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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经过了一番讨价还价,李永吉很快就跟联盟军田纳西军团第六军的军长查尔斯准将签署了一个秘密协议。
根据这份协议的规定,在不违背联盟军正式军令,也不影响第六军执行命令的情况下,第六军会划出一部分“编外人员”,暂时以雇佣军的形势,归中华远征军雇佣,以缓解中华远征军人手不足的劣势。
雇佣期间,第六军的“编外人员”必须完全听从中华远征军的命令,待遇等同中华远征军,雇佣结束之后,这批“编外人员”会重新回到第六军的序列。同时一旦第六军有需要,也随时可以召回这批“编外人员”,不论任何情况,中华远征军都无权阻止。
单纯从这个协议的内容上看,其实这不算什么,毕竟联盟军只是划拨一部分“编外人员”为中国人服务,可以算作是一种协作行为,而协作过程中中国人负责这些人的补abcxs给,也是理所应当。
而且,里面还说了,第六军随时可以召回这批“编外人员”,中华远征军无权阻止,这就等于中华远征军承担了更大的风险,联盟军本身却不需要负什么责。
所以说,表面看,这份协议还是相对公平的,中华远征军缺人,暂时跟第六军借一批人自己服务,期间负责这批人的吃喝,还要付给他们报酬;同时呢,第六军则可以暂时把一部分目前用不到的“额外兵员”送去中国人那里帮忙,顺便赚一点中国人的外快,但所有权还是自己的,因此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如果从雇佣兵的角度看,这个协议没什么问题,但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这个第六军他不是一个雇佣军,而是一支pacs!
所谓pacs。就是美利坚联盟国临时部队的缩写,全称是theprovisionalarmyoftheconfederatestates。
这支临时部队,是联盟议会与1862年授权成立的,并在4月份正式开始组建。
这支部队最大的特色,顾名思义,就是这支部队是联盟国的临时部队,只是为了应付南北战争而组建,一旦战争结束,这支部队就要解散。
所以说,这是议会授权拨款所成立的一支临时性雇佣兵部队。所以要求不高,几乎所有的人,包括联盟国陆军,地方国民军还有民兵,只要你是白人,只要你乐意接受这支部队的领导,只要你年龄在18岁到四十岁之间,都可以加入进来。
在这里就要多说一下了,在这个pacs。也就是临时部队成立之前,联盟国的军事力量主要有两支:
第一支就是所谓的正规军,全名叫美利坚联盟国陆军,简称acsa;第二支则是所谓的民兵。也叫国民军,是地方州政府自己雇佣的地方部队。
这两支部队的区别,就跟美国的正规陆军与地方国民警卫队的区别一样,无非就是付薪水的老板不同而已。
联盟国陆军的老板。是联盟国政府,主要是里士满来负责,而国民军呢。则主要是地方州政府的财政来负责。
正因为这个情况,加上由于联盟国政府的财政一直很吃紧,所以尽管acsa从1861年就开始正式成立,而且标准也不高,编制数目只有一万五千人,可却因为财政吃紧,一直都没有满编过,到现在为止,也基本保持在一万人上下。
虽然人数少,但这支部队的武器装备水平、地位还有待遇都要凌驾于普通国民军之上,组成的人员基本都是南方白人的中产阶级以上,说是贵族军队也不为过。可惜这支部队目前基本没有什么大作为,因为这支部队主要负责守卫联盟国首都里士满,而里士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受到多大伤害,战绩也十分的一般化。
更多情况下,这个正规军都被当做了一种荣誉,像一些著名将领,比如罗伯特.李,都被划入了这个系统,以表示他们的地位要高于那些指挥民兵的普通指挥官。
这种情况其实不止联盟国如此,北方合众国其实也是一样,合众国依然只有很少了的正规陆军,数量最多的还是国民警卫队。
总之,开战之后,联盟国的正规军,或者说中央军的数目有限,所以跟联邦军交战的主力,基本都是地方民兵,像北弗吉尼亚军团,其实就是一支由弗吉尼亚供养的地方民兵部队。
刚开始打的时候,靠着地方部队以及那一万正规军还多少勉强够用,可随着战争时间越来越差,战争规模越来越大,眼看联邦军的进攻**丝毫不减,根本就不想让联盟国安安稳稳的独立出去,所以为了应对新的挑战,尤其是统一协调部队,联盟国议会就宣布组建了pacs,也就是联盟军临时部队!
