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的时候,浅雪告诉凌云,订制的第一批包装茶叶的瓷器已经到货了。
“按易郎要求的,我们找的是扬州最大的瓷器坊,订做的是他们越窖中最有名的青瓷。另外,我们还派人往河北邢窖却订制一批那里最有名的白瓷。不过邢窖在河北,订购的白瓷还得过些时间才能送来。”
江南越窖的青瓷和北方邢窖的白瓷,是这个时代最为有名的瓷器。
凌云既然一开始就给龙舌定位为高档茶,那包装自然就要采用瓷器,而且还是最为盛名的越窖青瓷和邢窖白瓷。
“嗯,青瓷虽然更好,不过有许多北方人更喜欢白瓷,我们采用白瓷,主要用来包装销往北方的龙舌茶。”
不论何时,地域性总是不可避免的。
凌云将一块啃完的羊骨扔在桌下,灰风立即摇着尾巴飞扑过来,一口叼起骨头啃了起来。
高明月有些看不惯的哼了一声,“狼都是养不熟的,将来长大了不是反噬主人就是自行离开。”
灰风不是小狗而是只小狼,前几天高乙带护卫上山,借打猎来练习骑射,回来的时候带来了灰风。
他们围猎时射杀了母狼,然后在狼穴现了这只小狼崽子,带着回来也不是要养,而是打算丢给庄里猎犬的小狗崽们玩耍,训练它们。
正好凌云遇到,看到第一眼,他就喜欢这只小狼崽子了。
那只小狼是那样的独孤与楚楚可怜,让他觉得就如同自己初到这里时的惶惶。
最后他把这只小狼要了过来,养在身边,用羊奶稀饭喂养,小狼崽子竟然顽强的活了下来。
他给它取名灰风,才个把月大,就已经有了三四斤的模样,甚至每天吃饭的时候都跟着凌云屁股后面来啃骨头了。
“据说狗最初也是狼,后来慢慢驯服成了看家护院的狗,灰风这么小,总能养熟的。就算将来长大后真的野性难驯要离开,那也随它好了。”
凌云笑着说道,高明月说起来也是他的小姨子了。
人都说小姨子的屁股有姐夫的一半,不过高明月除了在算账的时候能专注安静,其它的时候可不是什么和善的主。
一直到现在,这小姨子对凌云似乎还有些成见。
这让他不解,想当初最开始提出要他入赘高家的可就是高明月。
凌云也只能尽量的退让,谁让这是自己的小姨子呢。
他掰开一块炊饼,上面撒了点盐,自己吃了一半,剩下一半喂给桌下正用可爱的目光望着他的灰风。
“你可以喂它,它很好玩的。”
“淑女是不会养野东西的,更不会在用餐时喂狗的。”
她用调羹舀了一勺子的羊汤,一边吹着热气,一边满脸不屑的说道。
高浅雪已经完全习惯了丈夫和妹妹每天的斗嘴了,笑着道:“好了,明月,你可是堂堂郡主殿下,真正的大家闺秀,千金淑女。易郎可是你姐夫,怎么每天见面就斗个不停,跟个小孩子似的。”
她嘴角扬起,“说到这里,你可不如你姐夫。易郎知道你喜欢算术,最近可还是费心为你制作了一样算术的好工具,说是以后你算账的时候,就能事半功倍呢。对了,易郎,你给明月作的那工具叫什么名字来的,你看我这记忆,昨天刚说过的今天就忘记了。”
“算盘!”
凌云微笑着道。
虽然高明月总有些刁蛮而不讲理,可凌云不可能跟她一般见识。
最好的办法不是继续跟她斗嘴,而是想办法改变她的态度。
他知道高明月最喜欢的就是算术了,而恰又现这个时代居然只有算筹而没有算盘。
算个数,得把几百根小木棒摆满一地,太麻烦了。
算盘这东西,可是用了上千年的好工具,他就不相信,算盘一出,还摆不平这小丫头。
“算盘?会算术的盘子?”
高明月笑道,似乎根本不相信凌云能做出这样的好东西。
凌云算了算,拿起细麻布擦了擦手,然后转头对站在后面侍候的木兰道,“木兰,把我昨天做的那把算盘拿来。”
算盘是临时制作,算不上太华丽,不过算盘本身并不复杂,真正厉害的只是珠算的口诀而已。
凌云把算盘放在桌上,手指啪啦啪拉一阵拔动,那木珠啪啪作响。
“这就是算盘?还能大大提高计算度?”
高明月不信。
“我知道你算数很厉害,据说还是高家庄第一算术高手。不如我们来打个赌,你找一个账本过来,我们俩一起算,你用你的算筹,我用我这会算术的盘子,看看谁最先算出来如何?”
