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泽看着女警官劳拉几欲暴躁的神情,莫名涌出一阵畅快。
这是嫌疑人的愤怒!
墨菲斯不为所动的说道:“余先生,抵抗情绪,是毫无意义的。你认为我们将你留在这里三天,真的只是基于怀疑吗?”
余泽道:“不然呢?你有证据?哦,你既然有所谓的证据,还问我干什么?拿出来!”
墨菲斯盯着他看了一会,回身打了三个响指。
到处都是白光的房间,瞬间昏暗了下来。
墨菲斯后背的墙壁上,有一个不起眼的凸起,从那里投下一道蓝光,照在桌上。
余泽低头一看,哦,很熟悉。
是一排排的相片。
其中有许多物件,并被做了标记。
余泽仔细看了一下。
血迹,碎片,枪械,黑灰……还有其他几处疑似暴力破坏的痕迹。
余泽表面上不动声色,心中正在疯狂的思索。
他们发现了什么呢?
实话来说,他和吉安娜,以及当时在场的人,的确都是受害者无疑。但是,这一切,余泽很深切的明白,他根本不能说出来。
首先,戴威尔告诉过他,在保持信息共享的同一个交谊圈中,第一重要的,是要保持对圈中信息的守秘性。
也就是说,昨天晚上,余泽所知所见所闻,他不能够对外说一个字。
这是大前提。
就算说,也是要在大多数人商议后,有选择的,将筛选出来后的信息,告诉给警方。
其次,是强尼的死。
如果实话实说,余泽根本无法解释,他和吉安娜,是怎么能够从两个强悍的雇佣兵手中逃出来,并造成一死一伤。
这样的结果,不但他的“秘密”会曝光,连吉安娜都会被牵连。
最后,是余泽对戴威尔的信心。
哦,事实上,余泽在心里已经不知道诅咒了多少次自己的管家先生。这个坦桑尼人曾信誓旦旦的保证道:“我会保护你的,少爷。”
结果自事情突发后,这家伙连个影子都没见过!
他就知道,这个天天笑眯眯给自己安排“工作”的家伙靠不住。
不过想是这么想,他还是充分相信,戴威尔作为一个“管家”的职业素养,三天的时间,大概也能让他将自己找到。
哦,如果真的找不到怎么办?
“那我就跟他摊牌。撂挑子不干!”余泽心中想道。
脑中一瞬间转过这些念头后,余泽用双手搓了搓脸,然后说道:“所以……特工先生,这些是什么东西?”
墨菲斯深深的看着他,说道:“哦,余先生,难道你不认识吗?”
“我该认识吗?”
“阿莫西-阿托贝利。雇佣兵,杀手,血腥约翰的头领。在黑色的世界里,他被称为‘错乱的阿莫西’。”
墨菲斯的手在上面划动,随之出现一张图片,被他轻轻一推,影像直接移动到余泽面前。
余泽低头一看,没错,上面的照片,是阿莫西没错。不过不算很清晰,只拍到了半张脸。
墨菲斯仔细的审视余泽的反应,他说道:“你认识他,是吗?余先生?”
“哦。不。我不认识他。”余泽毫不犹豫否认道:“我只是觉得,这家伙的打扮实在是太前卫了。哦,应该说古怪。他是个精神病吗?”
“不,他不是个精神病。”
墨菲斯看着余泽,说道:“根据我们的调查,余先生,你跟他有过接触。”
“哦?接触?为什么我不知道?”
劳拉冷笑道:“你不用尝试隐瞒了,我们在那伙人留下来的枪上,找到了你的指纹!”
余泽摇头道:“劳拉小姐,我很好奇。”
“你好奇什么?”
“是多么愚蠢的大脑,才能够仅仅通过所谓的指纹,就推定一个人是嫌疑犯呢?”余泽吐槽道:“哦,得了,我以为电视上经常演出来这样的情节,已经够拉低执法者的智商,没想到你竟然证实了这竟然是真的。好吧,指纹。指纹虽然长在我手上没错,但想要获得他,也不见得多难啊。”
余泽伸出两只手,说道:“看,它们就在这。你只要敲晕了我,它就是你的了。”
余泽继续吐槽道:“看看,一切就是这么简单。我被人袭击了,晕倒了,然后醒过来,莫名其妙就见到了你们,事情就是这样的简单,为什么你们不相信呢,我……”
脖颈前的衣领忽然被人抓了起来。
这位劳拉女警官,竟然是个怪力女,在愤怒的驱使下,一下子把余泽从座位上提了起来!
“你这混蛋!”
