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时候,玛姬走了。
临走前,她和丁欣欣、丁曼,也就是辛迪和阿曼达姐妹约定,明天一起游览港岛。
而这时候,杨沐和萧天朗也住进了别墅。
夜幕,降临。
辛迪和阿曼达吃了晚饭,回楼上休息。从米国直飞港岛,十三个小时的航程的确会让人感到辛苦。哪怕她们是头等舱,可依然会感到疲惫,倒也是在情理之中。
夜空繁星闪烁,庭院里格外安静。
从远处传来的海浪声隐隐约约,与庭院里的竹林摇曳声相呼应,更平添了几分宁谧与祥和。
杨沐池塘旁边,双眸微闭。
他一只脚在前,一只脚在后,双腿微曲,一手掌心向上,而另一只手则手掌微拢,掌心向下,静立不动。身体随着身后竹林的摇摆,以肉眼无法觉察的幅度圆周晃动,仿佛和竹林融为一体。如果不仔细觉察,甚至不会发现杨沐的存在……
一蓬星光从天而降,落在杨沐的身上。
许久后,杨沐突然张口发出一个古怪音节,就见池塘中原本平静的水面,突然间产生出一圈圈的波纹,在月光照耀下,闪烁粼光。杨沐口中喷出一道白色的,犹如实质的气雾,随后又没入口中。他旋即睁开眼睛,收回脚步,脸上露出疑惑之色。
怪了!
他迈步走进凉亭,而后坐在石凳上,从怀里取出长命锁。
就在他刚才练功的时候,清楚感受到,有一种力量渗透入他的身体,并且在识海中凝聚。
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
事实上,早在十天前,他就觉察到了异状。
那股力量并不是他所熟悉的巫力,而是一种包含着浓浓水元之气的力量。而这股水元之力,较之他所修炼的巫力更加精纯,不断洗练他的身体,令他的血肉、骨骼、筋膜、经络不断加强。同时,这股水元之力更不断融合他的巫力,并且进行转化。原本,他预计需要借助禅七法会才能点亮命星,可现在看来,好像已没有必要。因为这股水元之力的力量,甚至那那冲天的佛气更加精纯和强大。
而这股力量的来源,就是在长命锁上的那枚蝎珠。
杨沐隐隐觉得,他手中这枚蝎珠有古怪。因为蝎妖属火,凝聚的蝎珠怎可能会有水元之力?之前在非洲的时候他没有觉察,可事实上从那时候开始,这枚蝎珠就在不断改变他的体质。而今,蝎珠对他的改造,已经从量变慢慢转化为质变。
凭借这枚蝎珠,杨沐甚至有信心,在禅七法会的时候点亮第三颗命星……
可问题是,这东西真的是蝎珠吗?
杨沐心里产生了疑惑,把长命锁拿在手里把玩,眼中的疑虑更深!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枚蝎珠对他并没有坏处,反而对他的修炼有莫大好处。
他疑惑的是,这‘蝎珠’,究竟是什么来历?
“谁!”
杨沐虽然坐在凉亭里,但他的神识却覆盖整个庭院。
耳边突然传来一种奇异的声浪,‘沙沙沙’!乍听似乎是竹林摇曳的声音,但杨沐却听出那声音的异常。呼的一下子站起身,眼角余光就见一道似有还无的黑影在竹林上空一闪而逝。杨沐健步冲出凉亭,再看时却什么都没有发现,就好像是幻觉一般。可他却知道,那黑影绝不是什么幻觉,但刚才太过突然,他也没有看清楚黑影是什么,而且对方的速度很快,甚至比当初在宁巴山遇到的祖埃努拉还要快。
会是什么?
就在这时,萧天朗从客厅里跑出来。
“杨哥,出了什么事?”
他手中拎着枪,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显然一直没有休息。
杨沐笑了笑,没有说话。
他举目观察四周,这庭院的院墙很高,大约在三米左右,足以防范普通的蠢贼。
院墙上,爬着紫藤蔓,在院墙下面则是一个花坛。
“两位丁小姐在干什么?”
