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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刘雪华已经打点了一切,但是在那个时代,要从美国返回华夏,并不是太容易的事情,毕竟这时还只是1988年,华美尽管已经正式建交,但是并不意味着两个国家之间,就再也没有了矛盾。
所以约翰逊带着刘曜,先到了香港,他本人是个建筑师,此次去华夏是在刘雪华的安排下打着支援内地建设的名头去的。但是他和刘曜却要在香港分开,刘曜将由专门的人从香港带到华夏w市,然后再和约翰逊汇合,最后由刘曜的外公接走。
假如不这么做,刘曜不可能留在华夏。
上一世,刘曜从来没有去过香港,尽管对于这个亚洲流行音乐的前线心向往之,可是他始终没有机会前往其中,要知道,刘曜最喜欢的就是香港的别安乐队,这也是他唱得最多的歌。
想不到这一世,他有了这样一个机会来到香港,可惜根据行程,他却不能在香港停留太久,更不可能找到别安乐队了。
不过在机场,刘曜还是感受到了香港的气息,机场的巨幅海报上,赫然印着这一年香港小姐冠亚季军的靓照。而正中的那位冠军佳丽,刘曜非常熟悉,是上一世他那个时代的女神李嘉心。只是这时的李嘉心才出道,少了几分妩媚却多了几分清纯,十分美丽动人。
“唉,可惜了,我才五岁,生不逢时啊!”刘曜暗暗摇头,上一世,他和李嘉心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身份的巨大悬殊让他只能在想象中和美人缠绵,重生之后,他倒是具备了这样的身份,但是年龄却又……
就在刘曜看着海报遐想之时,约翰逊却在东张西望,寻找着接机的人,突然他眼睛一亮,一把将刘曜抱在手臂上,大步向着一个方向走去。
刘曜有些不满被打断了思绪。但是随着约翰逊目光看去,他不由得小小的身躯一颤,目光凝在一个人身上再也移不开了。
那个举着接机牌的少女!
这个面孔刘曜再也熟悉不过,假如李嘉欣是全民女神,那眼前这个少女,则是他刘曜青少年时期的唯一女神!
在整个90年代,香港出了很多玉女,都是清纯可人,但是其中能被称为“玉女掌门人”的,只有她一个。
周蕙敏!他可是刘曜心中无数次遐想连绵的女神!但是现在,女神就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还举着牌接自己的机。这一瞬间,刘曜心中爱死母亲刘雪华了,想不到她竟然找了周蕙敏――自己的偶像来接机,真是知子莫若母啊!(身在洛杉矶的刘雪华打了一个喷嚏:谁在背后议论我?)
“啊!哩个细路仔好得意啊!来,姐姐亲一下!”一个亲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接着一股若兰若麝的香味扑鼻而至,再接着,一个糯软温热的嘴唇在自己的脸上轻轻地碰了一下。
刘曜的脑子“轰”地一下,女神之吻?真真切切的女神之吻啊!昏头昏脑的他抬眼看去,周蕙敏那满带笑容的脸蛋离自己,只有不到10厘米的距离,雪白嫩滑的肌肤,带着健康粉色的面颊,刘曜忍不住伸出自己白白嫩嫩的手,在这张自己日思夜想的脸上狠狠摸了一把。
可以想象,假如是上一世,自己要是在周蕙敏面前做出这样的举动,肯定就是大耳刮子扇了过来了,但是现在……
“啊!小家伙不老实,来,让姐姐抱抱好吗?哦,是约翰逊先生吗?我叫vivianchow,是公司派来接机的,我,可以抱抱这个小家伙么?”周蕙敏看着粉嫩嫩的刘曜,眼神和刘曜看她的差不多。
“抱抱,我要姐姐抱抱!”还没等约翰逊开口,刘曜就张开了双臂。
周蕙敏自然大喜,伸手将刘曜接了过来,一把抱在怀中,还将脸贴在了刘曜的小脸上。
这时什么感觉呢?被自己的女神这么亲密的抱着,刘曜幸福得都要晕了,不仅是肌肤相亲,鼻子里嗅到的尽是少女的芬芳,除了淡淡的香水香味之外,还有少女本身的体香……还好刘曜只有五岁,否则身体肯定会有反应……
“照相,照相,叔叔,帮我和美丽的姐姐照相!”回过神之后,刘曜连忙挥舞着双手叫道,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和女神合影,还是如此亲密的合影……只是可惜了,自己怎么才五岁呢!
约翰逊无奈地从包包中摸出了相机,给两人照了一组相片。
照完相,刘曜借口困了,就这么赖在了周蕙敏的怀抱中,一直到上车,都不愿离开。
可惜,周蕙敏只是公司派来接机的,将他们带到了宾馆之后就要离开了。
看得出,周蕙敏也很喜欢刘曜,临走前,还再次亲了他一下,可惜,只是亲脸,不过要是亲嘴,恐怕周蕙敏都要被约翰逊当成是恋童癖了。
周蕙敏走后,刘曜有一种浓浓的不舍,然后,他终于说出了重生之后最大胆的一句话:“约翰逊叔叔,我想要这个姐姐!我想要这个姐姐照顾我!”他亲耳听到母亲对约翰逊说过要找一个好的保姆照顾他的,既然如此,他心中一动,为什么就不能是周蕙敏呢?现在周蕙敏似乎还没有成名吧?
