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的规则是很难违背,通常来说体型削瘦的人就是要比胖子能更好的适应高原,正如大体上女人会比男人更少地引发高原反应一样。( ..这也是胡山当时为什么让挞马赤伊基拉塔带队去救援工宣队,因为他对高原的适应要比其他人强得多。
“准备好弹药和药品了?那么,老曹,我想你也不用我说更多了,这西来的一路上,该说的事,都已说了好几次,现在,马上出发。”丁一对着曹吉祥下达了命令,这也是他选择曹吉祥而不是文胖子的原因。
曹吉祥脸色有些不好看,他不是什么热血的青年,他有些磨蹭,实话说,他看着不象丁一麾下的新式军人,在这样的场合里,他并没有斩钉截铁地应答,而是涎着脸道:“少爷,能不能换个人去啊?老奴舍不得少爷啊!”
这让边上一个女性的营长看着感觉很恶心,她是容城书院出来的学生,而且也是书院里,丁一众多的崇拜者之一,她觉得面对先生的命令,就应该用生命去完成,所以她一并脚后跟,向丁一说道:“先生!学生请求替代曹处长……”
“善!少爷,咱家看这位,便是巾帼英雄、女中丈夫,这事交给她,当能圆满完成啊!少爷,六奶奶就要生小少爷了,咱家还要服待小少爷啊,您就让老奴留下吧?”曹吉祥听着有人愿意替他出任务,那是高兴得不行。
丁一摇了摇头,冲着曹吉祥轻踹了一脚:“滚。”
“那。少爷您保重,老奴就去了,以后小少爷、小少爷。定要寻个可靠的侍候着才行啊,可怜老奴这就要去为国尽忠,见不着小少爷了……”说着竟毫无节操地干嚎起来。
“嗯,我突然觉得这么让你进藏,许是不太好的。”
“少爷英明啊!太英明了!”曹吉祥听着大喜。
丁一撩起袍裾笑道:“我想是不是,咱们来单独教练一下格斗课目,然后再让你进藏……”
曹某人一听脸都绿了。退也几步到了马边:“少爷保重,老奴去了,有道是。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安能抛同袍生死于不顾?此去纵有险阻,咱家自有丹心一朵,敢教群丑易辟!”
看着曹吉祥带人策马而去的身影。边上那个容城书院出来的女营长。不禁对丁一说道:“先生,这曹处长,只怕是不太靠谱;学生喝了热粥,已恢复了不少,不如让学生带上一队人马,跟随其后……”
丁一摇了摇头道:“你以为自己是铁打的?赶紧带上你兵,把守好这城门,轮流休息才是道理。快去。这当口,我着实没心思给你做思想工作。服从命令!”这最后四个字,对曹吉祥来说是没有效果的,但对于容城书院出来的学生,却已经是可以让她咽下一切的意见,立正敬礼然后执行命令了。
这位营长的请战丁一没有应允,那是因为女性也不是就在高原上无敌,不论是丁君玥刚上高原的病倒,还是丁如玉现在昏迷不醒,从丁如玉的几个女性勤务兵口里,丁一都了解到,她们倒下的时间,恰好就是天葵来临的时间,在每个月的这个时段,女人总是特别的脆弱,也更容易倒下。而曹吉祥要比他表面上看起来更有本事和能力,这一点在他跟随丁一在雨林的那日子里,已经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
胡拱辰对丁一很不客气,但是成都这西边城门的守将,在左右布政使走后,却就流露出和胡拱辰全然不同的态度来,他一点也没有因为大明第一师接管了西城门而愤怒,不单是给丁一搬来了椅子,还弄了个炉子在边上煮水泡茶,更夸张的,是支使了亲兵去操办了不知道什么东西,此时那两个亲兵提着硕大食盒,热气腾腾奔了回来。
“公爷、公爷,您老人家还没用午膳啊,这人是铁来饭是钢,小人也没什么好东西,这抄手也就个热乎劲,公爷您老人家……”他一边殷勤地张罗,一边小心翼翼地组织着措辞,因为两者的地位差得太远了,他真的生怕说错了一句话,冒犯了丁一那就不美了。
丁一看着这守将,摇头道:“你就不怕胡藩台知道了,给你难堪?”
“公爷是大英雄,难得真能见着,这是得写进族谱里的事,再说小人就一个蝼蚁似的人物,便是藩台真想起这茬,小人便说公爷之威,连藩台老大人都扛不下,小人一只蝼蚁,哪里扛得住?”这守将倒也诙谐,说得丁一也不禁露出笑意。
看他说到这份上,丁一也不拒绝,端起那碗抄手,对这守将说道:“承情。”但他却没有吃,而是站了起来,对那守将说道,“跟我来。”却是示意那守将把两个硕大食盒都提上,丁一便端着那碗抄手,行到把守城门那些大明第一师的士兵那里,打起一个抄手对士兵说道,“来,尝尝。”
那士兵哪里肯吃?丁一见着,便故意板着脸道:“嗯,试毒,帮我试毒好么?”
