在展昭面前耍大刀。上次交锋已经让自己吃了一鼻子灰了,哪里会让展昭调侃。
展昭则是有问必答。道:“如果是一个会武功的人,根本就不需要一天。从伤痕看,又不是很会武功,所谓我赞成公孙先生的意思,对方应该是会用刀的技巧。”
众人点了点头,看来以后要找一些屠夫之类的人调查。
“大人,如果照此推出的话,凶手很有可能是在家中犯案。”
“为什么?”
“这就足以说明凶手作案时间充裕,在杀人分尸过程中并不担心被外人发现。所以据此推测,第一现场不时在凶手家中就是在死者家中。具体的场所……应该是家中水缸里或者洗澡用的大木桶。凶手为了日后清洗方便,或者防止血液迸溅,将缸内注满水,然后实施的分尸。这样一来,就足以解释为什么浸泡时间和死亡时间高度一致了。”
小鱼儿继续说:“要是在凶手家中,说明凶手是独身,或者家中其他成员暂时不在,再就是其家庭成员也是帮凶;要是在死者家里,说明凶手肯定知道在短期内。死者家中不会有其他人前往,或者死者也是独自居住。另外,关于凶手的杀人动机,既然凶手损坏了死者面部。说明凶手肯定是不想让官府知道死者的真实身份,从而达到隐藏自己的目的。结合之前的现场分析,我估计应该是熟人作案,动机还需要进一步侦查。”
听小鱼儿如此分析。赵虎突然想起一些什么,张嘴就说:“是不是还有其他可能呢?他碎尸只是为了方便移尸、抛尸;他损毁了死者面部,也仅仅是为了让我们无从查找尸源。就达到了毁灭证据、逃脱罪行的目的。所以,他完全可以跟死者素不相识,最有可能就是抢劫,或者强奸的时候遭到受害人的反抗,然后才实施的扼杀行为。”
赵虎自以为推理得天衣无缝,还有些沾沾自喜,没想到大家听完后都十分诧异地盯着他。
始终没怎么说话的包大人突然一笑,说:“那我问你,你怎么就能确定凶手是个男人呢?你看见公孙先生检测出淫秽脏污了吗?就算检测出淫秽脏污,也只能说明死者在生前曾经发生过性行为,也未必就是强奸。再说了,具体实施杀人分尸的就一定是男人吗?”
赵虎怔了一下,赶紧站起身,急切地说:“没有检测出,不过受害人是被人掐死的,女人不可能有那么大力气啊。”
包黑子摆手示意他坐下,说:“假如那个女人会武功呢?”听到这里,赵虎有些丧气,觉得自己太嫩了,想问题实在是太简单。
看他情绪低落,包黑子朝他点点头,说:“不过你素质还不错,挺善于观察,思维也比较发散,以后多跟小鱼儿学学……”
赵虎一脸不情愿的心中道,我跟她学习?
包黑子知道赵虎与小鱼儿之间的矛盾,虽然经历过一次太原案件,两人缓和了许多,但还是有点儿不融洽。
也不好说什么?
包黑子只好道:“大家多思考思考,毕竟一人计短。”
得到大人的鼓励之后,王朝作为四班捕头的总捕头,首先发问道:“试想,一个上百斤的活人被分割后,要想一次性运到河边抛尸,必须要有需要运载工具。至于究竟是什么类型车辆,目前还有待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排查。”
“对,王朝说的很对。抛尸必须用的工具。”由于刚才受到包大人的鼓励,王朝又冒出一句:“有没有可能是板车或者手推车啊,反正就一百来斤,不算太重的。”
马汉说:“我查了一天,抛尸地位于偏远地区,周围近距离内没有民宅,如果是附近的村民作案,我认为埋在自家地里更为保险些。再说了,你觉得农民家会有木桶吗?如果是城里人干的,他是怎么混出城的?”
“这个倒是可以问一问守城的弟兄。”张龙说道,“看看有没有人运货。”
包大人点了点头说:“最后,咱们再说凶手为什么要损毁受害人容貌。关于这一毁容行为,我们可以理解成像小鱼儿所说的,凶手是为了掩藏自己,也可以说凶手是为了毁灭证据。但你们注意到公孙先生的尸检结论没有,上面说得很清楚,受害人脸上留有两种锐器伤痕,分别是切创和刺创,凶器应该是扁平的刀具。”
说着,他用手模拟了记下这两种姿势:“如果仅仅是想毁容,用刀子切割就足以达到这个目的,但凶手为什么又朝着受害人的脸部刺了很多下呢,甚至有些刺痕深达骨骼,造成骨质损伤。要知道,人类面部肌肉轻薄,根本不是和刀刺。但凶手就是这么做了,那就意味着凶手对受害人有着极深的怨恨,这种怨恨心理决定了他的这种刀刺行为。也就是说,即便是对死亡后的受害人进行毁容,他在潜意识中也不忘记狠狠地刺上几刀来泄愤。综合上面我所说的,我认为这是一起熟人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案,凶手有可能掌握一定的解剖学知识。而杀人动机,就是仇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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