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便要看看程公子敢不敢和林某再赌一场了,倘若程公子再胜,林某马上就一个人搬出林府,并且永远离开西湖县,以后不再踏回半步,不再打扰程公子。”林习风的目光忽然很坚定,坚定到让看在眼里的程伯诚有些心慌。
“倘若林公子胜了呢?”程伯诚撇开放在林习风身上的目光,问道。
“如若林某侥幸赢了程公子,那么林府就还归林某所有。”
“哼!你想赌什么?”程伯诚没有立即应下林习风,继续问道。
“很简单,就比蹴鞠“白打”之技。”林习风面无表情地道。
蹴鞠的“白打”踢法,在宋朝相当流行,既有单人白打,亦有群人白打。
所谓白打,是指用头、肩、背、胸、膝、腿、脚等身体部位,完成一套球技,使球灵活变化,随心所欲,可长久不坠。若是两人对决,自然就比让球腾空的时间长短,以及动作的流畅和华丽程度,也为可观赏性高低。
程伯诚瞬间眉开眼笑了起来,因为白打是他非常擅长的打法,而在他的印象中,林习风的白打技术并不好。
程伯诚酷擅白打,林习风是知道的,正因为知道,他才故意选择用白打来赌,只有前者以为自己胜率很大,才会陷进套里。
“那我们就以七局四胜制来定胜负吧!”程伯诚怕自己第一局发挥失常,让林习风钻了空子侥幸获胜,因而提出了这个建议。
“就依程公子所言。”相同的,林习风同样担心这个问题,自然也顺了本就合他心意的这个条件,继续道:“那么就把比试的时间定在明日辰时,到时找知县大人前来作个公正。”
程伯诚点了点头,算是应了林习风的话,两人各怀鬼胎,互相笑着看着对方,就像两个老朋友。
柳帘儿擦了擦眼睛,没再作声,慢慢松开紧攥着林习风衣袖的素手,回到侧房里,继续刺着她的苏绣。哪怕还能在林习风身边一刻,她也想多刺一面苏绣,让他去卖些铜钱,多少能换几碗饭。眼泪不断溅在绣面上,就像一颗颗不规则的小铜钱。
当林习风掩上大门,隔开程伯诚的身影后,他的表情才不现方才的阴郁,渐渐变得明朗起来。
这一辈子,林习风最骄傲的事情有两件,一是他的厨艺,二是他的足球,。
林习风毕业于一所有名的厨师学校,他的厨艺在学校里就算不敢自诩第一,但也绝没人敢把自己的名号排在他前面。
在学校期间,他又酷爱足球,不仅是学校的足球队长,还带领学校拿过本省院校足球比赛的第一名,是一个极有天赋的足球选手,他对武术也很感兴趣,因此还旁带着学习着中华武术。
像足球白打这种足球入门技巧,在林习风眼里简直是小菜半碟,只要他不想让足球掉下来,足球就不敢擅自掉下来。当然,谁都有失误的时候,但林习风的失误率极低,这也是他敢于和程伯诚比白打的依仗。
不过宋朝的蹴鞠和现代的足球,在材质上还是有很大不同,因此林习风才将比赛时间定在了明日,也好给自己一天熟悉蹴鞠的时间。
摸了摸衣衫上下,才让林习风想起他身上已经没有一文钱了,想买个蹴鞠练习手感都不成。
默了一会儿,林习风只好朝侧房走去,站在门口,看着柳帘儿手上已经完全湿透的绣布,喉咙忽然有些干涩,像是好几天未进水了一般难受。
“你……还有铜钱吗?”林习风的嘴唇濡动半天,终于艰难的吐出了这几个字。
柳帘儿穿针引线的动作滞了一下,然后轻轻放下苏绣,起身走到柜子前,在柜子最深处摸出了一个布袋,拿给了林习风,又回去继续刺着绣。
从头到尾,柳帘儿没有再说一句话,她也不再惧怕林习风知道她还偷偷藏了一些私房钱,甚至已经做好了被林习风打骂的准备。
翻开布袋,林习风见里面有一贯零几十枚铜钱,搁在现代来说,这只是几百块钱,想要用几百块钱维持一个家庭的生计,显然是撑不了多久的,但这却是柳帘儿所有的家当了,也是整个林家最后的家当。
毅然决然地转身离开了侧房,林习风不再犹豫,他只能用将来的行动证明,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纨绔的林习风了。
市集上人头攒动,各种小吃玩物琳琅满目,林习风无暇去顾这些东西,不断拨开人群,最终在一个售卖鞠的小摊前驻下了脚步,摊主是个须发半白的老人。
“这位公子,是要买鞠吗?”摊主见有生意上门了,轻轻咧了咧嘴,笑呵呵地道。
“晚生可否先试鞠,再决定买哪一种?”林习风看着摊上摆着的各种各样的鞠,于是学着古人的模样作了个揖,但见摊主年岁已高,林习风也就谦称‘晚生’了。
“公子请。”老者躬身还了一礼,笑着道。
林习风也不拖沓,从左侧开始,掂着鞠一个接一个试了起来。
“原来公子的蹴鞠之技如此之高,真是让李老儿大开眼界,李某佩服啊!”林习风那极为娴熟的白打之技,让老者眼前顿时一亮,忍不住赞叹一声。
“前辈过奖了,晚生只是略懂皮毛,登不得大雅之堂。”林习风谦逊地笑着道。
“公子万不可如此过谦,实不相瞒,李某也是蹴鞠爱好者,一生与鞠打交道,但还从未见过如此高超的白打之技。”老者摆了摆手,有些不满意林习风的谦逊,继而毫不避讳地恭维着。
在老者的恭维之下,林习风也已经将鞠挑好了,没再去接老者的话茬,笑问道:“前辈,这个鞠多少钱?”
