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来说风凉话了,不过,你的刀法很好,那一刀快如闪电,我很钦佩。”莫雷想了想道:“我请你喝酒,花生仁下小酒。”
夜狼想也没有想,非常爽快地道:“好,就来尝尝你的花生仁下小酒。”
一个骑士忙道:“将军,不可。”
夜狼手一摆,道:“不要说了,千骑长不是那种人,我信得过他。”
莫雷睁大眼睛把夜狼看了好一会儿,才大拇指一竖,道:“果然是条汉子,爽快。”
他的眼里有一层雾气,很是激动能得自己的敌人信任,那是非常难得的事情,可以说是很大的荣耀。
骑士把莫雷的拐杖还给他,莫雷接过,拄在地上,道:“走吧!”
夜狼跳下马来,扶着莫雷,道:“你带路。”回头对骑士们道:“你们去忙,不要跟来。”
这是对莫雷的莫大信任,莫雷又一次感动无已,把夜狼看了好一阵子,没有说话,头一甩,迳自朝屋里走去。
骑士们虽是不愿,但在夜狼无可更改的要求下,只得照办。
等二人走远了,一个骑士轻声道:“将军会不会有危险?”
几个骑士相对摇头,无可奈何,自去忙活了。
莫雷在夜狼的搀扶下,拄着拐杖向屋里走去,只有十多丈,一会儿功夫就到了,莫雷请夜狼坐下。
莫雷拄着拐杖翻起了柜子,从一个柜子里面取出一个精致的匣子。打开来,取出一个竹制缕花瓶,刚把塞子打开,一股清香溢出,满屋飘香。
夜狼猛嗅一下,道:“好香,是茶香,应该是香城右面小香山上的小香茶。”
莫雷一脸的喜色,猛点头道:“是啊,是啊。你居然闻出来了。”
“这小香茶性温。却悠长耐品。实是茶中不可多得的珍品啊。i”夜狼点评起来。
莫雷把手里的茶晃晃道:“这是专门为你准备的。你当年砍掉我的脚掌,让我残废了,不过。我也佩服你的刀法,那是我见过最好的刀法。就在想啊。要是有一天能和你见面该多好啊。就准备了这小香茶。准备到时用来招待你。没想到还真是派上用场了。”
十年了,莫雷还如此念念不忘夜狼这个砍下他脚掌的人,这心情肯定是复杂的。既有对敌人的恨,也有出于对大好男儿的钦佩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难得的,很多人虽是有恨,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去,那些说多少年多少年还记着仇恨,还要报仇。
绝大多数只存在于幻想与小说中而钦佩他人固然是一种美德,钦佩敌人,还是和自己有大仇的敌人,就更加难得了,这说明莫雷是一个真正的男儿。
夜狼眼里射出了异样的光彩道:“谢谢你,这么多年还记得我。”
莫雷含恨地道:“你让我残废,我怎会忘记呢?”
夜狼仿佛没有看见莫雷怨毒的目光,而是报以大笑,道:“好好好,不忘仇恨的男儿是好男儿,你是条好汉子。”
莫雷眼里神光一闪,道:“谢谢你的夸奖。”
他泡好茶,端上来,在夜狼面前放了一杯,自己位子上放了一杯,取出一碟水煮花生仁,拿出一壶酒和两个酒杯摆好,坐了下来。
夜狼拿起酒壶在两个杯中斟满酒。端起酒杯道:“来,莫雷,你的酒,我的手,敬你一杯。”也不等莫雷说话,一口喝干,赞道:“好酒,北地酒味醇,就是大烈了些。”
莫雷眼中的神光更盛,赞道:“真是条好汉子,我决定了,对你的仇恨再也不放在心上了。”也是一口喝干,冲夜狠亮了一下酒杯。
要是换个人,要等莫雷先喝了,看看他有没有变化,喝是不喝再做决定,为的是怕他下毒。夜狼是喝在他的头里,说明夜狼对他是真正的放心,由不得他不激动。
夜狼笑笑,抓了一把花生仁,弹了一粒在嘴里咀嚼起来,叹道:“我说,莫雷啊,你整天就过着花生仁下小酒的日子,挺道遥的,自由自在,没有人来管你,你就是这里的皇帝,还真羡慕你。”
莫雷不无遗憾地道:“我也想出去走走,去着看,可是没办法。”着着夜狼问道:“你现在在哪个山头?日子过得去吧?”
