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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利小说 > 都市 > 我家农场有条龙 > 第四百三十章 安妮好好的露了一手厨艺

卓国旭反复的把玩着这串手串,一会还放到光线下仔细看着。

这次轮到师若雅尴尬了,自己丈夫这是怎么了?不管别人送的是什么,也不能这表现啊?

悄悄的碰了一下,可朱国旭完全没有察觉一般。

过了好记分钟,朱国旭面色凝重:“老乔,你在和我开玩笑吧?这么贵重的东西我绝对不能收。”

贵重?

一串玻璃手串贵重?

乔远帆却淡淡一笑:“老朱,送出去的东西哪还有拿回来的道理?”

旁人不懂,可是莫胖子对玉石方面也稍有涉猎,面色也是略略一变:“朱总,这不是玻璃种吧?”

“这不是玻璃种还有什么是玻璃种?而且是纯老坑玻璃种。”朱国旭叹息一声:“玩翡翠玩翡翠,山川大地亿万年的精华,怎么玩?凭什么玩?有多少钱玩?几千万?上亿?无非只能看看而已。”

欢喜哥吐了下舌头。

好家伙,玻璃种那么值钱?几千万上亿的身家都玩不起?

“一粒指头大小的戒面最起码就要上千万,玻璃种饰品在拍卖的时候动不动就是几千万甚至上亿的价格成交。”朱国旭握着那串手串的时候非常小心翼翼:“你们看这串手串,透明度高的惊人,几乎就是透明的。这在圈子里被称为是‘种最老、水头最足、一到十分水’。太珍贵了,真的太珍贵了。”

欢喜哥也算是大致明白了,自己亲爹送出去的这串手串,是翡翠里的极品“玻璃种”。

按照朱国旭的说法,那么大的一串,那么好的品质,这得值多少钱啊?

好家伙,自己的老爷子出手真是阔绰啊,你倒是也给儿子一串啊。

“老朱,我知道这是玻璃种,也知道这值点钱,但究竟能值多少钱我就不清楚了。”乔远帆笑了笑:“我在南方有个玩玉的朋友,也算是这个圈子里数一数二的吧?我有一次送了他一盆兰花,他一开心,就把这串玩意送给我了,那时候还没有多少人玩翡翠呢。。我也戴了很多年,卖了换钱吧,又舍不得。干脆,送给我儿子未来的老丈人,也算是抬高抬高他的地位吧。老朱,你可一定得给我收下了。”

朱国旭在那迟疑了许久:“老乔,这样,东西,先放我这,我代我未来的外孙收下了。将来等到欢喜和安妮有了孩子,我再给他们的孩子。”

“哈哈,那就是你的事了。”乔远帆乐呵呵地说道。

“不过老乔,我有个事想不通。”朱国旭皱着眉头问道:“玻璃种做成的挂件我也看到过一些,可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做成萝卜样的啊。”

乔远帆一下就乐了:“我的那个朋友啊,是个老顽童。有次我们在用萝卜下酒,他突发奇想,说,老乔啊,我将来用玻璃种弄个萝卜送给你。我本来还以为他在开玩笑,结果过了没有几天他还真的把这萝卜手串给我送来了。”

养兰花好啊,欢喜哥在心中叹息起来。

一是陶冶情操、高雅,第二个就是能够通过兰花认识很多“品德高洁之士”,尤其是有钱的“品德高洁之士”啊。

“吃饭喽,吃饭喽。”安妮兴冲冲的端着最后一只菜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吃饭,吃饭,尝尝未来儿媳妇的手艺。”

菜还是很丰富的,也看得出安妮的确是下了很大的心血学了。

只是小小的问题还是有的,比如那道鱼上,估计不下撒了一碗的葱花。

“烧糊了。”安妮委屈地道:“放在锅里油滋啦滋啦的乱冒,我又不敢翻身,就等油不乱爆了为止。”

呃,这个。

“糊了好,糊了好,有助消化。”梁雨丹是坚决站在自己媳妇这一边的:“大家动筷吧。”

第一个下筷夹了一块鱼肉放到嘴里。

咦,安妮未来婆婆的面色为什么有些难看呢?

梁雨丹努力咽了下去,喝了一大口酒:“安妮,好像,似乎调料放多了一些?”

“是啊。”安妮更加委屈了:“我放了一勺酱油,一勺盐,一勺味精,一勺糖。”

呃,这个。

其实颜色看起来还是不错的。

欢喜哥冷笑一声,早就看出来这条鱼有问题了,看你们欢喜哥多聪明,还是弄碗排骨汤喝喝吧。

才喝了一口,欢喜哥默默的放下了碗,端坐在那一动不动。

“欢喜哥,味道怎么样?”安妮满怀期待。

“天下一大奇味。”欢喜哥默然说道:“喝了这汤,千万不能开车上路,会被查出酒驾的。”

梁雨丹有些不信,也喝了一口汤,于是面上大是尴尬:“安妮,酒好像略多了一些。”

“不是说酒去腥吗?”安妮更加更加的委屈了:“我想多放点总是不会错的。”

“那你放了多少啊?”

