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金色铠甲的年轻公爵早已领着他的士兵们有条不紊的迅速撤离了战场。
遥望远方的大火、浓烟和混乱如盲蚁的人群,他笑了:还好我见机快,一见红龙放火就跑了,要不然还不知道会损失多少人马呢。哼,我“亲爱”的国王、我“尊敬”的国王,你的士兵们都是死的死、残的残了,今后你还怎么统治这个国家?你们家族统治了这个国家七十多年,现在该轮到我们家族了吧。怎么说我的家族也为国家作出了重大牺牲,我的爷爷在同矮人的战斗中耗尽精力去世了,父亲也是死于狗头蜥蜴人的标枪之下。他们的牺牲果然没有白费,今天我也有有机会踏上国王的位置了,哈哈哈哈哈。
他在马上高兴的放声大笑,令旁边几个亲卫莫名其妙――打了败仗还像捡了金砖一样兴高采烈的。莫不是气疯了?而且公爵带领大家逃跑的方向的确有点儿问题!他们善意的提醒道:“公爵,我们好像跑错路了。对面是赫里福德公国的边境要塞了。是不是应该调头离开?”
金甲公爵一愣:“跑错了?”仔细望远处一瞧,在月光的照耀下,远处真的有座小城镇。但是那城墙下面似乎有不少人马呢,还得见点点篝火闪闪烁烁的。他猛然间又高兴起来:“你们!那城墙下面是商队吗?”
亲卫有些不好的预感,纷纷迟疑着答道:“嗯~~好像是的。”
金甲公爵开怀大笑道:“太好了,今天有的赚了!我们还剩多少人马?盔甲武器都还在吗?”
亲卫们只得答道:“还有四百多人,盔甲武器还算完好。”
金甲公爵激动的喝道:“给我上!”
亲卫们都莫名其妙:“啊?上?~~上什么?难道去攻城?公爵大人,这怎么行?惹怒了赫里福德公国,您会有大麻烦的呀!再说我们这点儿人又有没有攻城器械,而人家的城墙是经过法术加固的。我就这么去攻,即便死光也攻不下来啊!”
金甲公爵不耐烦的打断了吵吵嚷然的部下:“谁说去攻城?我是说去打劫城墙下面的商队!”
亲卫们你望我、我望你的面面相觑,还是觉得不妥:“公爵大人,我们在城下打~~打劫的时候,城里的赫里福德公国守军们要是觉得我是想要攻打他们,于是对我们不利,那该怎么办?”
金甲公爵自信的哼哼笑道:“放心吧,只要我们不往城墙上攻,他们就不会管城外的事情。这种买卖我的爷爷就干过两次,而我的父亲更是干过三次!我小时候就很羡慕,只可惜一直没有机会干上一票。现在诸神将这些可怜的家伙们放在门外让我去抢,我岂能放弃?诸神在上啊!我今(手机阅读6k)天实在是太幸运了!”
几个谨慎的亲卫还在一个劲儿的劝导:“但是他们的人数也不少,我至少也有两百多人呢。要是联合拼起命来。我方会吃大亏的。请您三思啊”
金甲公爵笑得更自信了:“但是他们不会联合!你们又不是没冒充过强盗打劫商队。什么时候见过那些吝啬鬼们联合了?你们,城墙下面至少有几十个商队,而且都是些小商队,只有几个达到了中等规模。你们再!每个商队单独聚在一处,营地之间有近50尺的距离,可见他们也是在相互防备着,害怕自己的货物被人顺手拿了。只要我们一股做气冲上去,迅速打劫几个小商队。其它的队伍在仓促之间哪敢联合?肯定都是稳住自己的阵脚再说!只怕他们还巴不得别的商队都死了,自己好乘机扩大生意,作大作强呢。”
他这一说,很多人都动了心思。边他们名义上是“精锐士兵、骑士、勋爵”等等,其实日子仅仅比普通的农夫过得好一点儿罢了,说穿了就是――还吃的饱。而且每餐都是些粗面包、大豆和嚼起来没有一丝味道的莎拉!有点儿酸豆角下菜就算不错的了,要是有几个咸鸭蛋那就已经是“美味佳肴”啦。要是过节的时候能分一两块肉那就是已经是领主的大恩大德了。至于穿的、住的也好不了多少,与农夫们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衣服上的补丁少那么一点点。他们从来没有机会走出那片贫瘠的土地,因为外面的世界更危险!对着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生活就是为了苟且的活着,就是为了持续着干巴巴的日子。然后,等待死亡的那一天。偶尔有几个混不下去的五音不全的游呤诗人会跑去唱几首蹩脚而且过时的老歌,这就已经够他们回味好几周了。大城市里运出来的一些破损严重的垃圾玩具,也能使他们像孩子一样开心的报上几天几夜。发财就更别谈了,可以好不夸张的说,他们中有很多人自打出生开始就没摸到过一枚金币!
