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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英雄出少年,之前听说金家的公子很了不得,我还没放在心上,看来真的是,呵呵,可那又能怎样?你以为你这样对我弟弟,我就会向你服软吗?你知道吗?你这是在捅马蜂窝,你根本就不知道你在和谁作对?你忘了吗,你爸爸还在我们手上,你放心,用不了多久,你就可以出席你父亲的葬礼啦,然后是你母亲的,然后是你自己的。。。”
安红说这番话的时候,眼光冰冷,口气阴寒,仿佛恨不得把眼前的年轻人拉下来,咬上几口吃肉一般。
一个从情妇位置爬到今天白手套地位的女人,安红自然不是那种等闲之辈,见不得光的事,她一样都没少干过,甚至干的还比有些男人还要出色。
能够有今天的地位,安红的心志自然不会被金沐晨简单的几句话给吓住,对方的猖狂,反而更是激起了她滔天的怒意和怨恨。
不过对面的这个年轻人,却是噗嗤一声冷笑,然后从副驾驶上拿出了一个牛皮纸袋,慢悠悠的打开来,抽出一张张照片,然后一张张的摔在安红的脸上。
相片里是一个小女孩,牵着一个中年洋人大妈的手,走在一条林荫路上,笑得很开心。
“是吗?不过你错了。我很清楚我在和谁作对。呵呵。劝你下次说话之前。你先想想你的家人吧?你弟弟现在还躺在病床上没醒过来呢吧?你女儿她在洛杉矶过得好像很不错啊?住着洋房,锦衣玉食,可她好像从来都不知道她妈妈的钱是从哪来的是吗?对了,我忘了问了,她到底姓安呢?还是姓严?你说这件事,严志高他老婆,到底知不知道?我应不应该告诉严志高他儿子严鹏呢?不过anyway,你这女儿长得真是不错。应该很对那些喜欢小孩子的变态的胃口,你知道美国有很多好这口的变态,以你女儿这姿色,在他们哪里应该能卖上一个高价。哈哈,这算不算升级?女承母业,不过你女儿先天条件比你好,她可是可以一步到位,就能卖给洋大人呢?”
金沐晨每说一句话,安红的脸色就越是苍白一分,等到他最后说完。安红手里的汤盆咣当一声,直接掉在了地上汤汁飞洒了一地。
对面的年轻人的嘴角依旧挂着微笑。天空中太阳依旧高悬,可是四月的初春时节,安红却感觉不到一丝暖意。
对面那个英俊的年轻人,在她眼里的形象,已经变成了一只张牙舞爪的魔鬼,仿佛一张口就能把她全家都吞进去,连骨头都不带吐出来的。
她的胸口剧烈的不断起伏,脑子里也在不断地做着思想争斗。
严志高不过是她的恩主,情夫,两人之间不过是互利互惠的关系,她要是下定决心,也没什么舍不得的。
她弟弟安强,这是个不省心的孩子,她们父母去的早,十几年前这世界上就是她们姐弟两个相依为命,血脉亲情,这是她不能舍弃的人。
而现在对方居然还威胁到了自己远在美国的女儿,要知道女儿可是她的命根子,是她在世界上最最亲近的人。
对方居然威胁要伤害她最最亲近的人,这让安红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
如果是三天前,安红绝对不会相信对方有这样的能力,可是现在,自己的弟弟躺在医院,而女儿的相片,都已经出现在自己的手上了,这让安红无比的胆寒。
她就像是一只被激怒的母狮子,一下就窜到了那辆x5的车窗前,满脸狰狞的冲着金沐晨喊道:“你到底想怎么样?”
而金沐晨则是冷冷一笑:“你今天好好想想,想通了,晚上来这个地方,我们好好谈谈。”
说完扔下一个地址,然后x5一溜烟就走了。
思想争斗了一天,甚至有些失魂落魄的安红,晚上很准时的出现在了河西镇的某间居民房里,房间里的灯光很是昏暗,房间里的条件也很简陋,就是两张面对面摆放着的沙发,中间是一个破旧的茶几。
金沐晨见她进了房间,示意她坐下。
“说吧,你想要什么?”
安红脸色苍白的问,这个问题,她问了自己一整天,得出了上千个答案,可是她不确定,对方到底想知道些什么。
“看样子你是想通了。”
对面的年轻人淡淡一笑,露出来雪白的牙齿,安红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战。
“好吧,我想知道关于严志高的一切,还有他最致命的死穴在哪里?记住,别和我耍花样。白天你应该给你女儿打过电话了吧?不知道你打通了没有呢?”
