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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 第三章 立储(十二)

作者:荆洚晓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9-04 02:52:55 来源:香书小说

“这本来是我最不想问,也最不想涉及的事。☆→頂☆→点☆→小☆→说,别说立储,就是兄弟分家,一般也不要去掺合,不然的话,最后谁也觉得是这主持的人,害得自己吃了亏。”丁一没有任何婉转和客套,很直接地对英宗说道,“但你硬要我回来,硬要一再问我这个问题。我便今天不得不问个清楚。”

“你心里到底是不是觉得,见深不适合为储君?”

“想立谁为储君,你自己想好没有?若你自己都没有想好,你来问我,是不是有点可笑?若你心里早就想好,又何必一再过来问我?你明明知道,无论你立谁为储君,我远在美洲,又和我有什么干系?”

英宗听着摆了摆手:“这不对,按着这么说,不管我想没想好,都不要问你?”

丁一以前和英宗在一起,不太讲究,但也没到这地步。

今天他是刻意这样的,专门的不讲究,因为他受够了,受够了这错综复杂的各种暗潮汹涌。

“你为何要问我?儿子是你的,又不是我的;那张椅子也是你的,又不是我的。干我底事?你当我是蜻蜓队长啊?若是你想立谁,六部也好,内阁也好,不肯同意,你要我怎么帮忙说服他们,这没问题;但立谁这事,我希望你永远也不要来问我!”

“蜻蜓队长是谁?”英宗又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丁一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倭国一个古代传说里的人物,专来管闲事的货,极恶心的家伙。我绝对不会成为自己所厌恶的人!好了,回到正题上。你到底要不要查这投毒案的真相?一旦查出来,幕后主谋该怎么处置?”

“你要相信。如果我真的用心去查,没有什么查不出来的。”

“特别是万贞儿他们保存好了那个碗。”

英宗听着,开始陷入了沉默。

有可能投毒的幕后主谋,不外乎就是得利的那几方人马了。

朱见湜已逝不提。

生了朱见深和朱见泽的周贵妃,基本嫌疑是接近于零了,朱见深都已是储君,她折腾什么?把亲生儿子毒死下不下得了手,这点先抹开不提了,就是朱见深死了。就一定是朱见泽继位?周贵妃的脑袋坏掉也不至于干这种事吧?

那么余下的,就是生朱见潾、朱见治、朱见浚的万宸妃;生朱见淳的王惠妃;生朱见澍的高淑妃;生朱见沛的韦德妃;当然还有钱皇后,毕竟她不是跟原本历史上一样没有儿子了,朱见深死了,她当然也是最为得利的一方了。

“我相信不会是皇后。”英宗想了许久,抬起头来望着丁一,很认真地说道,“虽然看起来,见深有事。我很大的可能会立其子为储,的确皇后也颇有易储之念,但我知彼,如你知张玉。不至如斯!”

其实丁一也不太相信是钱皇后,因为以钱皇后在后宫之中的把控力,就算有这样的心思。也不必要弄到吃相这么难看。

“到底查不查?”丁一已经听着脚步声了,那是怀恩和夏取了茶具过来。

“查。”英宗很肯定地给了答复。

丁一点了点头道:“查将出来。不论是谁,要按法律流程来走。由都察院提出起诉,由刑部、大理寺来定罪,你有最后否决罪,但不要搞什么贬入冷宫或是宫中杖毙的把戏。”

“便是立宪,天家事务,也由宫内自处之。”英宗在这里却就跟丁一起了分歧。

因为天家总是要点脸面的,士大夫写天子食了春药不敢上朝,写天子和内侍发生什么勾当都好,那总归是有如后世的狗仔小报,不是官方机构出版。但如果都察院检举起诉,再由大理寺和刑部会审,那就天下皆知了。

宫中某一系的势力,要谋害储君的天家家丑,就将公诸于世。

丁一摇了摇头道:“草原上的牧民都知道,要遵从大明的律法,因这律法,保护着他人不受彼等侵害,也保护着彼等不受他人侵害。若你不受这律法管辖,这律法便也同样保护不了你和你的子孙后代,你自己想清楚。”

“一部律法,就算它不太完善,但如果连皇子、妃子,都不能无视它,至少当民众不满时,他们会有一个伸张正义的希望,而不是觉得无处申冤,揭竿而起。当识字率达到一定程度,文盲率大比例降低之后,更是如此。”

英宗揉了揉太阳穴对丁一说道:“让我想想。”

终究不是一拍脑袋就可以做决定的事。

脸面,华夏人自古以来,好的就是这个。要不怎么外邦来朝,赏赐总要比他们进贡的东西贵重得多?得要脸面啊!

