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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骑士团 第二十四章:月樱

作者:皇上驾到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9-04 01:41:08 来源:香书小说

地球上,这一天是国产动力铠甲问世三十周年整的重要日子,八一式步兵外骨骼装甲,重量六十公斤,输出功率十马力,复合装甲相当于一百毫米均质钢,最高步行速度七十公里每小时,主武器高斯脉冲步枪,龙拳火箭筒,副武器磁能锯链剑……

这些装备武装起了名震全球的赤龙战团,在九七年的对越反击战中,这支只有三百人的特种战团顶着两个步兵师和一个装甲加强营的火力,硬是在越军侧翼敲开一道口子,没等主力全部突破,他们就换上了火箭背包,在一小时内奔袭四十公里,歼灭越军前线指挥部。顶点小说 3.2.o

为什么我要提到这些远在地球上的东西呢?

因为苍阳现在正在造。

“不行,如果真的要达到米亚说的性价比,发动机至少有一头犀牛那么大。”

月樱把下巴枕到苍阳肩膀上,两人的脸颊相互摩挲着:“没关系,我们可以用管线把发动机的热流导流过去。”

苍阳不动声色的避开首领的小动作:“或许我们可以开发一款拖车来拖动发动机车等在动力铠甲后面。”

一个威风凛凛的重甲战士随着苍阳的描述闯入了月樱的脑海,动力铠甲关节处的排气孔随着战士的奔行节奏交替喷射出高温的热流。

但是这个拉风的战士背后连着一根粗大的管道,一直拖到后方像老式拖拉机一样突突作响的发动机车上。

这还没完,在那辆发动机车前,大象大小的拖车正拖拽着发动机和重甲战士并肩而行。

“这是在秀智力下限啊!”

月樱不满的说道。

苍阳挣脱了月精灵不规矩的手。反驳道:“但是动机小型化需要的价钱不是我们能支付得起的。单纯的小型发动机。不考虑续航和散热,造价就高到一万金币,而且性能完全不能保证。”

“那就先放一放,我们来讨论下更重要的事情吧!”

“什么重要的事情?”

“米亚跑掉了,我们已经断了三天炊了,今天晚饭怎么办?”

苍阳的思维回路为之一滞。

――――――――――――

因为走的是精兵路线,骑士团理所当然是按照一流骑士团的规格组建的。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骑士团的成员不少都会成为真正的骑士老爷。

这句话的另一个意思是说。汪铭买了很多用来服侍骑士老爷的扈从。

只是买仆人的话,汪铭当然不会买那些身强力壮的种族,他从开支的零头里抠出一笔可有可无的小钱,买了十几个衣衫褴褛的侏儒。

身为路盲绯月的亲传弟子,汪铭的地理知识自然是一塌糊涂,所以很多大陆当地物种都不认识。

而被龙族暗中做了一通手脚的店主自然也没注意到,他把三千金币一个的半身人大厨一百金一打全给卖掉了。

半身人素来都是以食为天,在奴隶贩子手里,一直都是他们负责给整支队伍供应食物。

所有的半身人都是美食家,所以他们自然不会允许自己的厨艺底下。奴隶贩子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才留下这群半身人不肯卖的。

这年头能吃到半身人烹饪的菜肴,不仅是种享受。还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就和精灵女仆一样。

但是龙族派来支援汪铭的白银天平是一位神级的商人,而正所谓无奸不商,在奸诈的话术和附魔系奥术的轰炸下,奴隶贩子真的就把价值连城的半身人大厨用肉猪的价格卖出去了。

买奴隶的那天,汪铭忙的手忙脚乱鸡飞狗跳,也没管自己到底买了些什么,所以他一直一位自己买的是某个侏儒的亚种。

眼下,这些可怜的半身人扈从们已经被骑士团的伙食折磨地快死了。

作为一个半身人,比尔博非常喜欢美食,正如精灵喜欢矫情,矮人喜欢挖洞,人类喜欢内战,兽人喜欢打仗一样,不喜欢美食的半身人比素食主义的狼还罕见。

所以面对那些稀奇古怪的食物,比尔博已经准备好刀片,只要今天的菜谱上出现精灵饼干,他就割腕自杀。

亿万的菜刀,到底是哪个恶魔发明的这种垃圾啊!不对,这东西根本配不上垃圾这个词!我宁可去喝泔水也不要再碰这东西了!

