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犀利小说 > 仙侠玄幻 > 希声 > 四十 天马之骨

希声 四十 天马之骨

作者:缚心术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4-09-04 02:40:19 来源:香书小说

鬼使神差也好,给人拐骗也罢,既然方道士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地下工作者,那么暂且不说他。

以免暴露。

该说青云了,也必须要说青云了。

作为一匹绝世神驹,马中王者,主动参加了伟大的卫国战争的青云,此时快要郁闷死了。所谓英雄无用武之地,英马亦如是,青云耷拉着脑袋一瘸一拐地走在石巷之中,就连清脆的蹄声听上去都是那样落寞。谁当凌云志,四蹄踏乾坤,当然这样那样的挫折只是一种磨炼,而心中的理想是永远不能磨灭的,所以,还是再忍一忍罢!

青云这样告诉自己。

当然青云是来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可是这里太小,青云施展不开拳脚。

本非池中之物,是有多么骄傲,然而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总是存在,或多或少。

原来青云以为,只要有能力,就会出头。

青云始终认为,只有本领大,万事不愁。

青云绝对是有能力,青云本领比天还大,可是青云愁白了头。

这是为什么呢?

青云想不明白。

总而言之,青云在凉州城的曰子过得并不好,也可以说,很是糟糕:“噗噜噜!”

青云怒了,恨恨打一响鼻儿,狠狠踢向墙角儿:“唏律律律——”

结果就是,痛入骨髓!

腿受伤了,石头砸的,那时青云正以矫健的身姿飞跃着一个个的石头房顶,面对从天而降的无数大石青云毫无惧色,辗转腾挪游刃有余,就像是在跳着优美的舞步。

结果就是,被飞溅的碎石击中了前腿。

差一点儿就砸断了!

你说这叫什么事儿?你说这事儿又怨谁?当青云悻悻然像个受了惊吓的兔子一样逃进石头马厩的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似极了当年的方道士。当一匹骏马不能尽情驰骋在广阔的天地,整天都像乌龟一样将头缩在壳里,那种滋味可以想见。回想来时种种,那是多么惨痛的回忆,青云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事实就是青云这几天一直都在恨天怨地生闲气——

青云后悔了,青云想家了。

但青云不能走,因为青云要证明,自己可以。

在她面前。

证明给所有的人,和马,看。

人马人马,真正打起仗来,马的重要姓是不言而喻,凉州城里的战马也有很多。

有三千匹。

但独一无二,昭彰夺目的,只有一匹。

就是胭脂。

当青云第一眼看到胭脂的时候,就像阿乌第一眼看到了牡丹,完全一见钟情,此生认定了你,从此一条无形的缰绳套在了青云的颈上,使之将身束缚更是将心羁绊,浮沉于爱的河流。是的,青云已经长大了,眼看就到八周岁了,在这个年纪的青年马就像是二十一二的小伙子,当然会有许多想法各种冲动。青云已经成熟,明白那些事情,但青云一直很有定力,直到遇见了雍容华贵美艳无匹的胭脂——

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人如是,马亦如是。

三千马中,青云第一眼就看到了胭脂,当青云第一眼看到胭脂的时候,忽然就明白了这个道理,或说真理。火焰云霞般的红,欺霜赛雪般的白,完美地融入那一双黑漆漆无底深潭也似的大眼睛,当时青云扑通一下子就掉进去了。正是此马只应天上有,世间哪得几回闻,胭脂之美青云找不出任何词汇来形容,所以当时就慌了手脚乱了方寸完全就是大失水准,表现得像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毛头小伙儿,一个初哥儿:“你——”

有些熟悉,譬如某人,当时的场面值得反复回味——

不理。

“我——”

不理。

“我是青云,你是?”

不理。

“我,呃,很高兴认识你,今天天气很好,哈哈!那个,你也很好,嗯,很好看!”

不理。

“……”

不理。

搭讪失败,青云无话可说。

胭脂当时正在嚼着草料,从容而优雅地,一口一口地嚼,嚼得是口吐白沫。

但那在青云看来,是美,就是美,无一不美,高贵而冷艳。

青去自惭形秽,就连身上光鲜的毛色都黯淡了。

不再骄傲,没有自尊,青云那是生平第一次被镇住,从此被镇压被俘虏,被征服。

不用找借口,不需要理由,这就是爱。

追求的过程是痛苦而又漫长的,青云也不知道胭脂心里到底怎么想,总之见面以来胭脂女王统共就说过三句话——

“我不认识你。”

“我也不想认识你。”

“少来这套!”

这并不奇怪,有猛拍马屁大献殷勤的,就有冷若冰霜爱搭不理的,热脸贴在冷屁股上的滋味并不好受,奇怪的是心里再难受也是好生受用,可说甘之如饴。

并且乐此不疲!

来回自讨没趣,左右没事儿找抽,一个字,贱!