他到现在还以为夜狼是马贼。
夜狼端起一茶杯,喝了一口,赞道:“好茶真没想到,在北地还能喝到香城的小香茶,还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喝到的,这滋味就很不同了。你呀,就不要以为我是什么马贼了,我给你说了吧,我曾经脱离过军队,当起了雇佣兵,现在,我又回到了军队,奉大人的命令前来偷袭你们的马场。”
莫雷以看西洋镜的眼神看着夜狼,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人,你这人,还挺幽默的。你明明是马贼,还把自己粉饰得这样漂亮,这可不是好汉子的行为。”
夜狼给莫雷的美声笑得莫各其妙,到此时方始明白过来,看着莫雷的眼睛道:“你看着我的眼睛,看我是不是在说笑。”
莫雷着着夜狼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迟疑着道:“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不然,我平白无故地跑到你这里来干什么?北方这么冷,酒虽好虽醇就是大烈了些,没有我们蓝月帝国酒的味道适口啊!”夜狼非常认真地道。
“你说的也许是真的。”莫雷有点相信了,跟着就提出自己的疑问,道:“丝城会战可正在紧要关头,你们不去丝城,却跑到北方来,怎么说都难以让我相信。”
“你不相信,这就对了我们大人正是算淮了你们这种心思,才在这时节动手,要是你们都相信我们要来了,我们跑来,不是自个儿找罪受吗?兵法不是说‘出其不意,攻其无备’吗?正是这个理。”夜狼左手食指点着桌面,道:“不要说你不相信,就是我在听说要北征的时候也是不相信,要不是大人是大人的话,我真想摸摸他的后脑勺,看脖子后面的筋是不是错乱了。”
莫雷想了想,终于相信了,吃了一惊道:“这么说来,你们真的是蓝月帝国的军队了?”
“那不是明摆着的事嘛。”夜狼喝口酒,吃了一粒花生仁,道:“给你说了一次又一次,你就是不信,我也没办法。”
莫雷一下站起来,惊叫道:“不好!我要去报信,不能让你们的阴谋得逞。”
夜狼哈哈一笑,道:“千骑长,你走得了吗?”
莫雷知道,自己和夜狼虽是相互倾心,但是,两人的心向着不同的国家,为了国家,夜狼不会让自己离开的,即使他不杀自己,软禁自己是不成问题的,他颓然坐下道:“我总不能让休卡王国吃亏啊,不论怎么说,我也是休卡王国的子民。”
“三百年前,琴格王朝统一大陆时,我们都是琴格王朝的子民。自从琴格王朝崩溃以来,大陆一直战乱四起,各国为了大陆的霸权而征战不休,依我看,大陆即将走向统一。”夜狼眼里闪着异样光彩。
“要统一,也该由我们休卡王国来统一。”莫雷接着道。
“不对,统一大陆的是我们蓝月帝国。”夜狼非常肯定地道。
“蓝月帝国?你们蓝月帝国一直为我们北方四国骚扰,连我们四个小国家都摆不平,还想统一大陆,那不可能。”莫雷不屑地道。
“你知道的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的局势完全不同了,丝城会战结束后,你们北方四国的实力将会大为削弱,无法再骚扰蓝月帝国,帝国就可以腾出手来对付其他的事情。处理好了这些事,帝国将更加强大。统一大陆也就顺理成章了。”夜狼跟随瑞克出征以来,不断地思考,对未来的大陆局势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看法。
“你别把话说得满了,丝城会战谁胜谁败,还难说得很呢。”莫雷不服地道:“我们有奥玛里维元帅、塔布元帅,你们讨不了好。”
“奥玛里维和塔布都是良将,没错。不过,并不是他们就是最好的,帝国丝城会战的总指挥就是一个高人,让奥玛里维吃了大亏,就算合塔布和多尼。冯三人人之力,也不见得讨得了好去。这仅仅是丝城会战的总指挥就让你们难受的了,更别说还有我们大人,他精心策划的北征,将对你们四国带来多严重的损失?所以,四国必败!”夜狼反驳起来。
“就算你们是突袭,可是我们有广袤的国土和足够的纵深可以利用,用空间取时间,集中足够的兵力,完全可以把你们的军队消灭在这里,消灭在我们家里。你们如此远的北征,别的不说,你们的后勤就够让你们受的,你们的后勤将成你们的致命仿。”莫雷久在军中,对军阵之事很是了解,一语中的。
夜狼左手食指敲着桌面道:“说得好,说得好不过,那是正常情形下的行军之法。在正常情况下,兵马未动,粮草要先行。对于这一点,我们大人早就考虑到了,因而,他提出了一条非常富有远见的措施,进行无后方作战,不需要后勤,不需要补给,走到哪吃到哪。”看了一眼一脸迷茫的莫雷道:“这点你想不到,我开始听到时也是吃惊啊,可这些天我也想通了,与其留一条尾巴给敌人,还不如不要这条尾巴,没有了后勤这个累赘,既可以使我们少了一个致命的弱点,还能轻装上阵,快速运动,便于长途奔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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