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道夫!鲁道夫!”
齐平和罗毅两个还在山里慢慢的转悠,但是忽然间就听到了梁山泊声嘶力竭的大喊声;齐平恨得咬牙切齿,这个夯货!
应该是发现了鹿群,起码是看到了鹿;鲁道夫现在就已经成为了梁山泊和祝英台对鹿的代称,这两个家伙现在不偷懒了,在兴致勃勃的帮助着最最亲爱的大哥寻找‘鲁道夫’,玩的不亦乐乎。
但是这么大的噪声,本来就是比较胆小的鹿真的可能被吓跑好不好!
“头前带路,顺便声音小一点才行!我算是怕了你,也不知道让你给我帮忙是好事还是坏事情!”
点了点梁山泊的脑袋,这个侦察兵看起来有些不高兴了;明明都已经完成了很不错的工作,但是还被大哥指责,这使得玻璃心的梁山泊觉得很受打击、很委屈。不过还是听话的在前面带路,虽然是玻璃心,但是梁山泊和祝英台都是比较‘听话’的,耍小性子的事情虽然有,但是不算多,起码是能够识大体。
小心的接近,齐平高兴起来了;梁山泊和祝英台看起来还是满靠谱的,祝英台留下来盯梢,梁山泊跑回来报信。只需要一个口哨就行了,梁山泊和祝英台都落在了旁边的树上等着。
“这头鹿我来打,我还没有打过拿的出手的猎物。我过两天就要去忙了,反正你天天都是待在林场,有的是时间。”
抱着维尼不让它冲出去,罗毅现在眼睛基本上是冒绿光的水平;这是一只有着八个完美叉角的雄鹿。最适合最鹿头标本了。
翻了个白眼。只能答应了;谁让这只是一头落单的雄鹿呢。注定只能有一个人有些收获。便宜罗毅了,谁让齐平的时间比较多呢。
“你家这些小朋友还不错,晓得帮忙抓猎物了。最重要的是野性子出来一点了,不像是在家里的时候就是装傻卖萌了。我喜欢维尼的表现,看到了动物就要冲上去干一架。不过还需要训练一下才行,它还不懂捕猎的技巧。”
罗毅一边兴奋的架好猎枪瞄准一边夸奖着这些小家伙,这一次出来打猎确实使得齐平和罗毅都很满意,小家伙们的表现让人眼前一亮。
梁山泊和祝英台贪玩了一点不假。但是它们的执行力很不错;虽然它们飞的不高,也不算快,但是在山里如鱼得水,很聪明的它们是最出色不过的侦察兵。而爱生气、万事通它们这几只小狗,也很出色;平时在家里的时候就是和逍遥、悠悠玩游戏,但是到了山里就是最出色的猎犬。
维尼和金刚的表现更加的让人开心,到了山里警惕性十足,处处表现出来了森林霸主的气势。尤其是维尼,不时的在树上蹭蹭,或者来一泡尿;这是在圈领地。熊的领地意识是很强的,维尼霸道的将这一片土地全都圈成了它的领地了。
罗毅在认真的瞄准。虽然他平时也去打靶,枪法算得上是比较靠谱;但是这一次是在打猎,当然会更有压力。好在猎物是一只比较大的马鹿,而且这只鹿根本没有意识到太多的威胁,还在悠闲的吃着嫩草,所以这自然给了罗毅更多标准的时间。
罗毅现在确实在标准,但是齐平也没有大意;他需要给罗毅加一道保险,齐平很明显枪法更出色一点。这只鹿无论如何都不能逃跑掉,这更多的还是对罗毅这小子一击致命的本事不够信任,齐平可不会错过这个好机会。
金刚它们都是撅着大屁股准备伺机而动,现在它们都很聪明,没有彪呼呼的直接冲上去;其实这也是被严令禁止的,要冲上去其实也可以,只不过不是现在而已。所以现在,还是老老实实的撅着大屁股更实在一点,待会儿就有一展身手的机会了。
罗毅开始倒计时了,他在努力的坐着最后的调整;同时鄙视的看了一眼齐平,那个混蛋实在对他太没有信心了。
这可是一头近两米长的马鹿,怎么着也有两三百斤,再加上那个家伙没有动,实在没理由不打到。再说了,罗毅可是准备在家里的壁炉上添加一个鹿头标本做做装饰,而且马鹿的鹿茸产量很高,是名贵中药村;鹿鞭、鹿尾和鹿筋啥的也是名贵的滋补品。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这头鹿绝对没有理由跑走,必须拿下!
