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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没有下雨,但街道之上却有着沽沽的流水声,一队队的士兵手持刀矛,戒备地行走在街道巷陌之间,脸上没有胜利的喜悦,却是无尽的惶恐和无尽的愤怒。
地上流动的不是水,却是血,沿着略微有些倾斜的街道,向着低洼之处流去,在哪里汇聚成一团团,一汪汪的,尚自冒着热气的血泊,更多的地方,却是已经凝结成了一簇簇的紫黑,地面上,墙壁上,街道当中的筑垒之上,犹如来自地狱的恶之花,盛开的残忍而又妖艳。
一脚踏下去,感到有些沾稠,赵牧提起脚来,看到的却是靴子上牵牵绊绊的血丝,久经沙场,见过无数鲜血的这位老将,禁然有了一种反胃的感觉。
这里是鹤峰县城,代郡的一座小城,但就是这座小城,却将赵军足足地拖了半个月的时间,直到最后兵尽粮绝,赵军终于破城而入,等待他们的不是迎接王师的鲜花与欢呼,而是男女老少的奋起反击,街道上早就筑起了街垒,每一个巷道,每一间房屋,都成了杀人的陷阱。
毫无防范的赵军在这座城市之中,遭遇到了惨痛的损失,攻城半月,他们只不过死伤千余人,但在破城之后,为了全面地占领这座小小的县城,他们竟然又死了千余人。
绝大部分,都是在初入城时,猝不及防之中被杀死的。
赵军入城,在攻击那些街垒的时候,也在逐屋搜索守城的叛军,是的,现在代郡的军队都是叛军。那些看起来瑟瑟发抖的女人,那些蜷缩在角落里的老人。甚至那些尚是垂髫的童子,会在赵军毫无防备的时候,从暗处抽也刀矛。狠狠地捅进这些士兵的胸膛,砍下他们的脑袋。
赵军前锋将领赵尚。第一个攻入鹤锋县城的人,还没有体会到首功的喜悦,便遭受到了惨痛的损失,看着自己的精锐,没有死在城墙之下,没有倒在敌军士兵的刀枪之下,最后却莫名其妙地被老弱妇孺所杀,不由红了眼睛。立即便下达了屠城的命令。
鹤峰县城,陷入了血的汪洋,等到赵牧闻讯从后方大本营赶来阻止的时候,鹤峰已经剩不下几个人了。
赵牧行走在血泊之中,整个人都觉得麻木了,眼前的鲜红似乎在无限制地扩大,睁眼看去,似乎世界都变成了红色,高大的身躯摇晃了几下,在亲兵的惊呼声中。险些一头栽倒。
“没事儿,没事儿!”在亲兵的扶持之下,赵牧勉强站直了身子。定了定神,“走吧,去县衙。”
士兵们在打扫战场,收拾尸体,每一具尸体从赵牧身前抬过,他都感到心中阵阵绞痛,这都是大赵的子民啊,他们本应当同仇敌忾,本肩站在抗击外敌的战场之上。而不应该自相残杀啊。
县衙近在眼前,那里的建筑比别处要更高更结实。是以这里的血也流得更多,空气之中。浓郁的血腥气挥之不去,每踏上一阶台阶,都会在台阶之上留下一个血红的脚印,本台的台阶颜色早就看不见了。
赵牧踏进了县衙,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跪在院子当中的赵尚,同样的,院子里,也是血流成河,尸体摞着尸体,一层层一叠叠,竟然码得如同围墙一般,那里面,有代郡的郡兵,也有身着普通服色的老百姓。
赵牧没有看直挺挺地跪在院子里的赵尚,径直走到了这幢尸墙之前,他伸手,触及到了一个十四五岁的童子,那个童子被一柄长矛自胸腹之间洞穿而过,他一手紧紧地握着矛杆,另一只垂在下头的手,却还紧紧地抓着一柄刀,虽然死了,却还圆瞪着眼睛,惨白色的眼睛茫然地看着前方,赵牧从中读到了仇恨。
赵牧身子摇晃了几下,这一次,他没有撑住,而是缓缓地坐了下来,坐在了满地的血泊之中,双手抱头,泪流满面。
“太尉,你杀了我吧!”赵尚膝行而来,跪倒在赵牧面前,放声大哭,“我不能不下这个命令,因为我的士兵在死亡,我不能让我的兄弟们白白地死在这里,都是我的过失,你杀了我吧!”
