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万马堂。
夜色已深,但万马堂大厅却仍是灯火通明,里面有四个人,全是男人,其中一个双腿已经断了,一双手正轻抚骨牌,他便是萧别离了,正是无名店的老板。
马空群国字脸,不怒自威,极具威严,坐在最中间的位置,手里端着一杯茶,正细细品味。
他面前还站着两个人,正是他三大心腹中的两个。
马空群有三大心腹,俱是江湖上一等一的人物,放在这西北武林,每一个都可独当一面。云在天已死,剩下这两个,虎头虎脑的那个是公孙断。
此人为马空群的结义兄弟,在万马堂中被尊称为“四老板”,一介莽夫,毫无谋略,性格冲动而又蛮横,兼且强行霸道,但对马空群却忠心耿耿,也是三大心腹中唯一对马空群忠心的人。
剩下那人,四十来岁,一派儒士模样,他名为花满天。
此人乃是“万马堂”的场主,外号“一剑飞花”,跟随马空群十六年,不甘愿只做场主,想要逼走马空群以取代他掌控“万马堂”。
他心机极深,更极富谋略。慕容明珠看似是被云在天邀请而来,但实际上,就连云在天都是他的人,而他这暗中躲在背后,乃是操控这一切的幕后黑手。
这四人便组成了万马堂的核心高层,萧别离一直以普通老板的身份隐藏,但凡是为当年梅花庵血案复仇而来的人,都由他暗中解决,这时却根本不担心泄露身份,自然是因为他的身份已经被人看穿,根本不需要再隐藏。
再隐藏下去,就是自欺欺人的笑话。
看穿这一切的,当然是叶锋。
就在两个时辰以前,他同样在无名店中,一直暗中观察,默默注视着一切,叶锋大开杀戒,连杀慕容明珠、云在天两人,离开之后,他果断下了决定,悄无声息地来到了这里,将所见所闻叙述了一遍。
“萧兄,还有没有要说的?”马空群轻轻喝了一口茶,问道。
萧别离摇头,轻轻叹息。
公孙断眼睛一瞪,怒不可遏道:“呸!他娘的,云在天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不仅敢背叛万马堂,竟然还敢连同外人,真是岂有此理!死有余辜!”
花满天轻叹道:“我跟云在天共事这么多年,没想到他竟是这样的人。堂主,属下失职,还请你责罚。”
马空群放下茶杯,微微摆手,道:“哎,满天,这个怎么能怪你?不仅仅是你,就连我都没有看出这人的狼心狗肺,忘恩负义。”说话间,他眼角一抬,开始给花满天下套,不断摇头,皱着眉头道,“不过我还是有些不相信,这些年我对他也不薄,他为什么会这样做?你说他会不会被人冤枉了?”
花满天摇头,冷静道:“断然不会!那人虽然来历不明,但断然没有污蔑云在天的动机!”
马空群满意地点了点头,道:“我想也是。算了,不说这了,还是说说最近两件大事吧。叶锋那个人来历不明,暂且不提,还是先说魔教、金钱帮的问题,这才是重中之重。”
花满天道:“正是。”
马空群道:“三十多年前,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被杀,金钱帮立即土崩瓦解,直到两年前,中原武林那边金钱帮死灰复燃,短短两年时间不到,再度称雄武林。据说当今金钱帮帮主乃是三十年方出一人的妖孽,称雄武林后,雄心勃勃,意图北击魔教,将之吞并。更糟糕的是,魔教也有再起之势,当今魔教教主也是一方俊杰,一直想东进,称霸中原武林。我们万马堂算是西北武林最大势力,不论是魔教东进,亦或是金钱帮北上,都是必经之地。”
这的确是实情,也正是席卷整个武林的大势。
花满天轻轻叹息:“的确难,我万马堂的处境实在是很微妙。”
马空群轻叹道:“想当年,‘关东刀马’响彻武林,神刀堂、万马堂并驾齐驱,势力之大,尤在上官金虹金钱帮之上,魔教意欲染指中原武林,却苦于我‘关东刀马’,一步不得东进。可惜,今时不同往日。满天,你来说说我们该怎么办?”