而现在,诱人的财富就在眼前!他们不断地相互瞧着对方,有人已经开始交头接耳了:“也许能强到一两套精致的餐具?我用那些缺了口的陶土盘子已经用腻了!***!要是能强到一副银酒杯,我死了都甘心啊!”
“也许会强到一把好武器,我这辈子都梦想有一把魔化武器,哪怕是一等魔化武器也好啊!即便是个匕首我也要!”
“娘的!这些黑心的商人们总是欺负我们不识货,变着花样猛宰我们。也不知宰了多少穷人的钱财。现在我们强几个铜板回来也不过份啊!”
“上次我们在半夜抢了三个商队,只死了十来个人。现在也到晚上,咱们人又多,怕他们干什么?要是害怕的话,这辈子都没发财的机会了。你想想啊,一辈子连块金币都没摸过就进了棺材,活得冤不冤啊!”
队伍开始喧闹起来,绝大部分人都整理起武器和护甲,准备冲上去干他一票了!
金甲公爵大乐道:“传我的命令,不准点燃火把!我要乘着夜色悄悄接近他们,然后突然袭击!”
而这边的格林姆又开始和乐琳斗嘴了。
格林姆焦急的望着远方的夜空自言自语道:“东a子大师怎么还没回来?是不是出事了?但以他的能耐,想要逮住他可不容易啊。难道碰上了厉害的人物?”一边说着一边心神不宁的走来走去。
乐琳横了他一眼,故意他的笑话:“主人的本事是不用怀疑的。你今天怎么这么关心他?不会是害怕半夜被人给打劫了吧。怕什么哟,你左手的那个戒指能给你加一层铠甲般的法师护甲,右手的那个戒指呢又能让给你挡住一般的4阶奥术。简直就像个乌龟壳一样,怕什么。”
格林姆急忙贼头贼脑的四下张望,见附近没人他连忙凑到乐琳面前小声说道:“你小点儿声音!这两个戒指可值钱了!要是被人知道了,难保那些雇佣兵不会见财起心!我可没有魔窗术,不能逃进去躲着睡觉!”
他又拉住乐琳的手臂,小声说道:“你也别说我,你手上的这个跳跃戒指可是很多盗贼成天惦记着的好东西呢。还有这个秘法视觉戒指,你以为那些战士不想要啊?我告诉你吧,有经验、又聪明的战士一旦有了这个戒指,就能对付低阶的法师了!好多人变卖小半的家产都要搞一个!你说这么大声,难道想晚上被人给卸了脑袋呀?你被以为他们这些雇用兵都是些正人君子,只有诸神才知道他们曾经干过什么勾当!我就听说有些人白天是遵纪守礼的雇佣兵,晚上就变成强盗去抹别人的脖子,拿双份的钱!”
乐琳狠狠的瞪着他,不是因为自己被反驳了,而是格林姆正乘着这个机会在她的手臂上摸来摸去,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真是好色的没的救了!
乐琳一副要吃人的模样,低声喝道:“不想手被剁掉的话就马上拿开!”