这支部队跟联盟国陆军的性质是一样的,同样是联盟国中央政府雇佣的中央军,区别只是要求有所降低,待遇也跟着降低。要做个比较的话,那些正规军就好像是正式工,而这些临时部队就是临时工了。
虽然这些临时工的待遇啥的都比正规军差远了,但再差也是正规军,就好像后世那些机关单位的临时工,再差也是再机关单位的。
所以,这支临时部队召集起来后,就开始跟各地的国民军混编,组成一个个中央加地方的混编军团,像北弗吉尼亚军团,田纳西军团等,基本都是这个模式。
这样做的目的,说是为了加强地方军团的力量,方便统一调配,但说到底,也有控制地方军队的目的。
毕竟联盟国这个国家成立本身就是在各州拥戴下自立,所谓的联盟国政府,主要就是指阿拉巴马州跟弗吉尼亚州等几个核心州,其他稍微偏僻一点的州,比如像田纳西州这些后来才加入的州,实际上就是属于羁縻州,联盟政府对这些地方的统治力量相对较弱,所以赋予了这些州很大的自主权。
本来联盟国的意思是好的。然而田纳西州很快就被联邦军给摧枯拉朽一样的占领了,这虽然让联盟国失去了不少地盘,但也摧毁了这些地方州政府的军队体系,方便了联盟军插手。
所以,当中国人在维克斯堡战役中击败了联邦军,并且一直打到孟菲斯之后,联盟国迅速派出了几个吃中央饭的临时部队过来,加入了损失惨重的田纳西军团,一方面充斥田纳西军团的力量,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控制这些地方。
本来戴维斯也想给彭伯顿的密西西比河军团里面添加联盟军临时军队的。可惜彭伯顿跟中国人合作以后,确切的说是跟中国人做交易以后,既不缺人,又不缺钱,武器弹药也同样不缺,加上名气也大,所以根本就不鸟联盟国中央政府的命令。
没办法,为了大局着想,戴维斯才暂时不动彭伯顿。而是打起了田纳西军团的主意。
总之一句话,查尔斯的部队虽然是所谓吃联盟国中央政府俸禄的中央军,但实际上都是一群临时部队,是临时工。不是正式工,待遇啥的跟正规陆军差了老远,跟地方国民军的待遇相差不大。
虽然跟国民军的待遇相差不大,确切的说是一个待遇。但查尔斯的人可都不是田纳西州的本地人,而是来自外地,比如查尔斯本人。就是南卡莱罗那人,在应征之前,从来没出过自己的家乡。
实际上,查尔斯在当兵之前,只是一个普通的,继承了父辈财产并小心经营的农场主,战争爆发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尤其是那些拥有大量奴隶的农场,才借着拉起一支兵,本意也只是要保护自己的私人财产。
不过养兵太贵了,他觉得不划算,可解散又不敢,毕竟那些黑鬼那段自己养兵。
然而,既然是让政府给你养兵,那你就得听政府的话,所以他不得不因为一纸命令,就带着部队离开自己的家乡,进了兵营参加临时训练,而他也因为手底下的士兵较多,学历也比较高,上过高中,所以一下子就成了一名步兵少校。
后来,他带领这支私兵性质的部队,在东线参加了不少战斗,或许是运气好,这么多场仗下来,他不但人没事儿,还积功成了一名准将,手底下也不再是原来那支私兵,而是有了更多的军队。
再后来,他就被派到了田纳西军团,来到孟菲斯,再再后来,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总而言之一句话,查尔斯根本就不是个正规军校出身的军官,他也没有那些正规军管的所谓荣誉,他参军的真正目的,一开始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后来则是顺大流。
所以说,像查尔斯这样的人,能做出这种决断也就毫不奇怪了,毕竟给中国人做事的好处是实实在在的。
不说别的,密西西比河军团的军团长彭伯顿就是个好例子,这家伙要不是仗着中国人的帮忙,早就在维克斯堡被灭掉了,可就因为中国人,他不但逃脱了失败投降的厄运,还意外的获得了中国人的大量帮助,富的流油不说,武器装备也比罗伯特.李的部队还好。
虽然彭伯顿的这个行为,在很多正规军管看来多少有些不齿,但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却是个榜样。
可不是么,名声鹊起,还大大发财,可以说是名利双收了,这样的好事儿谁不想要?