不过,晚饭的食谱挂出来的时候,上面写满了晦涩的龙语。

等比尔博的目光飘到主厨一栏时,被冰凉的双手紧握的刀片叮当一声掉落。

“掌勺,地狱少女苍阳。”

第二天,饿得半死的月樱推开房门,正准备去叉两条鱼来烤烤,昨晚上的不明液体把自己折腾个半死。

在苍阳领头喝下一瓶黑色油液之后,月樱将信将疑的喝了一小口。

“苍阳,你老实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苍阳目无表情的看着月樱:“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脸色铁青的月精灵在床上躺了不到半分钟,胃就开始抽搐,之后整晚就没消停过。

发烧喷嚏全身酸痛肌肉抽筋皮肤变色,各种症状在自己身上轮番交替出现,让少女差点自我了断。

所以她看到门口跪着的一群半身人的时候,连发问的力气都没了。

“首领,如果您坚持要我吃这些东西,我们就在您面前自裁!”

就这样,月樱同意了这群自称是美食家的奴隶负责伙食。

热泪盈眶的少女对着初升的太阳泪流满面。

“终于不用被苍阳灌奇怪的液体了,好感动呜呜呜……”

由此可见,不要随便让三无负责家里的饮食。

等到竹荪炖松鸡被端上桌的时候,骑士团那些铁打的汉子。都哭了。

就算是两肋插刀都面不改色的铮铮铁骨。全都在这一刻哭成了一团。

――――――――――――第三纪611年。十月一日,圣城耶路撒冷。

这一天是遥远地球上第三世界贸易同盟成立的日子,换在地球上的话,汪铭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一群头上裹着白布的各种穆斯林唧唧歪歪。

但是现在嘛,汪铭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赶紧想办法搞到钱,不然今天晚上就要睡大街了。

虽然说自己出门的时候带了不少钱,可是毕竟只是出门逛街,不可能真的带多少。所以几天下来已经把钱都花光了。

圣城是一座美丽的城市,而圣城的美丽都是靠钱砸出来的,这也就意味着这座城市的物价非常离谱。

在这里,白菜能卖出猪肉价,至于猪肉……

反正汪铭已经啃了好几顿黑面包了,真没见过除了苍蝇以外的荤菜。

“钱啊!到底要到哪里去搞钱啊!”

哀嚎着的少年陷入了沉思。

今天十二点之前要是再凑不出钱,自己就要被旅店老板轰出去了。

汪铭环顾着房间的墙壁,这么破烂的房间居然好意思收两金币一天,怎么不去抢呢!

差点的房间不是没有,但是那种房间是十几个人平分的通铺。汪铭本能的厌恶那种地方。

托莉雅大清早就被莉莉丝拐骗出去了,带着坏笑的莉莉丝大言不惭的声称自己会带着大把的钱回来。

“记得把自己带回来就够了。”

因为出门的时候听到汪铭的这句话。莉莉丝两颊鼓起。

“你给我等着,中午用金币压死你!”