但青云乐意。

痛并快乐着,胡思乱想着,青云第一百二十八次来到了胭脂所在的马厩。

胭脂遥遥在望,青云心中忐忑。

腿,忽然就不疼了,青云迈着矫健的步伐昂首挺胸地走,走过一匹一匹又一匹的战马,就像一个威严的大将军在检阅他的部队。无论如何青云是自由的,这一点谁也比不上,所以青云在这里是一个异类。群马安静吃着草料,或休憩,或低嘶,但没有几匹在意青云,所以青云仍是那个眼高于顶的不速之客:“恶人!”

青云肚里骂道:“大恶人!”

说到大恶人,大恶人就冒出头来,眯缝着两只老眼不怀好意地瞄过来:“龙颅突目,平脊大腹,肶重有肉,此三事俱备者,千里马也。”青云一直认为方道士很可恶,可是方道士和这大恶人比起来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每次见到大恶人大恶人的嘴里总要唠叨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上唇急而方,口中红而有光,牙剑锋者,千里马也。”说他可恶,就是可恶,非但形容猥琐面目可憎,一大把年纪了也是个老不正经,总是拿眼偷瞄青云胯下:“耳角长一二,逆毛入腹带,胁肋,胁肋——”

此人,年过五旬,身形瘦削,寡脸鹰眼,朝廷六品太仆寺丞,掌车辂牧厩。

名曰:马千里。

外号儿:马王爷。

另有一号:骟一刀。

毫无疑问,他是这里的主人,掌管群马生死,以及爱恨情仇。但青云并不把他放在眼里,就像当年的小方子并不把血踪万里薛大侠放在眼里,马千里精通相马之术,可比伯乐。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此时摆在青云面前的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目无双瞳,鼻无寿纹,何以,唔,奇哉!怪哉!”

青云,无疑正是一匹千里马,口耳鼻蹄形容根骨诸相无不俱足,奇怪的是,青云的眼睛是黑白分明的纯净,青云的鼻额之际没有任何杂色纹理。马千里是想不通,一直都是想不通,难道说,相马经所述有误?事实就是,伯乐不常有,千里马更难寻,在此之前马千里从来就没有见过千里马,尽管他已经相过无数匹马相了很多很多年:“来来来,小马驹儿,过来给马王爷看一看——”

“噗噜噜!”青云当下一脚踢过,半点儿也不他给面子,“喀哧哧”木栏崩飞稀里哗啦散落一地。马王爷有三只眼,第三只眼就是马千里的一双手,这一蹄子马千里是斜里蹿出险险避过,模样颇有几分狼狈:“啧啧,好硬的蹄子!哈哈,好大的脾气!”该!活该!要不是这里施展不开青云早就一脚踢死了他,出口恶气也好除这一害:“噗噗噗噗噜噜!”

青云笑了,嘲笑,也是耻笑。

他是要摸青云,他是讨好青云,但青云何许马也,那是什么人都能摸的么?

开玩笑了,自讨苦吃!

这是一匹野马,也是一匹烈马,难以调教难以驯服,更是高傲无极有个姓,不容得人来染指。但在马千里眼中它只是一匹调皮的小马驹,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最了解马的从来都是爱马的人:“楞头楞脑,楞头儿青一个!”马千里早已摸透了青云的脾气,打个哈哈走开,伸手去摸胭脂:“狂妄自大,不知好歹,哈哈!怪不得人家姑娘不理你!”

胭脂就给他摸,模样舒适而又惬意,七分亲热三分忸怩:“咯吱!咯吱!”

胭脂是随和的,当然他手里的黄豆,胭脂也爱吃。

青云大为眼红!

更是气愤不过,当下梗着脖子扬着脑袋凑上前去,试以唇吻碰触胭脂的颈项:“噗噜噜!”

胭脂飞快躲开,如避蛇蝎,眼神七分傲慢三分不屑:“咯吱!咯吱!”

这是为什么呢?

青云气沮不已。

因为青云就是一个楞头儿青,一个毛头小伙儿,根本不知道怎么去追女孩子的。

高端大气上档次,如同牡丹,这就是胭脂。

但胭脂不是牡丹,胭脂是玫瑰,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欲要求得当用非常手段。

如此三番,徒劳往返,在马千里的指点,或说引诱下千里马终于明白了。

他是一座桥梁,可以通向彼岸。

相传良驹宝马之上,更有天马一说,相马经有云:胁肋得十者良,得十一者二百里,得十二者千里,十三者,天马。

马王爷终于摸到了青云,胁肋有数,其数十二。

是千里马,不是天马。

马千里自是又惊又喜,却也有些失望,青云毕竟是凡马,而且是一匹有缺憾的千里马。

他不知,天马之骨生在胁肋,也在心里。

“希律律——希律律——”当颤抖的唇吻终是轻轻吻于火红的颈项之上,霎时春暖花开,两心融化一处,青云的身体里面似乎多出了一样东西:“希律律律律律——”

此生有你,再也无憾!

;

手机站全新改版升级地址:**,数据和书签与电脑站同步,无广告清新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