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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苛眼眸一亮,笑道。↖頂↖点↖小↖说,.23wx.
“前辈真够藏私的,竟然还有这么多,也不舍得拿出来。”
老人丢给沈苛一壶,道。
“若不是我平日藏着点,哪里还有你今天的份。”
说着,他斜眼睨视了一下书生,又道。
“只是莫些人恐怕此刻也喝不下了,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免得瞧见那种沮丧的脸色,喝起来也寡然无味的,反而糟蹋了美酒。”
书生大声道。
“谁说我喝不下去了,就是你再来八十斤,我也照喝不误。”
说着,他竟隔空抓去,只见老人手中的一个酒壶似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掌抓住,直接飞过长桌,被书生捏在了手中。
就在此刻,宁欣欣也忽然探手,老人手中的另一只酒壶也有如生了翅膀一样,飞入了她的手中,随后她笑道。
“今日小家伙刚刚苏醒过来,这么喜庆的事,作为娘亲的,理所当然的要喝上一杯。”
老人望着两只不翼而飞的酒壶,只有苦笑,然后又转身走入房间的最里面,等到他出来的时候。
手中竟抱着十七八个酒壶。
沈苛瞧得哈哈大笑,放佛觉得只要有老人在的地方,随时都不用为酒而伤脑筋。
接着,四个人同时倒上了一杯酒,交杯、喝酒、一直喝。
...
...
在离此约有百里之远的地方。
一座座高高的山体栉比鳞次,俨然成了一片沟壑之地。
在沟壑中时而响起震耳欲聋的响动,时而飘起冲天而起的火焰,时而响起凄惨厉声的嚎叫。
似乎这一切的矛头都指向一点,此处就是地狱的边缘。
而在各座山体之上,却已修葺起一座座木楼,一条条铁索将所有山峰之间连接而起,一眼望去,这片沟壑之地,已成一体。
虽是木楼,却雄伟至极,就像是为了镇压下方那地狱恶鬼而修筑的天神居所。
而其中就有一座最为雄伟的木楼,一层又一层,至少能有百层之高。
此时在木楼的第三十八层的地方便站着三个人,正在俯视下方。
这种高度,刚好能将所有的景物收入眼帘。
忽然其中站在中间位置的那人开口说道。
“小乌去了这么久的时间,恐怕是又犯老毛病了。”
说话之人生着一张方脸,顾盼之间自有威势,这种人无疑是常常发号施令的那种。
“嘿,他的兴趣老是如此恶心,杀人之前总要戏弄一番,折磨得不成人样后才动手。”
这人生的五大三粗,站在左边,比他旁边的两人要高出一大截,身穿着一件短衣,一身肌肉宛如比铁还坚硬,说话之时,就似打鼓一般,震的旁人耳膜嗡嗡作响。
右边的那人闻言,只是温和的笑笑,并不掺合进去。
如此雄伟的建筑群不是别处,正是吃人帮的老巢,而这三人,分别就是老大,老三与老四。
居中是老大,名唤楚天晴,居左的大汉是老三,叫雷离,居右便是老四,叫叶吹。
听见此话,楚天晴眼神忽然中闪过一丝奇异的光明,好似有着嘲讽一般,像是觉得雷震口中所说的折磨与戏弄实在是不值一提。
他确实也有资格去嘲弄别人,因为他曾经做过许多残忍的事,随便说出一件出来,就能让人三天吃不下饭。
但唯一一件能让他直到如今还记忆犹新的事,只有一件,只要一回味起当初的感觉,他都会感觉到一阵兴奋、刺激与不可压制的冲动。
他那个时候还很小,约是五岁,五岁的孩子天真浪漫,对生命充满着期待,对万事都抱着好奇,事实上,本就没有一件事会令一个五岁的孩子生出一丝心灰意冷的情绪。
他父亲对他母亲很体贴,也对他很好,从来没有对他使用过暴力。
他母亲对他父亲很温柔,对他也很好,心中从来也没有钻进过第三个男人。
他当然对他们也很好,很听话,从来也不让他们担心受怕,一直都是他们村中最听话的孩子。
但是孩子,哪里有不调皮的,所以后来,村上的孩子总是刻意的躲避他,以至于三岁之后,便没有同龄愿意跟他在一起玩耍了。
他就在十分孤僻的空间中,度过了两年时光。
直到有一次,他一个人跑到后山的一座破庙中,正准备去瞧瞧那庙中供奉的神像,然后祈求一番,能让他多几个朋友。
哪知因此,他竟走上一条不归路。
神像虽然破旧,但依然还在,只是神像下,却躺在一个岌岌可危的男人。
浑身是血,眼神涣散,似乎下一刻就会毙命。
他从来也没有想过一个人的体内竟然会有如此多的血,竟能将地面几丈内都给染得猩红。
所以他当时很怕,还未进门的时候就突然跑了回去。
可他脑海中却一直闪着那血泊中的男子,特别是一想起,那男子涣散的眼孔中因为瞧见他的那一瞬,而闪烁的求生**,就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平日他总是被同伴瞧不起,怎么会有这种感觉?
