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匪们准备拼命了。
隔着河北道与山西道,距离山东道数千里之遥的关外道,一场发生在草原上的战争,也拉开了序幕。
同样有人要拼命。
优秀的拓跋骑兵出现在山坡上,远远望去,那道矮山坡顶上,刚开始有些绿色的大地,上面似乎长了一层黑草。
逾五千的拓跋部铁骑,尾随着苍鹰,穿过数片沙地,来到了一部晋军的驻地。
“至多三千人.......”
“苍鹰不会怜悯兔子,豺狼不会可怜羔羊,风雪也不会向牧民伸出善意的双手,我们是鲜卑族的战士,便不会对任何敌人有宽恕。”
“你还是和原来一样。”
“这就是,为什么我是二太子,而你如今却是我部从的原因。”
“延庆,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没变。”
“噬兽军是我,我就是噬兽军,那么我以前受过的耻辱,自然由我来雪洗。”
身披皂铁甲,有着狼牙头盔的拓跋延庆,站在近六千噬兽军中央,按下铁枪,说道:“那里,是晋人的领土,皇叔,你当年在晋国为质二十年,虽说如今已经相去久远,印象怕还是有的,说说是哪一路军?”
延庆太子说话的对象,面相儒雅,三缕长须微微飘起,像极了晋国的大儒,而非鲜卑的亲王。
这位幼年就被上一任鲜卑大单于流放到晋国为质二十年的中年人,眼睛里有着军人根本不存在的怜悯,说道:“多造杀孽,早晚必被杀业焚身。延庆,你还需要修身养性。”
“修身养性?修成皇叔你这样的懦弱无能,养成皇叔你这样的手无缚鸡之力?”
虽然差了辈分,延庆也称身边的男人为皇叔,但言语间却并没有半点叔侄的情分在内,至于鲜卑皇族内部的尊卑,更是半点也无。
不掌兵权,不结党羽,只喜欢修书作诗作画,这样的皇叔,在延庆幼年的时候,与其相处,没有半点生疏,十分快乐。然而随着年岁的增长,延庆渐渐明白,皇叔所喜欢的东西,小时候能够带来欢乐的很多东西,在长大后,不能给他带来半点的荣耀。
其实在七岁的时候,延庆就发现了。
当时他拿着一张写了小诗的羊皮纸,赤着脚跑到父皇的宫殿里,想要邀功,却看到了父皇在考较兄弟们的箭术。
随后故事的发展一如我们所料,延庆被嘲笑了一番,而他写的诗,被他的父皇,撕的粉碎。
在延庆看来,那些破碎的羊皮纸屑,比当时灰暗天空洒下来的雪花还要小。
然后,在十四岁,第一次随军出征回来之后,浑身被包裹成粽子的他,一把推开了想要前来迎接拥抱的皇叔,一个人随着大军回到了营地,最后一个人回到了他的宫殿。
从此之后,他再也没见过他的皇叔。
就算是后来凭借着战功,一步一步升为万夫长,获得军队的尊敬,组建噬兽军,成为二太子,他都没有再见过着个幼年时候给了他许多欢乐的皇叔。
直到前不久,拓跋大人将自己的亲弟弟派到了前线,然后他们叔侄才见了十几年来的第一面。
那个时候,延庆就已经大致的查探到,呼扎河附近,似乎有一支晋国的军队。于是作为主帅与作为参谋的叔侄二人,一同到了这里。
未鞍山下的呼扎河,往东两百里,有一条黄金通道,名为马嚼道,是仅次于葫芦腹山的,西北通往拓跋鲜卑的黄金道路。
段部尚在的时候,西北军与段部骑兵就经常争夺这条道路的控制权。段部亡后,取而代之的贺楼部接过了这条要道,赚的盆满钵满。
而之后大战开启,贺楼部被拓跋部、宇文部迅速击溃,这条路,便被西北军趁机夺取。
只是贺楼部败得太快,西北军未能完全控制这条道路。
于是拓跋部的铁骑与西北军便以此为中心,展开了数场大规模的战役,双方都有不小的损失。而那之后,便是漫长的拉锯战。
如果能另辟蹊径,比如说打通呼扎河,或者占领呼扎河,进而与马嚼道的鲜卑军遥相呼应,再拿下马嚼道,就会轻松很多。至不济,也能从呼扎河进军南下。
延庆看着远处的泛着金光的呼扎河,在看看河边驻扎的三千西北军,说道:“他们只有三千人,就算是陌刀军,我也不惧,修身养性......皇叔,你说我为什么不杀过去?”