花满天拱手道:“启禀堂主,属下以为,我们当按兵不动,两边都不得罪。”
马空群道:“嗯?什么意思?”
花满天微笑道:“堂主方才也已经说了,今时不同往日。属下的意思是,如果魔教要东进,我万马堂就不再阻扰,任由他们东进。金钱帮也是一样,两边都不得罪,静观其变。等两边大战之后,再做他论。按照现如今的局势,多半就是两败俱伤,到那时我万马堂坐收渔翁之利,最终称雄武林,号令天下的,说不得就是堂主你了。”
马空群心下狂喜,面上却是担忧道:“哎,且莫这般说,我只想保住万马堂数十年基业就可以了,其他不敢多想。满天,此事说来容易,做来却是万难啊。”
花满天道:“堂主尽管放心,此事可交由属下负责,属下一定不会辜负堂主厚望。”
马空群道:“此事大方向暂且定下,再来说下今日出现在边城的那个无名之辈,七日之后,可就到了约定的期限。萧兄,在你看来,此人当真如你所说?”
咔。
萧别离停止抚摸骨牌,沉声道:“此人不可不防,必须谨慎!虽然他先前故弄玄虚,装成不懂任何武功的普通人,那一手掷暗器的手法也未必就是飞刀神技,但此人修为之高,远在萧某之上。更重要的是,萧某根本猜不出他的动机,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对手!”
马空群站了起来,缓缓在大厅里踱步,凝眉喃喃道:“他究竟有什么目的,为什么要大开杀戒呢,动机,他的动机到底是什么呢……”思索许久,却还是没有答案。
花满天嘴角噙着冷意,冷冷道:“双拳难敌四手,此人嚣张跋扈,狂妄自大,这就是将令他丧命的缺点。不论他修为有多高,都是自寻死路!”
马空群眼睛一眯,迸射出凌厉的杀机,咬牙道:“不错,双拳难敌四手!既然他想玩大的,那就发‘万马令’,号召西北武林高手全来此处!当年我能杀白天羽,现在同样能杀这个无名之辈!哼,白天羽当年可是号称‘神刀无敌’,还不是被我给杀了!”
公孙断跟着喝道:“不错!胆敢惹上我万马堂,这小子真是活腻了。不是名字一样,就能活得一样。”
嘶。
其他三人都微微吸了一口凉气,他们当然知道公孙断在说什么,那是一个掀起整个江湖腥风血雨的传奇,更是整个江湖人的梦靥,但凡与他作对的,从未有善终之人。
哪怕是当时响彻中原武林,高列兵器谱第二的上官金虹,也不例外。
花满天忽然眯起了眼,微微一笑,自信而镇定,缓缓道:“堂主,‘万马令’当然可以发,但实际上,那个无名小卒或许根本活不过七天。”
马空群道:“你的意思是?”
花满楼道:“除了‘万马令’,我们还可以在江湖上发出刺杀悬赏!”
马空群陷入沉思:“刺杀悬赏?那你觉得这个悬赏多大合适?”
花满天道:“万马堂一半财产!”
公孙断一愣,截口道:“不过是区区一个无名小卒,值得我们花费这么多?”
萧别离一眯眼,摆手道:“不!一点都不多,你们没有看到他先前是怎么杀人的。人在地在,只要我们万马堂还在,无论多少钱都可以慢慢赚,可人要是不在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马空群眼睛一眯,坚定道:“好!那就从今夜开始,将那小子的画像印一万份,以西北武林为核心朝其他地方扩散,我要这个嚣张狂妄的小子活不过七日!”
花满天忽然一笑,道:“萧兄,花某以为你实在是想多了,阵仗闹得大了些。实际上,根本不需要这么多人,真正有用的,一个都够了。我之所以想要堂主发布刺杀悬赏,只是要给魔教、金钱帮看看,让他们知道,我万马堂的号召力,以便让他们明白
我万马堂不是什么软柿子,任由他们是圆是扁地捏。”
马空群双眼一亮,冷喝道:“不错。示弱,同时示好魔教、金钱帮固然是上上之策,但若是因此被这两方势力看轻,那我万马堂也不必在江湖上混了。满天,你考虑得非常周到。”
花满天拱手微笑道:“这都是堂主领导有方。”
萧别离微微摇头,道:“那你的意思是……”
花满天道:“在下恰好认识几个有本事的朋友,其中有一个叫小路的年轻人。”
萧别离瞳仁一缩,道:“小路?”