实际上确实是这样,一声枪响就看到了这头鹿的腹部溅开一道血花;这是罗毅有些讲究,为了尽可能的保证鹿皮的完整性,所以才挑选的这个位置。实际上已经足够了,因为完全可以保证这头鹿没有理由跑走了。
马鹿哀鸣一声,遭到了重创的马鹿想要逃跑,但是这注定是不可能的事情。
早就按捺不住的维尼和金刚它们大吼一声气势汹汹的冲了出去,都已经躲在远处有段时间了,这样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只是一只小鹿而已,只要冲过去也就是三两下子的事情,分分钟拍倒在地,哪里需要这么麻烦,完全不是维尼它们的风格嘛。
“呀,你们给我小心一点,不要要坏了鹿皮,更不要给我要坏了鹿头标本!给我小心点,它跑不了!”
根本没有时间炫耀枪法了,罗毅开始紧张起来了;实在是齐平的这些小弟太吓人了,想想看这几个家伙一旦冲出去,那就是分分钟会毁掉一张上好的鹿皮,这绝对是一场灾难,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事情。
实际上不只是罗毅很紧张,齐平同样很紧张;他实在太了解这些小东西的德行了,一旦它们玩疯了,真的不可能顾忌那么多。都已经憋了好久了,现在也到了爆发的时间了;今天进山打猎,可不就是为了这一头鹿嘛,现在就是痛打落水狗的最佳时机!
被击中的那头马鹿没有逃走几步便轰然倒地,虽然罗毅没能一枪毙命,但是可以肯定这足以致命的伤使得它根本没有机会逃走。所以这个时候省心了,那就是最先冲到的万事通它们几条猎犬,只能无辜的冲着倒地的马鹿吠叫,根本不需要它们动手。
这一头鹿使得齐平和罗毅很满意,块头算不上巨大,但是绝对不小了,这就差不多了;没必要那么贪心,最重要的是这一头鹿的鹿角十分的完整,稍微的收拾、硝制一番,那就是一个最好不过的鹿头标本了,挂在壁炉上很涨面子!
很明显虽然在一些标本店里或许能够买到更好的鹿头,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买过来的鹿头标本实在比不上自己猎到的,以后吹牛的时候也会多了一份资本。自己动手打到的猎物,怎么着都比花钱买来的要有更多的成就感,这也是齐平和罗毅两个往山上跑的原因。
“先简单的处理一下子,把血给放掉,内脏之类的也解决掉,这样我们到时候就能扛下山了。你家这几个小东西都给惯坏了,嘴巴刁的厉害。尤其是维尼,也吃一点生肉之类的,但是还要洗干净之类的,实在是没话说了。我们两个还是不要多麻烦了,省点事情算了,直接扛下山。”
罗毅兴奋的直搓手,这么一个巨大的鹿,这就是他的猎物;当然是很有成就感了,这是打猎以来最有成就感的一次。可以用不虚此行来形容了,反正罗毅觉得这一次上山是了无遗憾了,因为打到了这一头鹿,就彻彻底底的足够了。
至于打到了鹿之后肯定需要处理一番,要不然带下山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头鹿怎么着也有两三百斤,想要扛下山绝对不简单。鹿肉、鹿皮都是需要的,尽可能的不要被破坏,而齐平和罗毅两个,很明显不是专业的猎人,小兔子啥的还好说,鹿皮之类的还真的不好处理。
所以完全可以偷个懒,先放掉鹿血,这样可以减轻不少分量;虽然齐平一直是在锻炼,但是这真的不代表齐平就可以扛起来两三百斤的重量。还是先简单的处理一下比较好,比如说放血、去内脏,这样真的可以减轻不少分量,这样才可以轻松下山。
至于维尼,这个孩子被惯坏了;它确实是吃一些生肉,毕竟维尼是黑熊,是杂食性的动物。但是它,真的不喜欢血淋淋、脏兮兮的食物;在家里哪怕是有些时候吃一点动物的内脏,那也是洗的干干净净的。
这个孩子一旦进山,肯定是没办法适应了;基本上每天都要洗澡,睡觉需要软绵绵的大垫子,不可口不美味的食物不吃。进山肯定是不行了,还是待在家里比较好;顺便说一句,它基本上除了瞎咋呼,自己捕猎的技巧其实很烂,虽然力量很大。
罗毅和齐平两个现在颇有一些小人得志的意思了,打了这么大的一头鹿,实在是可喜可贺;虽然鹿头、鹿皮被罗毅拿走了,但是鹿肉肯定是大家一起分的。两个人开始比划起来了,一人一半;顺便让维尼和金刚它们开开荤,这可是鹿肉啊,以前没吃过好不好!(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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