凌云笑着道。
虽然后世电脑和计算器的普遍,使得算盘渐被淘汰,可他小时候学校却是还有过珠算课程,甚至后来他也一直没丢。
珠算的水平比不得那些打的比计算器还快的老会计,可口诀也是烂熟于胸,珠算起来可并不慢。
跟一个还拿着两百多个棒子摆大阵的隋朝姑娘比算术,这还真有点壮汉欺负孩童的感觉。
高明月对自己的算术明显很自负,根本不相信凌云靠一个新工具就能赢过她。
当下毫不犹豫的道:“比就比,不过你打算拿什么做赌注?”
“嗯,赌什么呢。”
凌云捏着下巴微笑着,片刻后,一脸坏笑的道:“要不然这样吧,若是你输了,就帮我给灰风洗一个月的澡!”
“不行!”
高明月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让她给小灰狼洗澡,这怎么可能。
若不是看姐姐的面上,她早就让人一棒子把这只狼崽子给打死了,还想让她堂堂郡主给它洗澡。
“那你说赌什么?”
高明月咬着银牙瞪着一脸坏笑的姐夫,“赌钱好了,若是你能赢我,我给你一万钱,若你你输了,我也不要你给我钱,就把这支小狼崽子给扔出庄去。”
她明知凌云这个姑爷没钱,却还故意打这样的数目大的赌,明摆着就是想要赶走小狼。
不过凌云却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这个赌他赢定了。
听说二小姐和姑爷要赌算账,顿时高家庄就热闹起来了。
一传十,十传百,没多久,前厅这边就围满了人。
高家庄向来风气好,平时待下人也和气,尤其是这段时间,凌云天天给家中说书,人气高涨。
一个是大家喜爱的二小姐,一个是如今人气高涨的新姑爷,一时间,大家兴奋异常,都想知道这场算术对决,谁胜谁负。
高浅雪做了主裁判,管家高伯和账房张伯则是副裁决。
由张伯从账房挑选了一本新账本,做为比赛之用。
限定一柱香的时间,谁能最先计算出准确结果,谁就胜利。
“你输定了!”
开始之前,高明月一脸赢定了的表情。
“可别高兴的太早哦,一万钱啊,还真不少呢。”
凌云来这隋朝之后,对物价也算有了个了解,以最基础的米价来说,如今是开皇盛世,大隋立国十八年,天下一统,北御突厥南平陈朝,可谓正是如日中天之时,尤其是这几年,国际形势大好,没有大的战争,只有些小的边境冲突,而且也没有太大的工程,又没什么太大的天灾,因此数年丰收,朝廷甚至在各地6续修筑大量的粮仓储粮。
连需要从江淮河东等地输粮入关中的京师,米价都只有斗米十钱而已。
斗米十钱什么概念?
隋立国之后清理南北朝时各种私钱,官方统一铸五铢钱,千钱重四斤二两。
这个钱俗称肉好,货币坚挺,购买力很强。
现代的一升米重1.25斤,一斗十升合重12.5斤,6.25千克。
不过隋时一升只有现代的o.6升左右。
换算下,隋代一斗米重3.75千克,而隋代的一斤十六两,每两约42克,每斤668.19克,隋代一斗也就是5.6斤。
这么一算,就很清楚了,隋代十文钱可以买五斤九两多米,每斤米价为1.78文,不到两文钱一斤米。
如果按后世的米价来兑换,那么一文钱差不多值后世的软妹币两元左右。
当然,实际上,隋代铜钱的购买力,比软妹币还是要高的,毕竟后代的粮食丰富,粮价很高,而隋代的粮价再便宜,也还是不便宜的。
现代一个普通工人月薪三千,能买一千斤米,而古代普通人月薪不可能达到一千七八百文。
一万钱,这可以说是豪赌了。
换成米,五六千斤,能直接把凌云砸死并埋了。
“开始!”
随着高伯的一声开始,凌云立即打开账本,然后飞快的拔打起算盘来,为了能有更震撼的效果,他直接开启了双手快打的本领。
想当初,凌云可是凭这手双手拔盘的功夫,还代表学校参加过珠算比赛得过奖,引得无数女同学的爱慕。
如今一施展出来,果然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众人只见凌云眼睛看着账本,然后也不看那只满是珠子的古怪盘子,两只手却好幻影一样在上面拔动,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不断响动着,充满节奏。
那声音引的高明月有些心绪不宁,难以平静,不由的频频转头去看凌云。
见他那神奇的模样,心里不肯相信,安慰自己他一定是在瞎拔,绝不是在真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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