汪铭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

呆在房间里闲晃,是没有任何用处的,毕竟就算钱会从天上掉下来,也要拿着盆子到门外捡。

所以他扛起阿尔卑斯,把法师袍的兜帽拉上,神秘兮兮的出了门。

圣城耶路撒冷,三个帝国的宗教都在这里有过大量圣迹,虽然不排除是因为圣城的战略位置,三大帝国刻意造谣的原因。

不过这不妨碍朝圣者和各宗教的办事人员在这里安家。

因为大陆还处在蒙昧的中世纪时代,宗教的力量还是很强的,尤其是一个神客观存在的世界,宗教的力量足以凌驾于其他所有的凡世组织。

狂信徒是可怕的,宗教的角力也是可怕的,这就导致了圣城的经济在明争暗斗中逐步攀升,最后成为一座人口百万的大都会。

在这个时代,人口百万的城市,整座大陆不超过十座。

城市被三个帝国的势力各自占据掉一块,仿佛一块烙饼被三条饿狗各自咬去一块一般,剩下的一点点区域就是中立带。

汪铭从自己栖身的雷因斯政区缓步走向最近的中立地带,为了维持自己的神秘感,他很是骚包的用浮空术代替步行一路飘浮。

这还没完,他一边飘,一边施展幻音术,把在地球上看到的恐怖电影的背景音乐复述出来,虽然是朗朗乾坤,却营造出一种生人勿近的气氛,再配合施加在兜帽下的黑暗术,汪铭的外貌俨然就是恶灵附身。

“会不会起反效果?肯定不会啦,苍阳也经常大半夜目无表情的飘到外面去兜售魔法物品,也没见她搞砸过生意啊。”

打定主意要装13装到死,汪铭也就不去考虑自己的形象了。

早上的路人不少,但是那些路人看到汪铭的架势,全都目瞪口呆的转身避开,有几个思考着问题的哲人型路人走到汪铭跟前才发现悬在自己头顶的神棍,吓得虎躯狂震,连滚带爬的跑开。

就这样,汪铭一边毁灭着街道上众人的美好早晨,一边赶路。

所幸汪铭没过多久就赶到了自己要去的地方,那是一个摆在广场上的集市。

随便找了个空位,汪铭一屁股坐了下去,舞光术被施展出来,几十颗细小的流萤绕着汪铭缓缓转动,奇异的心灵迷雾也被施展出来,让人不禁把目光聚集到迷雾中央的汪铭身上。

广场周围的卫兵原本打算上来收场地费用,看到那架势。没有一个敢靠近到十英尺之内。

“上次苍阳貌似就是在周围恒定恐惧术的。然后把那些恐怖卖出去的吧?”

……可是你丫又不是在卖恐怖。

金色的阳光洒下。都被汪铭四周的恐惧术过滤成苍白稀疏的光线,勉强只能照亮那一身隐约散发着血腥味的法师袍,在那兜帽之下,浓郁到近乎凝固的黑暗中,一对猩红的月牙散发着慑人的目光,让人不敢把眼睛移过去。

“可恶啊,施展了黑暗术之后,不开黑暗视觉根本什么都看不清啊。”

做好了准备工作。法师把东西摆在自己身前。

那是这几天用炼金术调配出来的药水和魔法道具。

“治疗轻伤药水,爱情灵药,防腐神油,夸克羽符,可以接受神的电波的挂坠……”

总觉得这些东西不会有人买的。

“尊敬的法师先生,这支箭怎么卖?”

看来凡事总有例外。

汪铭把黑暗视觉锁定在那个精灵少女身上,奥术能量牵扯着的喉头发出沙哑的声音。

“这是狂啸箭,一百金币一支。”

少女不好意思的说道:“可是我只带了五十金币。”

“谢绝还价。”

开什么玩笑,这支箭的成本就不止五十金币。

就在精灵少女拎着衣角为难的时候,一个声音在汪铭头顶响起。

“不就是一百金币吗?拿去!这一捆箭我都要了!”

“承蒙关照。一共是两千金币。”

汪铭的双眼盯着扔在面前的翠钻,双眼闪耀着光芒。

抬起头。想要看看究竟是哪个家伙被自己宰了,结果他看到一张王霸之气四溢的脸。

“龙龙龙龙龙傲天!”

――――――――――――

等到自己从龙傲天和他的小弟的追杀下逃出生天的时候,夜已经深了。

也不知道这个家伙到底是怎么攻略的,小弟中上到圣堂武士,下到深渊炼魔,远到元素神使,近到半龙人,各个种族应有尽有。

龙傲天几天不见,实力愈发强横了,虽然剑术还是和上次见面时差不多,可是汪铭不用看就能认出他肩头跃动的火焰正是他的奥火。

“我靠,我都没凝结出奥火诶,这货难道真是传说中百年不遇的绝世天才?魔武双修也太离谱了吧!”

