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清玄将【太乙玄元凝玉功】运转了一遍,又将真气运到了脚上,驱邪、克毒的玉系**立即将蚁毒从脚底伤口逼了出来,顺着红肿的伤口汩汩地冒出腥臭透明的液体,原本跟个灯泡一样红肿不堪的左脚,没用多久便恢复了原状,除了伤口那里还有个红点之外,叶清玄已经感觉不到什么不适了。.
还好当时见机不妙,立即逃跑,否则陷入蚁窝,稍微慢一点,便足以被蚁毒疼死了。
这种怪蚁嘴里的毒液让人产生剧痛的感觉,这比什么毒药都让人难受,只是一只蚂蚁的噬咬,就已经让叶清玄感到痛苦难挡,又怎敢留下再挨上几口呢?
想不到只是“武林圣地”的自然环境便如此恶劣,这还是在核心城市的外围而已,若真是深入到了这蛮荒之地,即便是武功绝世,恐怕也不敢保证自己会活得下来。
叶清玄看了看同样小腿肿胀的李道宗,不明白当年这个小子的伯父是怎么活下来的。
李道宗也正在运功逼毒,一剑山庄的【形骨消融重生诀】连当年重伤濒死的他都能救活,清除现在的这点蚁毒当然不在话下。为过片刻,小腿上的红肿便消失得一干二净。
李道宗收功起身,方才发现同样中了蚁毒的叶清玄竟然早他一步清除了毒素,不由得皱眉暗哼了一声,想不到这个歼猾的小子竟然还有这等本事,对叶清玄的防范不由得又添加了一层。
这是一处山梁之上,左侧山下的远方,便是那处蚁窝,即便距离了超过百里,但血腥气依然从那边飘散过来,不过那片土地上的数百具狼尸几乎快消散不见了。
那些红色怪蚁的蚁酸将异狼的血肉分解,制成小小的肉团,被数量庞大的蚁群搬进了地下,成了这些虫子的食物。
不久之前还在诅咒这些追捕叶清玄等人的异狼,现在却又忍不住为这些尸骨无存的可怜家伙们叹息不已。
这就是真正的世界。
弱肉强食,是大自然的法则,也是人类的法则,只不过大自然的生物方法更为直接,而人类的行为隐藏在了各种各样的借口和道德下面,而事实上,两者之间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
而在山梁的右侧,就是众人接下来的目的地。他们一眼就看见一大片望不到边的树林。刚刚看惯了平原上的荒凉,一道山梁之隔,再看这一片苍翠的绿荫,不禁使他们感到满目清凉。
林地漫漫,其中不少地方裸露着白色的小山,那是绵延起伏的花岗石丘陵,最后,越过高原,在西北方至少二百里外的地方,他们看见一个白色的山巅,在阳光里闪闪发光。
那是一座顶端积雪的高山。
他们的目的地,距离凤凰港最近的庇护场,就在那里,就在那雪山之上。
此时天色将晚,叶清玄遥望着脚下的森林,朗声说道:“看来我们要在这山梁上度过一晚了,我可不想晚上逛林子……”
“对啊,对啊,洒家也不想!”如花大和尚接口说道:“黑灯瞎火的,万一踩到虫子怎么办?怪恶心的……”
叶清玄气得咕噜一声,这个夯货永远跟正常人类看问题时的切入点不同,完全不同。
夏侯清枫笑道:“看来我们要找个避风的地方休息了,这里地势太高,山风很硬的。”
夏侯清枫接着说道:“大家分头去找些柴火吧,越多越好,晚上气温太低,对身体不利,虽然我们可以依靠真气抵抗这一切,但依然会过分消耗真气,不利持久战!还有,大家真气充足的时候,一定要把多余的真气灌输到‘晶盾’当中,危急时刻,‘晶盾’里的真气也够我们支持一阵子的了……”
“啰嗦!你以为你是谁?”赵擎廷站起身来,走到了另一侧坐下,完全无视夏侯清枫的意见。不过叶清玄还是看到对方藏在斗篷下的右手紧紧地攥着什么东西……
叶清玄不由得轻蔑一笑,心中暗道:明明就是同意了别人的意见,偏偏装作有姓格地不肯听话,现在的年轻人,已经是为了叛逆而叛逆,追求的不过是形式,仿佛听了别人的话便会被人瞧不起一样,殊不知这样的态度才是真的让人觉得是幼稚和可笑。
李道宗一言不发,起身射向山梁下的森林之中,不一会身形便遁入了丛林之中,嘁哩喀喳的声音传来,未多时,一棵粗壮的松树便向一侧倾倒,接着是第二棵,第三棵……
叶清玄看得目瞪口呆,喃喃自语道:“原来李家的剑法伐木这么犀利啊?可是这富家子弟不知道篝火需要干爽的木柴才不会冒烟么?”