格林姆尴尬的笑着,磨磨蹭蹭的收回了手。说实话,这么多天没动碰女人了,作为个精力旺盛的小青年,他还真不适应呢。刚才凑到乐琳面前后,一闻道那淡淡的、柔美的女性气息,他就有点儿控制不住了。脑袋一热之下,把以前的不满、怨恨统统抛到了九霄云外。忽然觉得乐琳比以前诱人多了,尤其是那一身优美而矫健的曲线特别让人着迷。再一裸露出来的棕色前臂,顷刻间满脑子都想触碰一下那充满弹力的细腻肌肤,享受片刻迷人的触感。于是便这样蹭了起来,
受了骚扰又不好发火的乐琳顿时来气了:“你说得这个秘法视觉戒指完全是折腾眼睛用的!在罗德里斯奎城的时候,在桥上碰到那群法师和牧师。差点儿把我的眼睛都刺瞎了!再说人家用一阶的‘魔力辉光’就能修改身上的魔法灵光,甚至完全遮掩住。这破玩意儿又有什么用?”
格林姆嗤笑一声:“你说修改就能修改啊!那个法术起来只有一阶,但要想用的好就很难了。没有长期的训练和丰富的经验更本无法遮掩住魔法灵光!只能修改一下灵光的效果,使它起来像别的法术,以此来欺骗敌人罢了。”又哼了一声道:“你不懂法术就不要乱说,会让人笑话的!”
乐琳更是没好气的冷笑道:“对。你懂!你聪明。聪明到每次只用一阶的强酸箭就能获胜了。”意指杀豺狼人和帕力克的时候格林姆都是强酸箭立的功。
格林姆的笑脸立刻僵住,转瞬间便怒目相对。低等法师的身份一直是他心中的痛,发生了这一连串的事情后,更是他心中不可触摸的脆弱点和愤怒之源。当下便冷笑道:“对!我就是聪明!不像你呀,每天早祈祷、晚祈祷、饭前便后都祈祷。我说,你祈祷了这么长时间,你的哪位神祗怎么就(手机阅读6k)没赐给你半点儿法术?连个0阶的‘阅读魔法’都不会,到现在还是个睁眼瞎!”
乐琳腾地拔出了短剑,怒喝道:“不许你侮辱我的信仰!你要敢再说一遍,我就挖出你的舌头!别以为你和主人的关系好,就能在我这里为所欲为!我已经忍了你好久了,再也不想忍受你那只肮脏的手和那双下贱的眼睛!”
格林姆也腾地瞪起了眼睛,咬牙怒视着,心中更是怒骂不断:好个你臭%◎※,每次都是你先对我冷嘲热讽,难道就不准我回敬你两句吗?你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一个最最低贱的女奴!还竟敢说我下贱?我是法师!是必将受到万人敬仰的法师!
他越想越怒:还想要杀我?你以为我怕你吗?我也忍了你这么长时间,每天都受你白眼、吃你的暗亏。今天,老子也不想再忍下去了!
他就要愤怒了,他真的愤怒了!他继承了法师的光荣传统,闷声不响的盘算着使用什么法术能一举收拾掉这个狗杂种!恼怒、狠毒、阴险,这一刻,他被负面情绪附体了!他一个人孤独的承受了长期的蔑视和冷言冷语。这一刻,他的愤怒不止一点儿,不止一点儿呀!
于是他浑身青筋直暴,脑袋里开始响起一个声音:“地沟里的臭#※%!我想死的人是你!我成全你!”他开始预备跳跃术和灼热射线,他知道这个半卓尔虽然对不怕强光,但对于灼热和强烈的火光还是比较敏感的。因为她平时总是离篝火离得远远的!
他的瞳孔恶狠狠的收缩着,眼神越来越尖锐。最后他鼓起了力量。心中冷喝道:“去死吧!”
“有敌人!有敌人!”麦肯思的声音好似猛烈的快斧,惊破了凝滞如冰铁的气氛!
他继续大喊着:“赶快出来列阵!不要慌!不要慌!敌人不多!”
是啊,面前那一堆是不多,可是后面的长长部队呢?
金甲公爵的人马已经冲了上去,他望着百尺(约0米)开外急急忙忙跑出来的雇佣兵,心中大喜。立即对身边为数不多的几个低等法师下令:“把从国王那里分来的卷轴、魔法棒和其它法术器具拿出来!立刻准备好爆裂火球和连环闪电,只要对方有法师一升空,你们立即全力攻击!务必将其它商队的法师吓阻住,令其不敢介入战斗!”