“半瓶白酒。”

莫胖子左看右看,奇怪,刚才自己进来时候的那个面包房到哪里去了?

朱国旭长长叹息一声,一拍身边雷欢喜的肩膀:“欢喜啊,将来你们成婚了,多去饭店吃,记得开票,我给你们报销。”

“哼!”

安妮忽然用力一拍桌子。

坏了,难道她大小姐要发脾气了?

“你们等着。”安妮气哼哼的:“我以后保证烧出一桌子人人都叫好的菜来!”

“还是别糟蹋菜了吧。”欢喜哥嘀咕了句。

“你说什么?”安妮一瞪眼睛。

“我说我相信你。”欢喜哥无比的真诚。

安妮就是在这一天暗暗的下了决心。

自己保证要好好的学烧菜,成为一个女大厨,将来你们再要吃本小姐的菜,哼哼,让你们想吃都吃不到了!

还是欢喜哥的脑子反应快,跑到安妮的房间里,把她大小姐平时的零食全部搜刮了出来。

于是这顿饭是这样的:

红酒配着薯片、巧克力……

其实还是很特别的一顿饭。

乔远帆和朱国旭似乎挺投缘的,两个人天南地北,什么都聊。

从玉石到兰花,从国内到国外。

朱国旭见多识广,乔远帆也似乎是无所不知。

只是有几次朱国旭偶尔谈到生意,乔远帆都找机会叉了过去。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什么都能聊,可偏偏自己对做生意一窍不通。

想想也是,一个半生痴心于兰花的人,怎么还会对做生意感兴趣呢?

“要说做生意,老乔,我看还得是梁总和欢喜啊。”朱国旭也不知道是认真的还是恭维的:“梁总的环海集团很有规模,欢喜的方寸公司也是蒸蒸日上,我看将来必成大器。”

“是啊,欢喜哥将来肯定能成大事,有我姐帮着他呢。”一直没有开口的朱晋岩忽然讨好的说了一句。

乔远帆看了朱晋岩一眼,随即摇了摇头:“老朱,我和你说实话,我虽然不会做生意,但是我能看人。我媳妇,是凭着一口气做出来的,她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做生意,所以成就远远不能和你朱总相提并论。我儿子呢?命好,真的命好。有那么多的人帮他。我再说句大话,不是因为欢喜是我的儿子,但他将来真的是个能成大事的人。”

瞧你,爸,你也别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夸我啊。

欢喜哥心里美滋滋的。

“欢喜哥真能成大事。”莫胖子忽然说道:“为什么?这里最坏的人就是他。都说我会装傻,可现在看看?我帮他跑上跑下,累死累活,他往家里一躺,我就是他跑腿的啊。”

几句话让大家都笑了出来。

可是莫胖子却没有笑:“真的,有些人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可不管怎么努力生意就是做不大,比如我。有些人呢?这也不懂那也不懂,看起来整天在玩,可玩着玩着,却发现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这就是欢喜哥。为什么会这样?他会用人啊,他让你帮他办事,他自己就什么都不管了,全部交给你去办。我一想,欢喜哥都对我这么信任了,我再不拼命的帮他把事情办好那对不起他啊,所以使出十二万分的力气卖了命的干啊!”

“其实这是个信任的问题。”朱国旭微微点头:“看准了人,无条件的信任他。一个当老板的,不可能什么都懂,但只要用对了人,也就自然事半功倍了。欢喜把这一点做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啊。”

欢喜哥“嘿嘿”的笑着。

朱晋岩又在一边插嘴道:“是啊,我一直都崇拜欢喜哥,有的时候真想跟在他的身边好好的跟他学,可惜没有这个机会。我现在在爸爸的公司里上班,希望欢喜哥有空能够多指教指教。”

乔远帆发现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上身一直在微微抖动。

“老乔,你看我这闺女儿子怎么样啊?”朱国旭敬了一杯酒问道。

“安妮是个好姑娘,我儿子福气好,找到了。”一说到安妮,乔远帆怎么看都觉得满意:“你说这小子命怎么就那么好呢?安妮那么好的姑娘就愿意跟着他?”

喂,爸,我可是你儿子啊。

再看看安妮,乐得和什么似的。

“多谢多谢,那你看我们家晋岩呢?”朱国旭还是忍不住问道。

乔远帆笑了笑:“来,喝酒,老朱啊,遇到你是缘分,咱们今天好好的喝几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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