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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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黑龙城已经越来越兴盛了,再不是林白当初刚到魔界时看到的模样。《 ..庞大的城市里房屋相连,早已经容不下更多的居民,就连城墙外面也建起了房屋,发展出一大片城外村,村庄的周围则是大片的农田,放眼望去,一片绿油油的喜人。
黑龙城是林白第一个“恩惠”的城市,他对这个城市的关注度也最高,最早在这里颁布魔界宪法,也最早在这里招工,如今黑龙城里的治安已经非常良好,以前随处可见的杀人、强奸、偷窃现在已经变得很少,商贸活动则日益频繁,整个城市已经彻底从原始社会跳到了奴隶社会晚期,封建社会初期的阶段。
良好的治安导致人口呈现出暴发性的增长,那些尚处于蛮荒状态的城市居民,开始自发地迁移到黑龙城来定居,由于魔界并没有什么户口、身份证一类的玩意儿,迁移并不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只需要背上背包,带上自己所有的财物,跑到黑龙城的城外村里,用树枝和干草搭一个棚子住下来,就可以对外宣称自己是黑龙城的人了。
同样的,绿龙城、红龙城、金龙城等城市的人口,也有相应的增加,只是没有黑龙城增加得这么快罢了。
林白回到黑龙城里,当然是去城主府,却见城主府前排着长长的队伍,许多士兵站在旁边维持治安,其中就有比蒙巨兽饭桶。它高达十米的身高,站在城主府前就像一个巨型怪物雕像,在它的威压之下。所有排队的怪物都规规矩矩的,不敢随便插队吵嚷。
林白笑着对饭桶道:“干嘛呢?这里为啥排这么长的队?”
饭桶先给林白行了礼,这才道:“他们是来领魔王大人的恩惠的啊,您每次使唤人做了事,就说‘去黑龙城主府领赏’,于是他们就来这里排队了。”
林白大汗,确实有这么回事。不久前他还在山上给人说了同样的话,把十几个帮着守器械的魔族人打发过来领赏,这事儿他回过头来就忘了。没想到给这里带来了巨大的麻烦。
饭桶又道:“还有一些人排队不是为了领您的恩惠,是来交换东西的。他们听说动物皮革能从您这里换到‘的确良’衣服,就把自己的皮革带来了。还有人则是挖到了新鲜的草根,想要来换大米……”
林白心里打了个突突。原来自己搞出来的事已经这么多了。
这时候。黑龙城主一路小跑着过来,给林白行了臣下礼,这才乖巧地道:“魔王大人,属下经过一翻思虑之后,认为您也有必要新建一个魔王殿了。”
“魔王殿?什么东东?”林白奇道。
黑龙城主搓着爪子,认认真真地道:“魔王大人,您日理万机,有做不完的事情。看这里排着队等您处理的事情就多如牛毛,是时候拥有一个自己的宫殿来理事了啊。属下知道您有一个魔王城。就在几十里外的黑石山上,但那个城堡已经空置多年,周围几十里都荒芜人烟,您在那里办事想毕不太方便,不如就在黑龙城外建个魔王殿,这样就方便处理这些排队的家伙了。”
黑龙这家伙说得认真,林白却翻了翻白眼道:“好哇,你是嫌我占用了你的城主府吧?看你府门外像菜市场一样挤满了排队的人,你肯定在恨我。”
黑龙吓了一跳,赶紧把龙头伏下来道:“属下不敢!属下没这样想啊,但是……您是魔界之王,至高无上的存在,和属下这种小人物共用一个城主府真的有点跌份儿。”
林白抹了一把汗,尼玛,不说不觉得,仔细一想,自己堂堂一个天朝上国的人类,和一头怪物共用一套房子真的有点说不过去,身份档次都被拖低了有木有?看来它说得有道理,是时候建个自己的魔王殿了,正好于拓那边在修发电站,以后发电站修好了,魔界也有电力了,自己的宫殿也可以用上电灯,挺不错!
“也行,就建个魔王殿吧。”林白点头。
见他点了头,黑龙终于松了口气,其实它是真的在为魔王大人着想,并没有介意他把自己的城主府搞得像菜市场,要是被魔王大人误会了,那真是不知道怎么死,好在魔王大人似乎很讲道理的样子,一说就应允了。
黑龙来了精神,笑呵呵地道:“魔王大人身份高贵,魔王殿当然也不能太差,属下估摸了一下,打算联合金龙城主、红龙城主、绿龙城主、亚洛斯等人一起出人出力,调动十万人来给您建魔王殿,占地预估20平方公里……”
它这一开口,就把林白吓了一大跳,什么?占地20平方公里,十万个苦力一起建?我擦,你以为我是秦始皇在建阿房宫啊?搞这么大来做什么?
