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前的最后准备时,尉迟恭和程咬金看到了这次一起从帅府下来历练的程名振、李文相、吴广德三人。这三位年轻的兄弟都端着一把弩机,从他们面前走过。看到他们,程咬金连忙向他们招手。
“你们分在哪个旅?”程咬金问,做了半天的苦力,他已经有些后悔战前几次主动要求下队伍里来了。他如今看似有十五六岁的模样,其实他只是长的比较高大而已,先前跟在易帅面前做侍卫和传令兵都是很轻松的事情,哪料到一下来,就成了民夫苦力。“我们老黑分在盐湖旅左队的一车,他娘的,这些老兵都欺负我们,一来就给我们下马威,让他们搬这搬那的。你没看到我们的那个队头,他娘的是个金发胡人,听说是铁勒人。我们的车长,也是个胡人,据说是契丹族的,头顶顶着块瓜皮,好笑死了。”
“我们队头是英勇勋章获得者。”尉迟恭从程名振身上解下一个水壶就猛喝了起来,他自己的早喝光了。
“哇,英勇勋章获得者?你们没有看错,易帅上次可是只颁发了十分枚英勇勋章,你们老大也得了一份?”程名振很是惊讶的道,“我们是野狐旅的,车队就排在你们后面呢,老远就看到你们两个家伙。”程名振三人都分在一起,也是在一辆战车上,不过三人都是弩兵。人手一张伏远单兵弩,而且三人嘴巴也很甜,一到车队,马上就哄的车队战友们的高兴,打成了一片。“其实也就是一包冰糖就解决了。”
“我也带了冰糖的,早知道早点拿出来就好了。”程咬金敲了敲有些酸痛的背道。
“走吧,出征祭旗誓师大会呢。”黑闼在一边催道。
易风大步走上临时搭建起来的帅台上面,经过这些时间来的经历,他的皮肤变黑了不少,风吹日晒成了古铜般的健康肤色。而且身体也魁梧强健了不少,胸宽体阔,他甚至觉得自己比半年前又健壮了许多。易风头上也戴着一顶宽边毡帽,上面是深红的缨。
场上安静下来,易风走到正中,叉开腿站好,双手握着一把金色虎头的帅杖。
易风扫视全场,“我看到你们中间有很多熟悉的面孔,曾经在石河,在桃山,和我一起并肩作战,夺取胜利。这些和我并肩战斗过的弟兄们,如今胸口都挂着战斗纪念章,甚至有些还挂着军功勋章。曾经跟随我的老弟兄们,眼下绝大多数都担任着军官职务,有的是都队长,有的是营团长,许许多多人都获得了将军号。当然,今天,这里也有更多的新面孔,你们曾经是农夫,曾经是商贩,曾经是逃民、隐户,甚至是僧侣道士、山贼马匪,不过现在,你们都有了一个崭新的身份,那就是大隋武州兵。眼下,你们很多人都只是刚穿起武州军袍,刚拿起武器不久,眼下,你们绝大多数的人都只是军士。但是,要不了多久,等我们再次征胜归来,你们就会和你们此时羡慕的那些老兵们一样,身上挂着军章,晋升军官,获得将军阶号....”
这话在场上引得一阵激烈高昂的回复,那些老兵们自豪,而新兵们向往。
“我说的这些都是事实,不用怀疑。我,就是易风。在半年以前,也只是边疆的一个绿林糊口之人而已。但人生总是充满奇迹,现在,我已经是大隋的长宁郡公,大将军,武州总管、刺史。曾经跟随着我的许多兄弟,如今都已经成为了大隋的军官,他们的父母妻儿,如今都住到了坚固安全的城堡之中,他们有了固定丰厚的俸禄月粮,不愁温饱,家中钱粮满仓,告别了过去有了上顿没下顿,永远担惊受怕的生活。”
许多老兵们都发出会意的笑声,他们现在都庆幸自己跟随对了人,让自己的家族脱离了过去那种动荡不安的生活。如今成为了朝廷的军官,生活富贵而又安宁。
“只要你们跟随着我,在白虎旗的引领之下,你们会发现,只要付出勇气、忠诚,你们就能得到富足、安宁。”他拿着元帅权杖敲了敲脚下的木板,大声的道,“阵俘斩一敌,就能得赏五贯,斩级还能升阶。只要你们付出勇气和忠诚,那么钱财、女人、高官、厚禄就在前面等着你们。”
易风向一旁打了个手势,立即有一队亲卫抬着一个铁笼上台。
那笼子里装着一只白色的老虎,在笼子里不耐烦的转着圈。铁笼打开,猛虎出牢。台下一片惊讶之声,可侍卫们却都退到一边。
笼门一开,猛虎已经脱笼而出,猛的就向最近的易风扑了过来。
“刀来!”易风大吼一声,巍然不动。
侍卫将一把剑马大剑抛来,易风接刀在手,双手持刀,稳步不动。猛虎扑至,易风突然大喝一声,双刀执刀,猛的举起,然后向着猛虎发出巨力一斩。老虎还来不及扑到易风身上,易风已经扭腰劈砍而至,斩马大剑重重的劈砍在了白虎的颈间,鲜血迸出,白虎不甘的惨叫一声,跌落台上,一击毙命。
易风上前,再劈砍几刀,虎头分离。易风手持着虎头,走到侍卫们捧来的白虎大纛前,将虎血滴在大旗之上,以虎血祭旗。
“大军......出征!”易风举着虎头大声吼道,旗手举起被白虎血祭祀过的旗帜高高舞动。
这惊险的一幕让所有的将士们都激动的高声大吼,大帅所展示的勇武,让他们热血沸腾。
“大军...出征!”