劳拉被余泽那句“拉低智商”,“证实这一点”,给触到了怒点。
余泽像是没骨头一样,任由对方将他抓起来,嘴里嘟囔道:“哦,哦,别这样。我只是实话实说。”
“劳拉!”墨菲斯厉声喝道。
劳拉深深的盯着余泽半天,余泽则对她挤眉弄眼。
“哼。”
美丽的女警官松开手,余泽重新坐回自己的座位。
他一摊手,说道:“看吧。有时候,事实就是这样的令人难以接受。”
墨菲斯浑浊的眼睛,看了余泽半天,他缓声说道:“余先生,看来我们的谈话,进行的并不顺利。”
余泽说道:“不,我觉得很顺利,我已经说完了。你还有问题要问吗?如果没有,我要求离开!”
墨菲斯说道:“当然。还有两个问题。等你回答完之后,我会亲自送你离开。”
余泽怀疑的看了他一眼,特工嘴里的话,能有准才真是见鬼了。
果然,墨菲斯继续说道:“当然,为了保证我们接下来的谈话,不会浪费彼此的时间。我有一个小小的提议。”
“提议?”
余泽疑惑道。
“是的,余先生。你听说过‘李察的色彩实验’吗?”
墨菲斯一边说,一遍对身后打了一个手势。
“李察的色彩实验?”
余泽当然没听说过,他说道:“没听说过,这算是第二个问题吗?”
“哦,当然不。这只是闲聊。”
墨菲斯自顾自的解释道:“在上个世纪初,有人曾经做过实验。他们将一种有机物,通过微创手术,接入人的脑部,通过特殊的捕捉手段。发现人的思想,在光谱上,会呈现出有趣的色彩。那时的实验者,曾经做出过假设。人的思想,是带有色彩的。就如同我们眼睛见到的光芒,是有色素的分别。”
“哦,所以呢?”余泽问道。
“当时这个实验结果被公布出来的时候。有人觉得很有趣,认为很有继续研究的价值。而更多的人反对。认为这个实验,存在着太多的偶然因素。”
墨菲斯说道:“因为实验取样的对象,存在着非绝对性的权威。这样导致的实验结果,很可能出现人为意识上的偏差。所以,这个理念在提出后,就被迅速的搁置。直至上世纪末。虚拟映像技术的初步攻破,当时还是一名研究所助手的李察博士,提出了一个猜想。”
“什么猜想?”
“如果说,我们人眼能观察,看到的光色,在被眼球组织捕捉后,被我们意识感知加以分别的,到底是我们的视觉神经组织,还是其他什么东西呢?”
“如果是视觉神经组织,那么我们每一个人,为什么不能看到自己的大脑内部,和自己的眼球,而只能看到眼球以外的景象?”
余泽想了想,还真是这么回事,他还真有点好奇的问道:“是挺奇怪的。然后呢?他认为是什么?”
墨菲斯说道:“李察博士认为。我们在进行观测光的映像问题,不应该只从外部考虑。而应同时在内部入手。所以,他提出了一个猜想。我们每一个人的体内,都有整个宇宙中,最为纯色的光。这个‘光’,被他称为‘元光素’。”
“哦,元光素,它有什么作用呢?”
“李察博士猜想,元光素,本身并不具备色差。它本身无色,又包含所有的颜色。”墨菲斯用一只手,挡在自己的眼前,另一直手,做光源照射的动作:“请看这里。当外来的光源,投射在我们身体上的时候,我们的眼睛,捕捉到了物体反射入眼球的光芒,通过视觉神经,进入我们的大脑。这个时候,外来的元光素,就会和外来光进行同质交互。在而后的过程中,外来光被元光素融合,呈现出分别差异。随后压缩成极小的一点,储存在大脑的某一个区域。这,就是我们记忆的形成。”
余泽大概听明白了,他继而吐槽道:“哦,按照这位李察博士的说法,我们每一个人,脑袋里都有一个大灯泡了?”
墨菲斯摊手道:“你可以这么理解。这只是一个猜想。至于对不对,需要实验来证实它。”
“哦?这么说来,这位博士,真的证实了,我们每个人的脑袋里,都有这么一个大灯泡?”
余泽好奇的问道。
“不,他没有做到。”墨菲斯说道:“或者说,他设计的色彩实验,只完成了一半。因为可惜的是,这位博士后来遭遇了杀害。不过,他没有完成的实验,却造就了一些科技上的成果。”
这时候,门被人推开,一个带着眼睛,充满科技宅气质的探员走了进来,捧着一个碳素箱进来。
“头。”
探员碳素箱放在桌子上。
墨菲斯点点头,说道:“开始吧。”
余泽有点不好的预感,他说道:“这是什么东西?”
“只是一个小玩意。”
墨菲斯说道:“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的谈话。”
探员从碳素箱中,取出两个连线的贴片,走到余泽面前。
“先生,请您放松。”
余泽心脏不由自主的跳了起来,他说道:“我能拒绝吗?”
探员耸了耸肩。
余泽感觉,事情好像有点脱离他的预料了。
两个芯片被贴在了太阳穴附近。
没有什么异常的感觉,只是有些凉。
探员坐在桌子的另外一边,做了一些调试,最后说道:“头,可以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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