见几个法师点了点头,开始全身贯注的望着对面城墙下那一座座商队的营地。公爵得意的回望战场。首当其冲的是一个不大的商队营地,从里面急急忙忙跑出来几十个雇佣兵,领头的是个奥法尖兵的模样,神态还算沉稳。不过一个人沉稳是没用的!他们连最基本的阵形都没法排好,又怎么抵挡己方的大群士兵?
又见营地后面升起了一个法师。这家伙本能的给自己加持了一个飞行术,急速向上拉升着,想迅速脱离危险的地面,迅速升到高高的空中。远离普通了弓箭的射程后再用远程法术进行攻击。当然就他这种水平,也就只有“爆裂火球”这一个远距离法术可用的了。
公爵的脸上充斥着胜利的笑容。这种战术他见过多了,法师们遇到偷袭,第一时间就会飞到弓箭的射程之外,或把自己传送到教远的地方,然后套上各种防护法术,比如防护箭矢、法师护盾、朦胧术、闪现术什么的,然后再用远距离攻击法术开火。这几乎是大多数法师的本能。但现在,这个本能将害了他!公爵一挥手,身边几个法师立即发出一道道连环闪电!
“啪”的一下爆响,刚露头的法师浑身暴现足以撼动城墙的巨响以及烈阳般刺眼的闪电光耀!强烈的闪电又向下狂窜而去,在营地里噼里啪啦一阵猛烈流窜、疯狂电击。炸的车、货爆裂出无数碎片,十余人惨叫着弹飞在地,一声也不吭了。
法师则浑身黑烟滚滚的一头栽倒下去――他在那一瞬间就被数道强效、极效法术轰成了真正的炭!一声惨哼都没机会发出~~
公爵哈哈猛笑起来,这样哪个法师还敢出头!全都龟缩在自家的营地里等死吧。哈哈哈哈哈!国王!我感谢你!感谢你免费给了我这些上乘的法术器具!这就是诸神的意志吧。哈哈哈哈哈~~
公爵的士兵们已经冲到了凌乱的麦肯思队伍前面。杀声如江中大涛,彻响了清冷的夜空。
格林姆目瞪口呆的着地上那块“人形焦炭”,一个正式的法师、一个具有三阶奥术的法师,就在眨眼间完蛋了!连尸骨都变成这副惨不忍睹的黑糊糊模样。这令平凡的格林姆心胆俱裂――死亡原来是如此可怕!要是自己刚才真的和乐琳动手了,会不会被她一剑砍断脖子?就像这具尸体一样,直挺挺的倒在地上?然后脖颈间喷出大片大片的鲜血染红这灰尘弥漫的土地?
是啊,真的有可能!她现在有跳跃戒指帮忙,要是发现我起了杀心,能轻松的跃过、40尺(约米)的距离,飞掠着砍中敌人!还有,她现在也戴了力量戒指,手臂的力量跟人的大腿差不多强,真要砍过来了,我那低阶的法师护盾和法师护甲可挡不住!很可能被她一剑刺个透心凉~~
想到这里,他心里凉的直打摆子。哆嗦了一下后,却见乐琳像一只掠地而飞的轻盈凶隼,眨眼间已冲到麦肯思那边,毫无惧色的迎击上如同浪潮般扑面冲来的正规军。
他,又打了个哆嗦。
公爵的士兵们好似一个大大的浪头狠狠的撞击上阵形松散、宛如松堤的雇佣兵们,刹那间队伍就要崩垮覆没!
但一个矫健的身影好似浪里海豚,在双方的人潮中纵横穿梭、时隐时显。所到之处惨叫声、溅血声纷纷响起。断肢和鲜血像浪花般纷纷飞溅而起、通彻心扉的惨呼像涛声撞击般洪亮震耳。那“浪头”好似遇到了一股无形的墙壁,竟哗啦啦的自行退开。
一时间血浪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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