“出征!”全军齐声高呼,振臂大喊。
等众将士山呼过后,易风再次大声道,“石河一战,当时还只是几千新编兵马全歼了拔野固数千骑。如今,拔野固又一次南下,直奔我们而来。可我们会畏惧他们吗?”
“毫不畏惧!”所有将士们放声高喊。程咬金、尉迟恭和程名振等少年也是夹杂在人群之中,激动的振臂高喊。
“谁将击败拔野固人?”
“我们!”上万只手臂高举空中。
“那我们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我们行不行?”
“行!行!行!”
全军士气高涨,接下来易风向各营颁发旗帜,又给各营的营将们授予将军刀,以及虎符印信。
接下来三天,大军出征前进,一路安稳,以每日四十里的速度向北进发。
这次出征由易风亲自率领,由一个骑兵营两个步兵营加上一个战车营以及一个教导营一个辎重营,一个侦察团和一个工兵团一个炮兵团组成,总计两万人马,后方留下了一个两个步兵营以及各镇戍兵同样近两万人留守。出征的近两万人中,战车营和教导营、炮兵团都是一支新部队。就是其它几支部队,也有绝大多数都是一次战斗都没有参加过的兵。
负责这支两万人大军的后勤辎重的是辎重营和战车营,除了战车营的两百辆战车、八百匹挽马外,此次还征集了一千辆马车,以及三千多匹马骡。
这是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在茫茫的草原之上。
朔风飞扬,甚至不时白雪扬扬。
不过此时还没进入最寒冷的时候,而易风也在出征前与参谋们把这次出征计划为一月而返。因此,此时的天气对于出征的将士们来说,并不算是什么太大的困难,多数的士兵一直生活在边境一带,对于这种天气早就适应。况且,出征之前,军中早就做好了补给,士兵们都换上了厚实保暖的冬装。
大军连绵数里,侦骑团的士兵早早的就前出三十里探路,而骑兵营的骑兵们也都跟在大队战车的两侧,以都队的小股兵马进行保护警戒。
尉迟恭的装备很重,他有一套五十斤的全身板甲,一套二十斤的链甲,还有一把九斤重的双手斩马大剑。此外,他还有两支三斤重的钢鞭等,加起来,他的装备超过百斤。幸好这些装备并不需要他背负,行军之时,他和其它的战车兵一样,把自己的装备放在战车之上载着,行军之时,他甚至都不着甲,头上戴着挡风摭雪的毡帽,身上披着斗篷,只在腰间佩了把剑,背上背了一张弓而已。
其实不光是尉迟恭如此,就是枪兵程咬金,行军之时同样没有穿铠甲,他的那套铁甲也扔在战车上装着,肩膀上扛着一支长枪,背上也还背了一支弓。怀荒军弓弩的装备率达到百分之两百,一个可怕的数字。长弓兵们每人配了三张弓,五百支箭,就是如尉迟恭和程咬金这样的步兵,也一样配备了一把弓和四十支箭。
行进时步兵们不着甲,背着弓。骑兵们也多数都不骑马,而是步行。
不过怀荒军并非松懈没有警惕,前面有侦察团的骑兵探路,两面又有骑兵们两边护卫警戒,前后也各有当值的步兵们全副武装。
不过除了这些当值的步骑,多数士兵为了保持体力,都是不披甲前进的。只有当遇到战斗警报之时,他们才会开始披甲装备。而有了轮流当值警戒的步骑护卫,这支有着战车支持的大军,也根本不用担心会被敌人突袭打个措手不及。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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