花满天道:“这人虽然年轻,但却已经是江湖上第一流的剑客。他出道才一年,就在这一年之内,他就杀了三四十个人,并且杀的全都是武林高手,要么是最近几年崛起的江湖新秀,要么就是成名数十年的江湖名宿。”
萧别离耸然动容。
公孙断也高声道:“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是不是路小佳?”
花满天笑了,点头道:“不错,正是路小佳。最近两个消息是,昆仑山的神龙四剑以及点苍派的掌门,全都败在他的剑下。”
萧别离轻赞道:“了不起。”
的确了不起,无论是昆仑派,亦或是点苍派,全都是江湖七大门派,而神龙四剑更是昆仑派三十年来最强战力,点苍掌门也是被誉为百年以来天资最高的掌门。
花满天轻轻一叹,道:“这样的年轻人,的确很了不起,可你若是听说了他的师承,就不会惊讶了。”
萧别离道:“据说他的剑法非常快,非常狠,非常毒。”
花满天道:“是。”
萧别离道:“据说他的剑就只有剑,没有剑鞘。”
花满天道:“是。”
萧别离道:“据说在他眼里,人只有两种,活人和死人。”
花满天道:“是。”
萧别离道:“据说他的剑法就是他的人,他非但没将敌人的命放在心上,更没将自己的命放在心上?”
花满天道:“是。”
萧别离深深看了花满天一眼,问道:“那你知道什么?”
花满天道:“我只知道,江湖上成名剑客,不用剑鞘只用剑的,以前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是小李飞刀李探花的朋友飞剑客。还有一个则是飞剑客宿命之敌,同样已成传奇的绝命剑客……荆无命!”
萧别离一阵心惊,点头道:“不错。飞剑客、荆无命,的确是一时瑜亮,萧某恨不能一见两人风采。”他不得不承认,这就是事实,令人心惊胆颤的事实。
花满天道:“路小佳就是荆无命的衣钵传人,就算路小佳不成,若是引出了荆无命,这个狂妄自大的小子也必死无疑!”
萧别离终于安心,缓缓点头,这的确是事实。
马空群脸上满满全都是笑意,忽然道:“现在只有一个问题。”
花满天道:“堂主请说。”
马空群道:“那人现在躲在哪儿?”
花满天道:“他没有躲。”
马空群眉头一皱,道:“没有躲?”
花满天道:“没有躲。”
萧别离跟着道:“自两个时辰前大开杀戒后,他便大摇大摆地离开,住进了镇上最豪华的酒楼,醉仙楼。”
马空群冷笑一声,冷声道:“果真好胆!萧兄、满天,立即行动!”
“是。”
三人散去,离开万马堂,各自准备各自的事去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厮杀,即将在这边城小镇爆开。
大风,已起。
鹿死谁手?
……
……
醉仙楼,八楼。
此楼在这边城小镇实在算得上是异类,豪华奢侈不说,单单这高度,就能傲视群雄。酒楼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很精致,更精致的,还有这里女人。
更重要的是,这座带有客栈性质的酒楼是万马堂的产业,在整个西北武林大大有名,没有任何人敢在这里放肆,能在这里消费的人物,更是非富即贵。
叶锋向来不肯亏待自己,既然要等七天,自然是选择最舒服的地方,钱不是问题,因为他根本没钱――钱当然也有,却没这么多,根本不足以让他在醉仙楼消费。
他是打定主意要吃霸王餐。
幸运的是,他已经在这醉仙楼住了两天,还是没人向他要钱,非但没要钱,而且不论他有什么过分的要求,这醉仙楼的老板也会想法设法为他办到。
服务周到、体贴,完全将他当做了上帝。
不得不说,他很享受。
此刻,他正坐在八楼靠窗的位置,面前摆着四个小菜,一坛上等的竹叶青。
(三七中文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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