叶清玄此言一出,赵擎廷和夏侯清枫都疑惑地转过头来。
还是夏侯清枫出口问道:“怎么?柴火不是越新鲜的越好么?”
“你说的是青菜,不是柴火!”叶清玄暴怒,这帮子富二代,有时候真是让人狂躁,太不接地气儿了。自己果然是来担当保姆这一角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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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展堂拈着灯芯添了些灯油,灯火便“嗞嗞嗞”地旺了起来,将破晓前浓浓的黑暗都赶到了屋里的各个角落。郑展堂的身影在灯火的映照下,缓缓拉长,同时,屋子的角落里也显出了另外一个人影。
郑展堂头也没抬,静静坐在了灯下,随手拿出一本诗词孤本,淡淡说道:“看来你很清闲,竟然肯亲自来见我……”
角落里的身影缓步走进了灯火映照的范围,不过依然小心地没有让自己的身影出现在窗户上。
一张布满皱纹,面目慈祥的老人坐在了郑展堂的桌旁,从怀中掏出一把银壶和一个银质酒杯,竟然就在郑展堂的面前自斟自饮了起来。
老人连饮三杯酒,方才放在酒杯,叹了一口气说道:“多年不见,你演戏的本事又见精深了啊。明明是只虎,偏偏要给人家当了数十年的狗,心里一定很窝火吧?”
郑展堂从老人手中接过酒壶,也不用杯,直接就朝嘴巴里倒了一大口,看得老人一阵皱眉。
“‘冰魄寒髓酒’可不是这么喝的,你这种喝法,也不怕自己的五脏六腑变成一块冰疙瘩?”
郑展堂失声一笑,“你个老东西,还是这么抠。亏得你这个老乌龟还是圣门‘六御’中活得最久的一个,可惜这么多年了,却是一点心胸气度都没长。”
老人嘿嘿一笑,却是毫无愧色地将郑展堂手里的酒壶抢了回来,直接塞进了怀中,再不肯掏出来。
这个老人不是别人,正是“魔门六御”之一的玄武御主。
郑展堂笑着说道:“这几天是我最开心的曰子。不过就像你说的,给人当狗,被人使唤了这么多年,心里有火,借你的寒酒压压火气,你还如此舍不得?”
“舍得,舍得……”老人嘿然笑了起来,“不过还好,我想你的身份用不了再瞒多久了,你知道的,圣门的计划马上就要全面实施了,现在最紧要的,就是稳住凤仪阁,束缚住朝廷的手脚……”
郑展堂笑道:“放心,这么久的时间我都忍了下来,怎么会在这最后的关键时刻放松呢?”
接着郑展堂突然冷笑了一声,看似随意地问道:“怎么我听说,青龙那厮出了点纰漏?”
玄武御主嘴角一扯,嗤笑道:“听到青龙出事,你好像很开心啊……这么多年了,你还是要跟他斗?”
郑展堂冷笑不语。
玄武御主叹了一口气,说道:“唉,当年圣主最为看重的就是你们两个,也为了圣门大计,将你们一个送入了昆吾山,一个送进了儒林书院。你们这一茬苗子,就你们两个最有出息,而那么一大群人,差不多五千名**中,活下来的不足百人了,何必争来争去……”
“争?他有什么值得我争的?我进入儒林书院,最终走到了‘武相’的位置,将朝廷和凤仪阁耍弄得团团转,而他青龙做过什么?进入昆吾山,最终还跟对方的**生了个孽种,而昆吾山的势力到了今天也还死灰复燃……他的能力哪点比我强,凭什么跟我同一级别,他有什么资格?”
玄武御主呵呵一笑,摇头说道:“看你在武相的位置上经营了数十年,还以为你早就失去了年轻时的傲气呢,呵呵,好好好,想不到你还是这么争强好胜……回去后,我会跟圣主说明的,相信你的功绩圣主心里是清楚的,不过圣门用人之际,青龙实力不凡,还是有利用的价值的……”
玄武起身退向黑暗之中,轻声说道:“时间不早,我先走了。”
“不送——”
郑展堂将身旁的灯火吹灭,四周立即陷入一片漆黑当中,但明亮的依然有两个小点,那是郑展堂精光四射的眼睛。
玄武走了……
此时的郑展堂一声不吭,静静坐在黑暗当中——
哼,皇甫敬德把我当成听话的狗,卓清梵把我当成听话的狗,连圣门也把我当狗来使唤……
殊不知,有时身边的狗才是最危险的!
当他咬自己的主人的时候,主人毫无防范,必然中招。而且他们似乎都还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郑展堂不是狗,他是虎,一只伪装成了忠狗的白虎!
他是圣门六御之一的白虎!(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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