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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余文和也无话可说。
合拢法律书籍,余文和淡淡地点点头道:“好,我看了相应的条文,保全费最多是5000元。”
“但是,你们申请冻结房产,按照规定财产保全应该提供相应的财产进行担保。黄玉兰,你拿什么来进行担保呢?”
余文和不再纠缠保全费用,反而要求黄玉兰提供保全担保来了。
按照民诉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但是法律规定是“可以”,并不是“应当”,也就是说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也可以不责令当事人提供。
黄玉兰一脸的茫然,弱弱地问道:“担保什么啊?”
余文和解释道:“法院如果要去财产保全,有可能你提供的财产线索有误,如果冻结到别人的财产,给别人造成损失,这时候就要用你的担保财产进行偿付。”
黄玉兰听了还是迷茫不解,李超直白地说道:“担保分几种,可以是拿房产证来抵押,可以提交银行存折,也可以找人签名进行信用担保。也就是法院防范风险的措施,如果法院冻错了,可以直接扣你的钱。”
黄玉兰赶忙摇头哀求道:“我上哪去找房产证啊,我也没有银行存折,找人签字作保也难!”
黄玉兰就是那种柔弱女子,做啥事都不行尽想着依靠别人的类型。
看着黄玉兰为难地模样,李超劝道:“法官,黄玉兰的境况比较困难,这担保就算了吧?!反正法院可以决定当事人要不要提供财产担保。”
余文和语气变硬,断然拒绝道:“那可不行。我们院长已经在院务会议上反复强调了财产保全一定要收保全费和责令当事人提供财产担保,否则追究我们办案人员责任。清查我们办案人员是否拿了当事人的好处。
我们不要你们提供财产担保,院里还会以为我们办案人员在搞什么猫腻,拿了你们什么好处,所以帮你们啊!”
余文和的口吻没得商量,李超只好退一步商量道:“余庭长,那就进行信用担保吧?!”
余文和直接说道:“东方新地苑的那套房子起码值200来万,要是进行信用担保的话,那黄玉兰必须找一个有这样担保能力的人来。”
黄玉兰面有难色,喃喃地道:“我认识的都是打工的,要他们帮忙担保也难啊!”
黄玉兰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有点撒娇的味道,可惜余文和直接无视。
法官办案当中看到过多少可伶的人,听到过多少悲伤的故事,一颗心早就铁石心肠了,他们微薄的收入也不容许他们同情心泛滥。
黄玉兰见余文和根本不搭他的茬,一脸委屈眼泪汪汪的模样。
气氛一瞬间变得浓重起来,李超说话打破僵局:“这样吧,我来为黄玉兰提供信用担保。”
“咦!”余文和惊诧一声,抬头诧异地看了李超一眼。继而摇头说道:“那不行,你是黄玉兰的代理人,怎么能又给她提供担保呢?”
李超笑着平静地道:“余庭长,法律可没有规定代理人不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我可以为黄玉兰提供担保。”
余文和听了没有说话,沉吟一会儿之后这才说道:“好吧,你既然要为她提供担保,那就去办手续吧。”
黄玉兰两眼泪汪汪地看着李超。感激地道:“太谢谢李律师了!”
事不宜迟,李超当即为黄玉兰写好保证书并提交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按照余文和的要求,李超办好了相应的手续。
余文和审查之后。这才慢悠悠地说道:“等着吧,我要去向我们分管院长报批。”
法院说是司改,但审判实务一直都在层层审批,审判权根本没有下放。再加上司改时说好工资要是普通公务员的1.5倍。
但实际上,深鹏因为是特区,经济发达,市里的公务员工资比省里的高,法院人财物归省里统一管理之后,深鹏的法官工资不升反降,这严重挫伤了法官的积极性。
而在内陆法官更惨,深鹏的法官月工资好歹有一万多,内陆的法官月工资大多二千出头。
司改执行的工资标准也是基本工资加个二三百元,这就叫法官工资是普通公务员的1.5倍了,严重欺骗法官的感情。
而且,有法官叫苦叫自己收入低,网上一伙人就嚷嚷叫道农民工也工资低,嫌低你给我滚啊!
想想也是悲哀,一个社会对法官都这么残忍,法官的收入都连体面的生活都不能维护,还奢谈什么法治。
面对高企的房价,沉重的办案压力,超负荷的工作强度以及公众的指责,法官纷纷跳槽改行去做律师,弄得各地赶紧出台禁止法官辞职,尤其是深鹏、京城等大城市,法官流失相当严重。
不讲待遇,总讲责任,办案终身负责制就早早落实,在华夏国就连刑事责任追究都有一个诉讼时效,但法官办案确要终身负责,一辈子都跑不掉。
一有瑕疵,法官就牢底坐穿。所以,造成华夏国的法官办案很谨慎,宁可牺牲当事人的利益,也不能自己担风险。
就比如财产保全,现在全国查得很紧,生怕法官会借着出去财产保全的机会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与陪同旅游,每个法官出差办案都要到纪检组去备案,回来之后还要反复解释,再加上经费又不保障。
弄得法官都不愿多事出去财产保全,所以余文和一直在推脱,李超也觉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李超他们在办公室耐心地等待了半个小时之久,余文和这才汇报完毕走了进来。
余文和坐在椅子上,对着李超他们慢条斯理地道:“我们分管院长孙院长没有审批,他说了两点原因:一是黄玉兰的案件是离婚案件,判决结果尚未确定,不宜进行财产保全;二是黄玉兰申请冻结东方新地苑的房屋,但房屋相应的产权情况都没有提供。”
现在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真难,以前管得不严时,法院法官也好说话些,一申请法官大多也会帮当事人去保全。
现在事事讲程序讲审批,又走向另一个极端,一棍子打死好像法官出差去办案就是去**一样,弄得法官办案没有一点积极性。
曾经有老板向李超抱怨,他有个案子申请法院去外省查封对方的财产,这在以前只要这老板出差旅费,这开着车陪同前去,法官大多会帮助其去冻结。
但在严令下,现在法官根本不敢接当事人的差旅费,也不敢让当事人开车陪同,而法官出差又要审批又要报备,出差的经费又少,搞不好还要倒贴,没有一个法官愿意出差去查封。
就因为没去财产保全,对方卷钱跑路了,这下弄得那老板损失几百万,气得其直跳脚骂娘。
今天李超也有这样的感觉,从承办法官到庭长再到分管院长,一个个设关卡就是不同意去财产保全,可把人急死了!
李小军可不是省油的灯,从之前的接触来看,李超法院李小军一肚子的坏水,保不齐他就在赶紧转移财产。
要是不及时进行财产保全,李小军转移了财产,那么黄玉兰就亏大了!
李超是不知道李文静已经向李小军通风报信了,要是知道那肯定更加着急。
黄玉兰一脸的焦急,她没有想到到法院办事这么麻烦。
黄博脸红通通的,这是给气得,明明很简单的案子,法院为何一再推托,这不是变相保护了包小三毫无家庭责任感的李小军,反而损害了黄玉兰的利益吗?(未完待续……)
ps:哎,办黄玉兰这个案子,我也头大。真实案子中,财产保全要去外地去查封房子,法院过了整整一个月都不批,我现在急得直抓头发。明天又要去法院找法官交涉。i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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