所以他发誓不能让他死。
天一亮,他便从厨房中悄悄的偷走一些米饭与净水,跑到破庙,将那男子唤醒,轻轻的喂给他吃下。
进食后的男子虽然不能康复,但总算将命给暂时保住了。
随后的半个月内,他每日都会送去食物,让他能慢慢将伤势养好。
可那男子却嫌恢复的太慢,要他每日大鱼大肉的,以便他能尽快康复,还一掌拍在地面上,深深的拍上一个掌印,威胁他若是敢让外人知道,一定会让他全家似无葬身之地。
这句话,无疑如晴天霹雳一般,将他打的晕头转向,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救回的竟是如此狼心狗肺的一个人。他心中忽然十分愤怒与难受,觉得这男子根本就在戏耍他,就如同那些同龄人一样,从来也没有将他放在心上。
于是,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报仇。
这个仇,报的真快。
第二天果真是大鱼大肉,那男子显得十分开心,一边吃一边还称赞不错,全然不担心这五岁的孩子能耍什么花样。
就算是耍花样,他也不在乎。
所以他晕倒了,菜中有一种能麻痹神经与血液的草汁。
等他醒来时,发现他手脚筋已被挑断,用的是很粗糙的方式,放佛是被人用一块颇为锋利石头给砸断的。
然后他又发现自己的身上,本已愈合的伤口,竟已全数再次裂开,方式同样很粗糙,是被人用手给撕开的。
那时他看上去,显得分外的恐怖与狰狞。
直到第二天的时候,楚天晴又提着一篮饭菜与净水来了,就如同第一次给他送饭时,脸上无喜也无忧。
可那男子一见他,神情突然变得十分的恐惧,一张脸扭曲的不成人样,似乎来的不是人,而是一头恶魔。
楚天晴走到他的身前,眼神中露出无比厌恶与憎恨神色,宛如在看一头肮脏的猪。
随后他将饭菜与甘水一倒,悉数落在这头猪的身上,不言无语的盯着他半响,头也不转的走了。
因为他知道,只要菜中的油脂流入伤口,就算这个人是铁打的,也得叫上几叫,可叹的是,他昨天都已将他的舌头割下了,想叫,恐怕已是不能如愿了。
更可叹的是,今天的水中已被他掺合了蜂蜜。
第三天的时候,他又来到了破庙中,发现那男子身上虫蚁满布,只剩下一双空洞的眼眸还睁着,就连瞳孔中都在流血。
他嘴角不由的露出一丝十分古怪的笑容,忽然将手中一壶滚烫的沸水当头泼下,只见那些蚂蚁被水一烫,死得死,伤的伤,逃的逃,不一会儿,竟走的一干二净。
让人感到心寒的事出现了,那个男子竟还没死。
他若是死了还是种解脱,但没死的话,简直是种令人不敢直视的情景。
没有人能形容他再次看见楚天晴的眼神。
若要勉强去形容,只有两个字,可怖。
但是楚天晴根本没有去在乎他的眼神,而是像在玩弄自己的玩具一样,又将他伤口撒开一条口子,里面钻进去的虫蚁登时滚落出来一大推,可他却仍是一点也不在意,又将十几条抓来的蜈蚣与蝎子塞了进去,用针线给各处伤口一一缝好。
做完此事,他又才离去。
然后到第三天,他又来了,大约到了中午的时候,他又才离去。
紧接着,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直到第七天,他一见到楚天晴不慌不忙的从门口走进来时,就已被活活吓死。
而断气的时刻,他的嘴角竟露出一种十分满足的笑容,只因这七天他觉得比七年还慢。
若是有人能目睹这七天中的情景,那恐怕在未来的日子中,只要一想到此景,都会忍不住呕吐出来。
这无疑是件令人发指的事,但在他所做的恶事中排个名次,最多只能堪堪挤入百名内,由此可见,他该是怎样的一个人。
居右的叶吹忽然瞟见楚天晴的脸上又露出那种古怪的笑容,不禁心头一跳,这是他第三次瞧见这种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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