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犀利小说 > 玄幻 > 主宰四方 > 第20章 神祗之光

主宰四方 第20章 神祗之光

作者:生死相依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9-04 00:13:48 来源:香书小说

无法想象,一向矜持的馨儿,却是在此时说出了“我们约会”的话,而那般期待与暧昧的模样,让得唐洛有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轻轻的“嗯”了一声,唐洛也不回头,在馨儿那欣喜的目光下,犹如受惊的兔子,拔腿就跑。

望着那拔腿就跑的唐洛,馨儿的心中,也是第一次有了情窦初开的感觉,一时间,整个人都是沉浸在了与唐洛约会的画面中。

在这一刻,馨儿楚楚动人,红唇咬着贝齿,笑得花枝招展,有着一种无法掩饰的幸福。

“耶…终于向幸福迈出了一大步…”馨儿伸了个懒腰,那吹弹可破的俏脸上,浮现出了一抹极为幸福的笑容。

馨儿的这般模样,被迎面走来的唐家堡族人看在眼里,只见得他们一个个脚步停顿,怔怔的望着那展现幸福的纯美少女。

……

满头大汗的回到了房间,唐洛这才松了一口气,自从与王紫嫣分开后,他也是第一次心跳加速,略作沉吟的道:“这丫头,怪不得她要阻止自己与王紫嫣在一起…”

坐在床榻之上,唐洛深吸了一口气,想起馨儿那情窦初开的模样,他就觉得自己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苦笑的摇了摇头,唐洛压下自己的怦然心动,这才逐渐的平静下来。

耸了耸肩之后,唐洛盘膝而坐,旋即心神一动,就把群雄逐鹿诀运转到了极致。

片刻后,一道道雄浑的法力,用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游走在了他的身体之上。

内视着体内的法力,唐洛放松的扭了扭脖子,身心缓缓的平复下来。

回想起今曰他夺得毕业典礼第一名所引起的轰动,唐洛便是满意的一笑,变强的感觉,就是好啊。

伸了个懒腰,他的脑海之中,竟是想起了王紫嫣,公主与废物,是注定无法在一起的。

舔了舔嘴唇,唐洛冷笑的道:“王紫嫣,你可得等着我,我会证明给你看,我并不比张恒差…”

这道冷笑声,响彻在了整个房间之中,如果不是没有人在,恐怕谁都会认为他是在做梦。

想起那天在武学府对他提出的分手要求,唐洛就有一种把王紫嫣压在地上一百遍的冲动,那种耻辱,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呵呵,还是实力不足啊,王紫嫣倒是挺会选人的,不过,纵然张恒是武学府的第一人,那也不意味着不可战胜啊。”冰冷的声音,从唐洛的嘴中传荡而开。

只要一想起王紫嫣的绝情以及张恒的强大,唐洛的心中,就有一种永不服输的韧劲。

……

夺得了毕业典礼的第一名,唐洛也就有了争夺决战皇朝重用的资格,而自此以后,所有的人在见到他后,凭空般的收起了那副冷嘲热讽的嘴脸,都有一种极浓的敬畏与钦佩。

对于这种敬畏与钦佩,唐洛却是全然没有骄傲自满,因为他的目标是打败张恒。

在接下来的曰子里,唐洛应约的与馨儿约会,在约会的过程中,倒是体会到了与王紫嫣在一起所没有的感觉。

那种感觉,很真实,也很完美。

而在约会过后,唐洛也是进入了紧张的修炼之中。

……

时间过的很快,一天就这样过去了,而离争夺决战皇朝重用的资格赛,也只有六天的时间了。

六天的时间,唐洛想要突破到法力境中期,却是一直未能如愿。

不过,在他炼化古碑的时候,竟是发现了一道神祗之光,而这道神祗之光,就是当时破开洞府的那道金光。

见到神祗之光,唐洛也是拼命的炼化,几天过去了,让得他很是失望,而就在以为无法炼化的时候,那法力境中期的境界,竟是咔嚓的一声,突破了…

对于这么简单的突破,唐洛也是颇为的哭笑不得,道:“神祗之光居然选中了我,主动认我为主了!”

……

高家堡,高家。

“该死的唐家堡,我一定要让你们把我高家堡一半的地盘,给我十倍的吐出来。”在那密室之中,高震阴冷的道。

“父亲,如今我高家堡已经沦为了羽化城的笑柄,你打算怎么做?”高宇皱眉的道。

“那又如何,羽化城迟早都是我高家堡的天下。”高震阴沉的一笑,道:“这一次,我要把唐家堡连根拔起!”

“高宇、高飞,你们就给我把唐洛那小杂碎千刀万剐吧!”

“父亲,你要突破到真元境后期了么?”

闻言,高宇与高飞当场一怔,旋即狂喜的问道,他们自然知道,一旦突破到真元境后期,那高震就是六大堡族长的第一人,杀唐荣还不是一件极为简单的事情么?

“嗯,我已经感受到了突破就在这几天!”

高震面色狰狞,他望着唐家堡所在的方向,狞笑的道:“唐荣,你嚣张不了多久了,我要你整个唐家堡,成为过街老鼠!”

;

手机站全新改版升级地址:**,数据和书签与电脑站同步,无广告清新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