看着那送到嘴边的抄手,那士兵是含泪咽下,却见丁一又走向另一个士兵,又对他道:“来来,试毒。”这么一路走下去,一碗抄手也不过十来个,很快就分光,于是丁一便又从食盒里拿出一盘鸡肉,又是这么一路地给士兵喂过去。
丁一这么做,却不是跟当年帮陈三和杜子腾那帮弟子挑水泡一样,为了收买人心。
若是他身边有数十个弟子,甚至数百弟子的时候,那是可以这样的方式来赢得人心,但丁一现在不提海外,单是大陆上,已是两广、云远、关外大草原的实际控制者,用这种行径来收人心,就太低级了。
他之所以要这么做,是为了让大明第一师的军魂不灭。
不论怎么说,从藏地撤下来,这不是一个胜利。
就算在山南前线留下对方以十万计的仆从军或是裹胁的民众,就算是内部在扯皮拖后腿等等,不能否认的就是,大明第一师不得不转进了。从一次胜利走向另一次胜利,自然可以维持气势如虹,但在现时的处境,又被高原气候拖得如此凄惨的情况下,一个不慎,这支部队没有了那种一往无前的自信,失去了有我无敌的血性,那真的就完了。
所以丁一在用这种方式,告诉这些士兵,他们仍是值得信任的,他们仍旧是优势。
他是兵王出身的人,他清楚士兵的心理,知道他们需要什么。
右布政使马昌和镇守中官陈清的轿子到了城门下,看着这一幕,愣在那里,陈清喃喃道:“古之名将,解衣衣之,推食食之,不过如此啊!”
边上有胡拱辰派来的心腹幕僚,听着酸溜溜地说道:“不过沽名钓誉罢了……”
马昌听着失笑,向那幕僚问道:“听藩台说,你是宣德年中举的?”
那幕僚听着右布政使问话,便点头道:“是,学生是宣德……”
但没等他报出中举是哪一科,马昌就截住了他的话头说道:“他是景泰年的探花。”
只一句就够,就让胡拱辰的这个幕僚低下了头,低声说道:“学生妄言了。”
宣德年的举人或者需要沽名钓誉,但丁一是景泰年的探花。
进士已是翘楚,一甲探花,绝对的学霸,对于读书人来说,已是绝对的仰望。
单单这一点,丁一就不需要用到亲手推食的地步来沽名钓誉,没必要,军兵在大明是极底的地位,而探花绝对是士林光芒四射的明星。
更何况,探花,只不过是丁一身上,最为不足道的一顶冠冕。
当那两个食盒空了之后,丁一走下了城墙,跟在他身后的守将哽咽着说道:“老大人,可您自己还没用膳啊!”
丁一听着,端起食盒里,那碗吃完了抄手的汤,喝了一口,笑道:“味道不错,谢谢。”
那守将看着,泪水就垂了下来了,他突然自己先前三十年白活了。
人是有需求层次,一个将要饿死的乞丐,通常很难会去考虑气节之类的问题。
一个底层的军户也很少会去思考尊严的问题,他们想得更多的,是如何让上面的百户、千户看自己顺眼一些,看着丁一的举止,那些被大明第一师的士兵,驱赶到城门边的军户,他们只是感动,只是落泪,只是喃喃道:“咋没让俺们遇着这等好的大人啊!”
但能把守一门的守将,他也是千户职衔的人了,他会考虑自己人生的定位。
他跟着丁一走了这么一圈,看到的是平等的尊重。
不是爱兵如子,丁一就象是这些士兵里的一员,他与这些士兵有着如兄弟一般的尊重和融洽。
这倒是丁某人所没有预料到的附带效果,那就是城门推食食之的一幕,让成都的百姓、士子,看到了一个真实的丁一,这个年代的华夏的百姓,往往对于品行好的人,有着先入为主的信任感,通常会认为清官主张的不会坏,而对于丁一,在看到这一幕的成都人,便觉得人品这么好的人,自然就是好官!
“见过容城先生。”右布政使马昌向着丁一拱手行礼。
而镇守中官也作揖道:”见过少爷。“
他们的神色与之前有所不同,有着一种不忍的感觉。
如果不忍告诉身患绝症的亲人,他已无药可医、不日西归的真相。(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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