“公子果真是好眼力,此鞠乃是由十二片香皮砌成,原料是熟硝黄革,实料轻裁,工艺密砌缝成,不露线角,是为我这小摊上的最上等之鞠呀!”见林习风只是片刻便挑出了最好的鞠,老者便自顾觉得前者也定是个对鞠的研究相当透彻的人,是以后者相当激动,像是遇到了知己一般,一张老脸兴奋的像个红苹果。
林习风见状,只得无奈地苦笑一声,他只是在询问这鞠的价格,老者却自夸一通,说得那叫一个慷慨激昂,却一直没提价格的事。
“前辈,晚生家里还有要紧事处理,我们还是赶紧把这桩生意结了吧!”林习风又作了个揖道。
“正所谓宝剑配英雄,公子若是真喜欢这个鞠,李某就把它赠予公子了。”老者捻着不算长的胡须,满面春风地笑着道。
“前辈万万使不得,初次会面,晚生不敢受此大礼。”林习风十分受宠若惊。他虽然知道宋朝的蹴鞠运动相当繁盛,基本属于大宋的第一运动了,但也没料到在集市上稍微露两手球技都能让人中意。
要知道,在华夏国会踢球的人,换来的大多只是嘲讽,还指望人家相中你?没朝你仍板砖就该回家烧高香了。
“公子可别这么说,李某赠了公子此鞠,公子只当是欠李某一个人情了,日后若是再能相会,择时再交李某的人情也不为迟。”老者笑呵呵地道。
“那晚生便多谢前辈了,后会有期。”林习风丢下这句话后,便拿着鞠落荒而逃。他生怕这老者再继续念叨下去,整个儿就一大宋唐僧,他虽不是孙悟空,却也会中老者的紧箍咒。
老者的话,就如同一个个“万”字咒语,在林习风脑袋上盘旋飞舞,最后在他眼前慢慢变成了蚊香的形状。
老者看着林习风远去的身影,脸上布满笑意,似乎在心里盘算着什么,捻着胡须的手越发带劲儿了,也不怕一用力把胡子给扯断,一双小眼睛快要眯成了一条缝,林习风的身影消失的越远,他的眼睛就眯的越小……
离开老者的售鞠摊后,走了没多远,林习风的眼神忽然被一个猪肉摊勾住,尤其是那成块的新鲜猪血,让他走不动路了。
倒不是林习风嘴贫想吃猪血,而是柳帘儿羸弱的身体,显然是有贫血的症状,林习风怕这么一直下去,她会挺不住。在这食物相对比较匮乏的古代社会,林习风一时间也想不出太好的补血办法,只能用猪血给她稍微补一补身子。
“师傅,猪血怎么卖的?”林习风两步跨上前问道。
“公子,这猪血可都是新鲜的,十文钱一斤,你要多少?”
那大汉魔掌擦刀的威武架势,让林习风担心他是不是想拿刀砍自己,向后退了一小步,道:“给我来三斤吧!”
“好咧!”大汉扯着嗓子大吼一声,震耳的声音,吓得林习风忍不住缩着脖子痉挛了一下。
他麻麻的,这古代人还真是豪气冲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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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之所以写蹴鞠,是为了日后更容易得到宋徽宗赏识,对以后发展更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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