约翰逊倒是为难了,他知道刘雪华联系这家公司只是因为和其老板有私人之间的友谊,并不是什么下属机构,那个姑娘一看就知道是公司的新人,会同意做一个保姆么?若是以前倒还可能,但现在的问题是,刘曜说得难听点就是在避难中,只是一个失了身份的庶子,甚至由于改姓刘,连私生子都比不上。根本就无法用他父亲的名头来施压。至于刘曜的真实想法,他倒没想太多,毕竟刘曜还是一个五岁的孩子。喜欢周蕙敏,更多的是喜欢这个姑娘身上那股纯净的气质吧。
“叔叔!叔叔,好不好嘛!你就帮帮我嘛!”为了女神,刘曜豁出去了,连那么恶心的话都说出口了,想想看,一个26岁的男人像一个31岁的男人撒娇,这是神马状况啊!
不过这招还真有效,约翰逊眉头皱了皱,点头道:“这件事,我会和你母亲说,但是不能保证,不过你也别伤心,回到华夏,叔叔给你找一个更美丽温柔的姐姐好么?”
“不!我就要她,其他不要!”刘曜黑着脸拒绝,他想好了,假如还不行,他就哭。
约翰逊无奈,只好拨通越洋电话和刘雪华联系。
电话那头刘雪华听了约翰逊的话之后,也是皱了皱眉头,想了一会,便对约翰逊道:“这件事我来办,你把电话给嘉里!”
刘曜接过电话,结果被刘雪华一阵大骂,最后委委屈屈地将电话挂掉。
只是他不知道,刘雪华在骂完他之后,就立刻拨打了另一个电话道:“朱莉,你去一趟香港,帮我雇一个人,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付出什么代价,务必让她同意做我儿子保姆,直到他……13岁吧!”
“是,老板!”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干净利落的女声。
刘雪华放下了电话,呆呆地站着,末了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嘉里,假如不是为了你的未来,妈妈肯定不会让你离开妈妈身边,委屈你了!”
图谋落空之后,刘曜闷闷不乐,觉得香港似乎也没有那么令人期待了,倒是约翰逊看他不高兴,安慰他道他母亲会帮忙的,让他不要着急。
不过奇迹最终没有出现,两天后,一个壮汉和一个中年妇女来到,将刘曜接走,而周蕙敏,则再也没有出现。
按照计划,由香港这边安排刘曜偷渡到华夏内地,然后再有刘曜的那位何叔叔将刘曜接到w市,再和约翰逊汇合。当然,期间自然有人会帮刘曜入籍。
这回路上不再有什么惊喜,毕竟是偷渡,一切都要低调,但是由香港偷渡回内地,相对于从内地偷渡到香港要简单得多了,所以倒也没有什么意外发生。刘曜保持他不爱说话的伪装:其实他心中很苦逼,不是他不爱说话,而是怕露陷,要知道一个26岁的男人要装一个5岁的男孩,天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露陷?正所谓言多必失,闷声才会大发财。
而带他偷渡的那个壮汉和中年妇女,尽管将他照顾得很不错,但是也不是多话的人,和约翰逊相比,多了一分拘谨,少了几分亲切。
一路无话,不久后一行人就到了华夏的第一站:s市。
对于s市,刘曜倒是很熟悉,因为重生前他曾经在这里流浪过一段时间,但是最终还是因为物价太高难以为继离开。这座城市是华夏开放的窗口,被誉为“一夜崛起之城”然后高速的城市发展所带来的高生活节凑并不适合刘曜这种靠音乐讨生活的人。所以对于这个城市,他的印象并不好。
只是在这里,他母亲口中的“何叔叔”将会把他接到终点w市。
对于这个“何叔叔”,刘曜是相当感兴趣的,因为他当然看得出来,刘雪华和这个“何叔叔”,应该有过一段故事,否则母亲不会在说到他的时候脸红,要知道刘雪华练过武,见过大世面,一直是以女强人形象出现的。
换了一辆车,直接开到了一家招待所,条件和香港比差多了,而“何叔叔”就在这里等他。
车子到的时候,何叔叔已经站在了招待所的大门,正微笑着打量着他。
眼前的男子30出头,带着金边眼镜,身着衬衫,标准的80年代知识分子的打扮,头发4、6分,倒也显得很帅气:老妈的眼光不错,应该比自己那个没见过的死鬼老爹强(刘曜重生前住院,他美国的父亲一次都没有来看过他。)
何叔叔此时已经走上前,微笑着蹲了下来,轻轻抚摸着他的脑袋,柔声道:“长得和你妈妈真像!一路辛苦了吧,肚子饿了吗?别担心,一切都会好的。”
他没有介绍自己,却一下子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这一句话,让刘曜对他好感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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