不过汪铭看到他穿着一身嵌满宝石的皮甲,一颗悬着的心就落下了。

传说,在起点法师的年代,同等级的法师都不是战士的对手,那个年代的法师只会不断地火球术,大火球术,大大火球术,会用飞行术吊射的算是智力超群,肯先顶盾再施法的已经是一方霸主了。

所以高阶战士研究出用斗气飞行的能力之后,法师的一点点优势就全完蛋了。

不过那个年代的法师完全不必考虑现代法师顾忌的事情,比方说,那个年代的法术都不需要姿势配合,就算全身被嵌在墙里都能施展禁咒。

直到后来,魔网更新的规则中说,魔力厌恶金属。

↑↑↑这其实是起点法师无法理解新增的法术姿势而已↑↑↑

那些起点法师的智力虽然低,但是眼睛还是不错的,他们发现穿了金属盔甲之后,法术经常会失效,所以那个年代的法师将其定义为金属厌魔。

怎么可能,如果真的金属厌魔,【灼热金属】这个法术的真相难道是在金属里预装电热丝吗?

如果真的金属厌魔,穿了一身重甲的战士岂不是直接魔免了?

其实不过是因为沉重的金属铠甲影响到施法时的姿态而已。

他们发现穿着皮甲一类轻便的铠甲会降低失效的几率,所以得出结论,金属厌魔。

再接着,他们发现秘银甲也能降低几率,所以得出结论秘银亲魔。

其实真相是这些防具比较轻而已。

魔武双修在这个时代自然不会少,我们伟大而猥琐的主角就是一位标准的魔武双修。

但是想要堆叠防御,铠甲是必须的,否则近战中会很容易被打死打残,所以如果真的要魔武双修,身上套着一身全身甲是难免的。

但是这样一来奥术部分的修炼就被极高的法术失效率拖累了。

所以对一个魔武双修的家伙,可以根据他身上的装备来判断对战系和法系的侧重。

龙傲天虽然点燃了奥火,可是身上的镶嵌皮甲非常的拖累施法姿势,所以他更侧重近战,施法只是辅助,而且每次施法的时候都因为那柄双手巨剑,成功率低得离谱。

如果看到对方一身白袍的话,汪铭肯定不敢和他对射半天的。

“看来真是起点法师学派的,只会小火球,连魔法飞弹都不会,要不是你们人多,我早就双发火球术弄死你们了。”

虽然发着牢骚,汪铭的逃命速度丝毫不见降低。

开什么玩笑,龙傲天的施法能力不行,近战却是极为恐怖,仗着巨剑上附加的破魔法阵,硬是突破了汪铭匆忙中瞬发的法师护盾,要不是汪铭也练习过快速拔剑的技巧,这次就算是栽在这里了。

“你怎么认出我的!”

龙傲天直到这时才看清隐藏在法师袍兜帽下的那张脸。

“是你!”

他惊叫道,双目中燃烧着怒火。

看来没认出来是我,估计原本是打算打劫的……

“关我毛事,把你打个半残的又不是我,有本事你找紫妈去啊!”

“法师小姐,我虽然不是那位的对手,可是抓到你还是足够了!”

汪铭撇了撇嘴,看来龙傲天是打算玩绑票了。

至于那句“小姐”……他已经习惯了。

夜之死神带着刃火术的奥术灵光,在龙傲天废话的当口刺向他的胸口,却被一层屏障挡了下来。

“虔诚护盾?我靠你这是和哪个邪神勾搭上了?反正不会是光明神……”

“原暗在上,吾主黑暗神的荣光岂是你能明白的?”

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不和黑暗神搅基的龙傲天吗?你丫换个神会死啊!

嘴角再次抽了几下,汪铭甩出一个水雾术,连续三个次元跳跃消失在众人视线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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