“随你,不过你一日没有做决定,结果就算出来,也不会公布,因为那没有意思。就算有结果,没有审讯,那也不过是建立了一个逻辑链,逻辑链,以前我们讨论过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对于被指认的嫌疑人,是不公平;更重要的,也许是真正的凶手,弄出来的迷局,被你下令杖死、赐死的人,也许只是冤死。”

这当口,夏时和怀恩捧了小炉和茶具入内来,英宗点了点头道:“我明白,三两天内,我会拿定主意。或是拿不定主意,便不须再查,我自决之便好。”

自决之,也就是所谓乾纲独断,皇帝自己说了算。

他觉得谁有嫌疑,就打杀了谁便是。

当夏时侍候在一边,怀恩在门外听候着使唤的时候,英宗和丁一很有默契,都没有再提起投毒案的事。尽管能随着英宗微服出宫来的太监,自然是心腹,但皇帝的态度,总归不能让人全部看透,已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东西。

“美洲真的那么好?”英宗便和丁一聊起这话题来,关心起海外的情况。

丁一耸了耸肩膀,摊开手道:“对于百姓来说,我觉得那是一片沃土,对于你或是士大夫阶层,就不好说了。得看看江浙、两广这批举人,去出任地方官之后,治理的情况怎么样。”

“皇家军事学院的学生已经有几批毕业的了,我总是担心石亨、也先,在他们心中留下太多的印记,也许你身体好些,去军事学院里讲一讲课。”英宗突然又扯到另外的一个话题,但几句话,很快就带了过去。

他们毫无逻辑,轻松得有点过分,根本就不是议事,并不想通过彼此的沟通去解决任何一个问题。或者说,刻意在回避一些正经事,反倒是英宗听着丁一说起埃及、东非雨林里的某种爬行类动物,或是阿拉伯、埃及、黑人和希腊等等不同肤色的女人的话题,总是留连很多的时间。

放肆的笑声,男人之间彼此懂得的题外之意,占据了大部分的时间。

“我很担心你的身体,你真的要注意一下。”在英宗准备起身离去时,丁一郑重地对他这么说,这也许是茶具摆上来之后,他们之间所说的,唯一一句,认真的正经话。

英宗点了点头,这一次没有带过这个话题:“我也感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

“你要小心。”

“小心什么?”

“我很担心你会死在女人肚皮上。”丁一说得很直接。

英宗沉默了一会,再次点头:“如果一定要死,我想那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你改名叫大种马吧,怎么着也是华夏之君,你能有点出息不?”

“要是我很有出息,大抵不会听你所说的,推行立宪。”

推行立宪,不论是议会立宪,还是二元君主立宪,毫无疑问,都是从皇帝手里,分出权力。若是传统意义上的明君,或是想到中兴大治的雄主,怎么可能容忍这样的分权?

丁一想了好一会,望着英宗道:“我竟无言以对。”

英宗不可能在这靖海郡王府逗留太久,尽管他和丁一聊起来很投机,总有许多的话题。

尽管他们大部分时间里,压根没有谈什么正事,不过对于丁一来说,已经足以决定很多东西。

在英宗离开以后,丁一就让文胖子去把丁君玥叫过来:“指纹的提取怎么样了?”

如果指纹留在皮革、纸张、木头之类吸水性的物体上,那么指取的难度,以丁一现时所拥有的科技基础,就很难了。就算用碘熏法,也没有拍照技术,萤光试剂更是做梦吧,其他更复杂的,就不用说了,唯一可以想的,也就是硝酸银法了,但终归是很有难度的。

但是,装着银耳汤的,是瓷碗。

所以对于这个时代的刑部、大理寺诸多神探来说,无计可施,只能通过严刑拷打来审讯的案件,对于丁一来说,这个瓷碗,就已提供了足够多的线索,当然,如果等到丁一回京师,也许上面的痕迹早就不知所踪。

不过当万贞儿在东宫的情况下,这一切就不同了。

那只瓷碗被她保存起来,尽管她不懂怎么提取指纹,但她记得丁一曾和她说过,有这么一回事。

“用粉末法,取得了半个掌纹、七个指纹,其中三个是拇指的,这三个之中,有一个很突出,有油脂性,而另外四个指纹里,有二个也是有油脂性的,包括那半个掌纹,很可能是同一只手的指纹。”

丁一微微地笑了起来,六部和内阁,都在等他也没有办法时,捉个替罪羊出来。日后就算发觉冤枉了,或是有人不服,也就是丁一来背这个黑锅。很可惜,丁某人并不打算背这个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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