金沐晨冷笑着看着安红说道,安红的身体猛地一颤,然后脸色变得毫无血色的苍白了起来。
利用小孩子来威胁一个女人,这一招虽然很卑鄙,但是金沐晨却一点都不觉得可耻。
谁让这个女孩是贪官的孩子呢?这时候就别说什么她是无辜的,她今天之所以能在美国过上锦衣玉食的日子,靠的还不是她那老爹和老妈,在国内拼命的搜刮民脂民膏?
安红也知道自己是别无选择了,只能点了点头,面无表情的说道:“严志高的死穴,就在他那沽名钓誉的老丈人身上。。。”
沈庆文笑眯眯的从家里走了出来,家里新来的这个小保姆真是不错,年纪十八,嫩的都能掐出水来,但是那身材可是二十八的女人才有的身材,用时髦的话,该怎么说来着?
对,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
难得严鹏那孩子有心了,这样的女孩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找来的。
想到自己那乖外孙,沈庆文的心里就更是一阵舒畅,虽然是外孙,可是这孩子够孝顺,够上进,这就足够了。
再想想前段时间,那孩子和自己说的事,是不是该给京城的那几个老战友打个电话,帮他说说情呢?
沈庆文今年六十八,当年从锦城一把手一路高升到省城,现在退下来已经有几年了,退休之后,老头并没留在省城,而是回到了家乡锦城。
在位的时候,他是出了名的清廉,和铁腕,退休了之后的沈庆文,在很多人眼里看来,更就是一个和蔼的老头。
而且从退休那天开始,这老头就开始学人修心养性,平时就喜欢和人下棋,或者找个地方钓鱼。
要不就是在家读书写字,甚至还因为一手毛笔字写的漂亮,被邀请担任了锦城书法协会会长一职。
这些年来,但凡是锦城市有一些大型商业场所开幕的,无不以能够得到老沈的一幅墨宝为荣幸的。
老头的字画,在锦城地区,那可是相当有名气的。
前两年,他春节时候写的一副字,意外流传出去之后,更是拍出了二十万的天价,打那之后,就经常有人拿着现金到他家中来求字。
老爷子倒也没推拒,只是转手就把那些重金,全都捐给了慈善总会和希望工程,这样一来沈老爷子的妙笔仁心名声,在锦城市是越传越响。
不过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两年沈老爷子又多了个兴趣,那就是收藏,无论是明清的字画,还是瓷器玉把件,这可都是老爷子这两年的心头好。
这老头现在每天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锦城的花鸟市场。
锦城是一个四线小城市,经济不算特别发达,所以这里也没有专门的古玩市场,也就有零星的那么几家古董店,位于花鸟市场的边缘地带。
这老头最喜欢逛的就是这地方,这两年几乎是每天必须去。
不过去的时候,老叶子从来都是轻车从简,从来不让专车接送,都是自己走着过去。
这样一来,就是花鸟市场那些和他打过很多次交到的老板,都不知道原来这个不起眼的白发老头,居然是锦城市的前任大佬。
这天老头子又一大早就晃晃荡荡的从家里出来,然后步行来到了位于花鸟市场边上的这家博古斋,这是锦城地区规模最大最正规的一家古董店,也是沈书记平时最喜欢逛的一家。
因为经常来逛这里,所以这里的老板和小二都认识这老头,见他进来都纷纷和他点头打招呼。
不过店主并没有向往日那样过来热情的和他哈拉聊天,因为这时候,刚好一个人在柜台那边卖东西。
“我说大兄弟,你这东西,我也看不准哈,不过你这要价,可真的是太贵了。三十万,你这不开玩笑呢吗?”
“我哪有开玩笑?这幅云子,可是正宗的永昌货,而且还是清朝的大开门老物件,要不是我家里老妈住院,这东西打死我都舍不得拿出来卖。老板,你要是愿意要,你就给个诚心价,要是不愿意,那就算了。”
一个头发乱糟糟,四方脸,带着黑框眼镜的邋遢年轻人,站在柜台前和那老板争执说道。
店老板立马出语相驳,而他们之间的争执,很快就引起了刚刚进门的沈庆文的关注。(未完待续。。)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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