赵牧抬起头,看着赵尚,缓缓地摇头。
“赵尚,即便要处置你,也不是我了,我已经接到了王上的命令,要我回京述职,接替我的是赵杞,他将指挥你们讨伐赵郡,你,等他来后,向他请罪吧!”赵牧的声音几不可闻。
“太尉!”赵尚顿时瞪大了眼睛。
“还有活着的人吗?”赵牧没有再说这个话题,而是直接问道。
“接到太尉的命令之后,我军便停止了屠城,但剩下的人也不多了,这城里所有的人都被抓了起来,只是这县衙里的抵抗最为强烈,末将亲自指挥进攻,最后活捉了十数人,其中便包括这鹤峰县的县令林森。他自杀未果,被我军拿住了。”
“把他带上来,我要问问他,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赵牧几乎是从喉咙里迸出这几句话来。
林森几乎是被脚不点地的拖进来的,赵军对他的恨意看来相当强烈,粗麻绳深深地勒进了他的肉内,越发地凸现出他胸前的鲜血淋漓和那个有些触目惊心的伤口,伤痕正在心口之上,只是入肉甚浅。他的衣服被撕得稀乱,露出了瘦削的身躯,此刻被捆得甚紧,那一根根的胁骨都突现了出来。
赵牧看着这个文弱书生,他曾在代郡驻扎多年,对于这位县令也曾有过一面之缘,赵牧记性极佳,但凡见过一面的人,基本上都不会忘记,此时,他看着这个浑身血污的俘虏,眼中却尽是厌恶之色。
“赵太尉!”林森脱口叫了一声。
“跪下!”拖着他过来的士兵厉声喝道。
林森看到赵牧,先是一个短暂的失神,但在听到士兵的厉喝之后,反而仰头大笑起来:“跪,为什么要跪,太尉已不是我等的太尉,而是我们的敌人,我林森死则死耳,岂肯跪自己的敌人。”
赵尚狂怒,一刀鞘便砸在林森的膝弯里,林森膝盖一弯,就要向地下跪去,但此人也真是强项,身子猛扭,竟然侧身重重地摔在地上,脑门嗑在地面之上,顿时见血,他终是没有跪倒在赵牧面前。
看着如此强项的一个书生,赵牧即便厌恶,终也动容,挥了挥手,“扶他起来吧。”
两个士兵将林森挟了起来。
“为什么?”赵牧直视着林森的眼睛,手指着满院子的尸体,指着那个死不瞑目的童子,“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在鹤峰当县令十数年,我也知你爱民如子,在鹤峰民望甚高,如果不是你组织这些百姓,煽动这些百姓,他们会这样送死吗?你们,也是大赵的子民!他们都是你害死的。”
林森看着赵牧,却突然爆发出鬼一般的桀桀笑声:“大赵的子民?太尉,你是这样认为的么?好,那么我来问你,二十年前,那时我还只是一个十余岁的童子,代郡那一年碰上了百年罕见的大旱,赤地千里,粮食绝收,却还要供养你在代郡的数万驻军,那时,朝廷对代郡可有一粒粮食的赈济!”
赵牧闭上眼睛,他当然不会忘记那一年的大旱。
“十年之前,一场蝗灾又让代郡受灾严重,但供应军队的粮食却一粒也不能少,你知道,那一年,代郡饿死了多少人吗?那一年,我已经是鹤峰的县令了,我来告诉你,光我鹤峰一县,便饿死了一千五百四十八人。那时,朝廷在哪里?”
“大赵常备军数十万,都有朝廷供养,凭什么代郡却要以一郡之力,供养你数万大军?”他霍然回头,指着赵尚和周围的士兵,“你,你们,那一个没有喝过我代郡子民的血?”
赵牧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只觉得一阵阵燥意在心头升起,“我要抵挡匈奴人,只能如此。”
林森大笑之声不绝,“是,你要抵抗匈奴人,再穷,再困,我们代郡人也认了,自己饿死,穷死,可也没有少过你们一颗粮食,一文饷银,但是五年前,匈奴人来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匈奴人席卷我代郡的时候,你们在哪里?”
林森此时的模样甚为可怖,拼命挣扎,眼眶睁得极大,两个士兵拼尽全力才按住了他,“赵牧,这几十年来,如果不是子兰郡主,代郡早就活不下去了,二十年前那场旱灾,子兰郡主散尽家财,十年前的那场蝗灾,子兰郡主饿死了一个儿子,现在,你们又杀死了他的长子,你们还想要杀死他,我来告诉你,我们不许,代郡人不许。”
赵牧沉默了,不仅是他,连赵尚也沉默了,院子里死一般的寂静。
半晌,赵牧挥挥手,“放了他吧!”
赵尚一惊,“太尉,这个人如同疯子一般。”
“他不过是一个文弱书生,难道还能对我怎样?”赵牧冷然道:“林森,我放你走,替我代一句话给子兰。”
“这句话就是,子兰,这便是你想要的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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