“停!”林白紧急叫停:“别瞎折腾。”
“这怎么能说成瞎折腾呢,这是为了体现您身份高贵……”
“别说了!”林白赶紧打断他道:“劳民伤财的,太不和谐,魔王殿我自己找工程队建,不需要你们调动什么十万苦力,那些临时抓来的普通人哪来的建房子的专业技术?给我搭建个乱七八糟不堪用的宫殿,光是大有个屁用。”
林白很担心这些家伙用原始社会的方式搭房子,累死几万民夫之后搭好了一看,外形像个金字塔,里面黑乎乎的不通风,那就坑爹了,自己住进一个金字塔里,绝对很傻逼,又不是木乃伊,谁会喜欢住那种房子?而且古代人修的房子不会在墙壁里埋管子,不会走暗线,将来宫殿里的电路怎么弄?难道牵飞线吗?天花板搞得像蜘蛛网……
看来这事儿还是得找轰鸣工程队的肌肉男于拓,那家伙建的电池厂还不错,林白决定赖上他了,不过他现在正在山里帮自己建水电站,估计也没法再分身建宫殿,这事儿得暂缓。
林白走到排成长队的怪物们前面,先处理了一下积压起来的事务,给那些为自己办了事的怪物发了“恩惠”,然后又把怪物们送来的兽皮、人参通通换过来,皮子又弄了几大包。百年老参又弄到四五根,至于不足百年的小人参则是整整背了几麻袋。
魔界是个未经开发的荒蛮之地,而越是荒蛮的地方,兽皮和人参来得越容易,等魔族人拼命打猎和采人参的热情起来之后,估计这东西就会开始变少了,最后也会变得和人间界一样,到处都找不着。这买卖也就是现在有得做,过不了多久就没得做了。
不过这事儿林白顾不上,今朝有酒有今朝醉,今后的事儿鬼才去管,有句话说得好:在我死后,谁管你洪水滔天?
把这些杂事处理完,足足用了林白三天的时间,害他坐得屁股都生痛,才把那些排队的怪物全部打发完,他发现这事儿不能再自己亲自处理了,非疯不可。必须得找些合用的官员来帮自己的忙了,在人间界有芊芊、刘大小姐、花蝴蝶等妹子帮他管事儿,他可以啥也不做,就在家里晒太阳,几个妹子就把他的生意管理得井井有条,但在魔界没人可以帮他,这事儿太过苦恼。
为了节省点邪恶力量,林白没有开传送门回家,而是通过女魔王设的传送阵,从城主府里回到了人间界的电池厂。刚钻出传送阵,就看到美丽的玫瑰花妖正从电池厂的员工食堂里钻出来,原来现在已经是晚饭时间了,电池厂的工人们都在吃晚餐,用完餐之后还要回到车间里工作到晚上10点,但是玫瑰花妖不需要吃晚餐,她喝几口水就饱了,把自己的那份套餐用一次性的餐盒装好,再放进塑料袋里,打算带回魔界去换东西。
玫瑰和匀桧不一样,玫瑰花妖的个性也和匀桧花妖截然不同。匀桧温柔,善良,但玫瑰却热情,很注重外在,非常爱表现,尤其是这家伙还是一朵红玫瑰花妖。见到林白,她乖乖地行了礼,然后就故意秀着她的漂亮脸蛋和纤细的腰肢,还把头顶上那朵红玫瑰花左右摇晃。
林白没好气地道:“干嘛呢?晃来晃去不眼花啊?”
“嘻嘻,没干嘛。”
林白突然想到点什么:“你好像很擅长搞交易。”林白还记得玫瑰花妖曾经用两份套餐换了一颗宝石,再用宝石去换漂亮衣服穿。
玫瑰花妖点了点头:“咱们花妖很柔弱,战斗力不强,只好拼命动脑筋了,小女子很擅长交易和与人交流,因为我是热情的玫瑰!”
“嗯,不错不错!这样吧,你别在电池厂干了,帮本王做点别的事。”
“啊?要做啥事?工资待遇会不会降低啊?”玫瑰花妖紧张起来。
林白没好气地道:“工资待遇会给你涨,不会降。以后你负责帮我处理一些魔界的小事务吧,比如给我干活的人发米,交换皮革和草根,这些事情我处理起来神烦,你应该很拿手。”
玫瑰花妖大喜:“这个工作我喜欢!比起不停的给电池贴标签和装盒子来说有趣多了。”
人心果然都是不足的,玫瑰花妖刚刚进电池厂的时候,对电池厂的工作喜欢得不得了,但是经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已经对这个工作感觉到不满了,机械的贴标签装盒子,这种工作确实不适合脑袋灵活的人做,林白在这时候给她换工作,对她来说真的是天降喜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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