“不知道,她们晚饭后就上楼了,估计这会儿已经睡了吧。”
“是吗?”
杨沐眯起眼,抬头向小楼看去。
只见楼上的窗户紧闭,不见一点光亮。看样子,她们好像是真的睡了……
这两位大小姐身份高贵,不同寻常。根据马老提供的资料,她们在米国一直很小心,从没有暴露过自己的身份。这次来港岛,也是秘密前来。马老对她们非常重视,所以专门安排了这么一座别墅,还找来了杨沐和莫里诺夫负责保护她们。
按道理说,应该不会有人盯上她们才是。
可刚才……
杨沐轻轻搓揉脸颊,眼中闪过一抹精光。
“对了,白天那个李维恩,你好像知道一些?”
萧天朗愣了一下,旋即笑道:“杨哥说的是光头强的儿子吧……李维恩我不认识,不过强生保全我倒是听说过。光头强本名李强,原来也是个矮骡子。不过那小子的聪明,十三年前他大佬被杀,这家伙就洗白做起了现在的强生保全。刚开始,他手底下大都是一些早年跟着大佬原的马仔。这家伙运气不错,几年前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个大水喉,给他的公司注入一笔资金,才算有了今日局面。
现在这家伙算是脱离了社团,在社会上也有了那么一点的名望。
最重要的是,他有了钱,从缅甸、越南还有泰国那边招募了很多退伍军人,实力大涨。如今港岛许多酒店、公司都找他的人做安保,甚至连社团也不愿招惹他。”
萧天朗一边说着,一边把枪放回枪套。
“至于李维恩嘛,我虽然不认识,但也知道一些。
早年他也混过,后来李强的生意越来越好,不想他继续混下去,就把他送去米国,已经有三年了。如果不是他今天出现在我面前,我都记不得这小子了……”
杨沐点点头,表示没有把李维恩放在心上。
事实上,就算是李维恩的老子站在他面前,他也不会感到畏惧。
这庭院风水设计的极好,不可能出现什么鬼物。可刚才……杨沐这心里面,总是有些不太平静。这种不平静,从白天就开始了!他有种预感,会发生一些事情。
“杨哥!”
“嗯?”
萧天朗突然话锋一转,有些吞吞吐吐。
“我……要不,我跟你混吧。”
“跟我混?”杨沐回过神,诧异看着萧天朗。
而萧天朗似乎是下定了决心,轻声道:“其实,我考虑了很久,才做出这个决定。”
“什么意思?”
“当年,我在老家因为失手杀了人,不得已才跑来港岛。说实话,如果有选择,谁愿意做矮骡子?刚来港岛的时候,也挺难的,找不到工作,还被人看不起……人家一听你口音是内地来的,就恨不得把你赶走。直到后来,我遇到我之前的大佬。哦,不是光头强的那个大佬原,他们只是重名而已。我大佬是混社团的,对我挺不错。可我也清楚,他之所以对我好,只是因为我比其他人很,比其他人能打。”
说到这里,萧天朗从口袋里取出一支七星香烟点上。
“大佬原死后,项生还有大哥成一直在争取我,可我是真的不想继续混下去了!
混的再好,在别人眼里还是个矮骡子……我今年也二十多了,也想为以后作协打算。”
萧天朗很诚恳,而杨沐却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天狼,你跟我,做什么?”
“我能打,当然在你和莫里先生面前,不值一提。
我这个人没什么本事,但我可以学。我看得出来,杨哥你是个有本事的人,是个奇人。莫里先生和巴布虽然是鬼佬,但实际上他们都听你的。我想跟你混,哪怕打杂都成。那样才刺激,更够味,而且能赚更多的钱……反正不管做什么,总比现在当矮骡子,被人看不起来得强。杨哥,我是说真的,我是真想做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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