以前,查尔斯是没机会,所以只能暗地里想一想,而且平时因为新任司令官讨厌彭伯顿的缘故,他还跟这骂过几句,可心底里未尝没有跟着学的意思。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彭伯顿能那么发财,是因为他条件更好,并不是彻底投靠了中国人。
因为他原本就是维克斯堡的东道主,而中国人后来要在维克斯堡停留并租用港口,出于与当地人打好交道的目的,自然就要定期给他一笔钱当租金。
相对于管理一座外族城市所需要付出的资源跟精力,只付出少量租金就能获得当地的居住权跟港口使用权。这对中国人来说,当然是最划算的事情了。
另外,维克斯堡战役之后,彭伯顿连杰克逊城也归入囊中,名正言顺的把两个地方的军政大权抓在了手里。
从此以后,这两个地方的普通老百姓,都得给他缴税,而像收购农产品这样的事情,因为中国人不想麻烦,所以干脆统一把这事儿交给彭伯顿。让彭伯顿承包下向下面收购农产品的工作。
毕竟收购农产品这种事情,需要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去负责,而且收购的时候因为要压价,所以难免过程中会得罪人,而这个得罪人,还不是得罪普通老百姓,而是得罪那些农场主,所以这个活儿中国人是不乐意做的。
相反,多一个当地权贵当中间商。让一点好处给中间商,让中间商承担所有的收购工作,这对中国人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彭伯顿就是靠着中国人的这些农产品承包合同,大肆搜刮。拼命的赚取差价,而与此同时呢,中国人看他做的挺好,干脆连卖给当地的工业品以及军需物资也都交到他的手中。
就这样。彭伯顿一边替中国人收购农产品,一边替中国人在当地卖掉工业品,这一来一回。光中间赚取的差价,就盆满钵满,所以他当然看不上联盟国政府给的那点意思性抚恤了。
而且,也正因为掌握了这两个赚取的渠道,彭伯顿才一反常态,居然开始不听联盟国政府的话,反而对上面的命令各种抵制,既不让上面派人过来,也不让上面派兵过来,搞的如今在整个密西西比州都有些不受控制了,几乎成了一个独立的边界州。
原因很简单,彭伯顿不想外人插手他掌握的这两条财路,所以才各种桀骜不驯,但外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一战胜利后骄傲自大,以至于被中国人所蒙骗住了呢。
会有这个想法,也跟彭伯顿的勇将标签有关。
目前联盟国最有名气的两个将领,一个是罗伯特.李,另外一个就是彭伯顿。
不过,罗伯特.李的名气,主要是指他带兵打仗很有一套,多次给予联邦军重创,大家看中的是他的领兵才能。
彭伯顿就不一样了,他虽然领兵的才能也被人称赞,但他最被人称赞,或者说他之所以能出名的一点,是他坚守维克斯堡,哪怕弹尽粮绝也决不投降的道德品质。
在这个时代的西方国家,投降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所以按照彭伯顿当时的情况,他提前投降格兰特也没什么问题,毕竟实力相差悬殊。
那么,彭伯顿当时怎么也不投降,哪怕食物不足,都开始实行配给制了,而且每天都在承受二十一小时的炮击,也依然在咬牙坚持。
很多人以为这是彭伯顿忠勇的象征,其实不知道的是,彭伯顿一直不投降,是因为不服气,或者说是恼羞成怒。
因为在之前的时候,他的实力不比格兰特差多少,结果却被格兰特多番戏弄,多次被对方运用声东击西的政策,逐渐走入了困境。
如果当时他听约瑟夫.约翰斯顿的建议,提前带兵离开维克斯堡,前往杰克逊城与对方合兵一处,那么格兰特绝对无法把他困住。
正是这股不服气,他才一直坚持,所以根本不是外人所说的那样,是什么天生忠勇。
查尔斯也是一样,他不了解彭伯顿的情况,只以为彭伯顿因为耿直,才跟中国人走的近,而也因为这样,结果反倒是发了财,所以他也想学一下。
反正彭伯顿跟中国人走的那么近,几乎是人尽皆知,也没见有什么问题,反倒是升官发财,那么他私下里跟中国人的军队稍微合作一下,似乎也没什么大问题吧。
嗯,就像那个叫李远征的家伙所说,这只是互相帮忙而已。
可不是么,现在大家是盟军,人家遇到难处了,互相帮下忙,合情合理嘛。
于是,查尔斯就这样自己一步步的把自己连带一个军的人马卖给了李永吉,等到他反应过来,发觉已经无法回头的时候,那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未完待续……)
第三三零章这只是互相帮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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