沧桑的眼看了过来,延庆不为所动。
“驻地规划并不严整,帐篷搭建混乱,少量战马,看那边战马奔跑的姿态,也并非优良战马,不是精锐。后勤人数不多,马车数量也不足,更不可能是陌刀军。延庆,你要杀过去,打通南北的运兵道,我不反对,我只想说,能不杀的,就别杀吧。”
延庆笑笑:“皇叔到底还是有些能耐的,既然如此......儿郎们,给我杀!”
墨一般的骑兵从山坡上冲下来,像是墨汁在青绿色的宣纸上渲染开来一样。
如果能杀,对面又没有财物,哪有封刀一说?如果有......就更不可能了。
河边的西北军发现了他们鼓角响了起来,随后营地里走出了三千余人的西北军。
实际上,在鲜卑骑兵出现的第一时间,西北军就发现了他们,除了派出几十骑兵回去传信,实际上整个布局并不怎么合理的大营就就动了起来。只是等到两千鲜卑骑兵冲锋的时候,步兵以及少量的骑兵,才开始出营列阵。
三千人,五六之数,分成了三个方阵,陈列于河边,随后迎着骑兵,踏着鼓点,就这样迎了上去。
人数处于绝对劣势的西北军,就这样主动迎了上去。
“嚯嚯嚯。”
“嚯嚯嚯。”
齐整的步伐,以及听不出来感情的声音在河边响起,渐渐的,来自草原的骑兵,也感受到了压力。
这并不是一支杂牌军,可能也并不好打。
他们的脚步太整齐了,他们的移动很均匀,他们的声音很低沉,但中气十足。
延庆皱了皱眉。
当鼓角与有节奏的号子喊出来的时候,他就已经皱起了眉头。
延庆本能的感觉到,自己在正确战略的指引下,似乎哪儿走错了。
不是说战略军略错了,而是一定要打下呼扎河这一点,错了。
自然是因为那下面不逃反战的三千必死之人慷慨赴死的决心让他有些震惊,而更多的,还是那些步卒肩上扛着的兵器。
那是一种长达两丈的长枪。
延庆对狼神发誓,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长的长枪。
于是之前的一切就解释的通了。
为什么这座军营的布局与一般的军营不一样,为什么这座军营里面驽马很少大车也很少,因为这座军营,不需要这些东西。
至于有人问长枪难道不需要大车托运么?
很简单,因为大车运来长枪之后都走了——他们的大部队,离这里,应该很近。
延庆有些忧,又有些喜。
忧的是这种排兵布阵,他从来没见过,而那两丈长的,竖立起来如同针林一般的方阵,在太阳下反着光的枪头,让他有些压力。
固然是可以打下来的,死伤,也不可避免。
喜的是,他知道自己的战略对了。
呼扎河是一条要道,西北军在此驻扎了大量的军队,其中就包括眼下这样的新式军队。
这是摸到大鱼了。
前后衡量,延庆还是觉自己赚了。
用一些可以承受的损失,换取更大的战果,是他愿意接受的。
更何况,噬兽军从来不怕死。
历来苦仗硬仗难打的仗,他都愿意打。所以这样的六千骑兵碾压三千步卒,对于他来说,即便是枪阵给他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也不会太过。
四五里,骑兵冲锋并不需要太长的时间。
从如墨渲染的慢跑,到如瀑飞湍的极速,噬兽军只用了很短的时间。
这个时间之短,短到扛着长枪的西北军只能刚刚离开大营不到一里。
其实这已经是很快的了。
留下四骑兵压阵的延庆眼中显现了疯狂。他的眉头早已舒展开了,眼中的那一丝担忧也尽数化去,四千骑兵开始变阵,只等到前锋的两千人洒下第一批箭雨,第二批骑兵再出动,同样的不正面对战只是泼洒箭矢,扰乱阵型之后,最后一批不足两千人的骑兵,才是插进鲜嫩里脊的尖刀。
指挥这场战役的西北军将领,是一个在西北军内部并不出名的人物,实际上在西北军军官阶层里,都没几个人认识他。
因为他属于西北军编织,但几乎没有在西北军中呆过多长时间。
他叫谢峰。
是南方某个已经倾倒的豪阀的老管家的义子。
没人知道老管家最大的义子,会在西北军中。
而且是一支杂牌军的校尉。
实权,但没有油水,此次被调到这里,名义上是驻守要冲,实际上怎么看都是炮灰的角色而已。
而且还是那种死了之后还要担负骂名的炮灰。
说到底,呼扎河这么重要的地方,交给你守卫,你却丢了,不是你无能还是什么?
谁都知道鲜卑人打不下来马嚼道,就会打呼扎河,而且是全力的打。自己这三千人,当真就能守得住?
如果这都能理所应当的守住,那么只要三万人,顶多五万,西北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了。
那并不现实。
谢峰与一般步卒一样,手持两丈长的长枪,在稳步前进,而在他的眼中,那黑色的潮水倾泻过来,不是水流,是一片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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