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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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岩的一番劝说下,哈萨克人们最终还是烧掉了高昌迷宫的藏宝图,虽然有一小撮贪yù比较强的人对于烧掉宝图不太甘心,但在部落里的老人们施压下,最终还是没有人敢于违抗真主的旨意。
毕竟,普通人就算贪yù比较强,但也不至于像会武功的人那样生出不顾一切去抢夺的心思,因为普通人的能力有限,他们必须考虑法律、道德、社会的压力,不敢随心所yù地去做坏事。
有句话说得好,“侠以武犯禁”,侠客就是因为会武功,才会无视于朝廷与法律的约束。一个人实力越强,就越是容易脱离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变成**的坏蛋。
李岩经过一番装神弄鬼,还利用了老人们的力量,毁掉了高昌迷宫地图,倒是了却了一桩心愿,在金庸小说的书里,一共出现了两张藏宝图,一张是高昌迷宫地图,另一张则是连城诀,这两张地图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们仅仅给武侠世界带来了两场悲剧,除此以外,什么也没有带来。
像这样的东西,还是烧掉的好。
接下来的rì子,李岩就在这个哈萨克的部落中留了下来,由于他不会哈萨克语,部落里的人就让李文秀来负责招待他,让他住在李文秀和计老丈的家里。苏普每天都会见李岩,希望李岩教他一招半式。
李岩也挺喜欢这个憨厚的哈萨克汉子,便从自己庞杂的武功宝库里找了一套适合他练的刀法,每rì子里指点他练刀。他要和苏普交流,就必须带上李文秀来做翻译。因此,苏普每次过来练刀,李文秀都会在旁边,这位文静的妹子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与苏普交谈,可惜的是,苏普每次过来学刀法,阿曼都会跟过来,看着苏普与阿曼亲热的样子,李文秀又是开心,又是难过,心里满是苦涩。
李岩将这一次看在眼里,却也没有办法。他颇能理解李文秀的心情,其实在后世读高中的时候,他也曾经暗暗喜欢过班上的一个女同学,但是身为满分男的他,被全校女生们当成书呆子来鄙视,这段感情根本不敢宣之于口。后来那个女同学有了男朋友,李岩每天看着她和男朋友亲亲热热地一起上学放学,大受打击。初恋留给他的伤感,至今仍然隐隐作痛。
看到李文秀的样子,李岩真想把苏普抓起来扔到李文秀的**去,但他知道,如果这样做,阿曼同样也会伤心,对于阿曼和李文秀来说,没有两全其美的爱情,除非,苏普是小说的男主角,开着后宫和种马光环,否则绝不可能同时娶了这两位姑娘。
这一天中午,暖洋洋的太阳悬在蓝蓝的天空之中,和谐的chūn风刮过草原,chūn天到了。
李岩坐在了一个小山丘上,身边站在翻译李文秀和阿曼,而苏普则在他们三人前面的草地上练着刀法,经过两个多月的苦练,苏普的刀法已经小有成就,他是一个天生的刀客,才练了两个月,这一路刀法就已经练得有模有样,颇为不凡了。因为他本来就是部落年青一辈中的第一勇士,只靠一股蛮力和乱砍,就能与吕梁三杰手下的小喽罗打个平手,现在学了正统的刀法,战斗力飙升得极快。如果现在将他扔进黑木崖,起码能直接入读小学三年级。
见苏普练出了一身汗水,阿曼心疼地跑上去,帮他擦了擦汗,笑着道:“苏普,练累了就休息一会儿吧,你们已经很厉害啦,我看别说年青一辈,就算整个部落里,都没有人是你的对手了。”
苏普腼腆地笑道:“我还差得远呢,师父大人的武艺才是真的高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练到他这样。”
李岩心中暗想:你虽然学得很快,但比我还差得远呢,你在学的时候我也在学,这辈子你也别想追上我。
原来,在哈萨克部落这两个月,李岩没别的东西可练,还是加紧练着内功,他的全真内功已经到了第六重的巅峰境界,只差一步,就要突破到第七重去了。
但是这样的程度显然不能让李岩满意,全真内功一共有十二重境界才算圆满,他才仅仅到第六重巅峰,还差得远呢。而且……全真内功是越到后面进境越慢,后面的六重会越来越难,到最后一重,其**难度足足比得上前面十一重加起来。
而且就算将这十二重全部练成,依然不可能是东方姑娘和邀月姑娘的对手,那他还是无法返回中原去。
他心中不禁有些沮丧,暗想:我若一直在塞外练这个不咋样的内功心法,只怕一辈子回不去了,关外虽然很安全,却缺少一种叫做“机缘”的东西,无法得到神兵利器,也无法得到神功秘籍,更不可能得到能使功力大进的药品,在这里枯练是不行的。还是得冒着被抓住的风险,返回中原去才行,看来得出动一张新的人皮面具了。
李岩从巡城兵大叔那里得来的人皮面具很多,但他最喜欢用的还是李启明那张面具,因为只有那张面具是个年轻公子,别的都是些歪瓜裂枣,什么老头啊,大叔啊,粗豪壮汉一类的,他一直不想动用那些歪瓜裂枣的面具,但事到如今,不用也不成了。
李岩突然对着身边的李文秀道:“文秀妹子,你有没有想过……重回中原去看看?”
李文秀楞了楞,摇头道:“没有想过。”
李岩指了指苏普道:“是因为他吗?”
李文秀长叹了一声,清纯的脸上满是痛苦:“是的……”
李岩摇了摇头道:“你留在这里又有什么用呢?看着他与阿曼成亲,你只会更加痛苦。”
李文秀咬着下唇,不说话,娇艳的红唇被牙齿咬得发白,让人一看就心疼无比。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道:“我在中原一个人都不认识,去中原做什么?”
李岩叹道:“毕竟是生你的故乡,回去看一眼就当散个心也是好的。你倒是不用担心没有认识的人,因为我在考虑回中原去了,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与我同行。”
李文秀听了这话,用复杂的眼光看着李岩,轻叹道:“大哥说得对,回去看一眼,散个心也是好的……不过……大哥你为什么要邀我同行呢?你可千万莫对我有什么想法哦,虽然你是一个好人,但我偏偏不喜欢。”
我晕,又给我发好人卡。李岩大汗道:“没这回事啦,我有妻子了。”
李文秀听他这么说,小嘴一扁,苦笑道:“原来天下的好男人都已经有了妻子了,像我这样的女人,根本就不会有人要吧,我居然自从多情地以为你喜欢上了我,真是无知。”
李岩又汗:天啊,你可是李文秀啊,《白马啸西风》中让所有男读者心痛心疼,恨不得把你含在嘴里,捧在手心里,都怕你化了的女主角,你要是穿到后世,追你的男人叠在一起,绝对比喜玛拉雅山还高。你每天晚上翻牌子叫一个男人来伺候你,翻上一辈子都见不到一个重复的。
李文秀的眨巴眨巴泪眼,看了一眼苏普和阿曼,正巧又看到他们亲亲热热地说着贴心话儿,她心头一疼,叹道:“你什么时候回中原?我想早些跟你走!”
李岩道:“我这个人要么不想,想到了就立即去做,既然动了回中原的念头,我打算明天就动身。”
“明天?这么快?”李文秀又看了一眼苏普,突然觉得好生不舍,但是不舍又能如何?终究……那个男人也不属于她,只好叹道:“好,明天就明天,今晚我会向计老丈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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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大清早,李岩收拾好了行李,跨上了自己的骏马。李文秀也收拾了一个小小的包裹,里面只有一些换洗衣服,除此之外身无长物。她没有钱,但她并没有考虑钱的问题,在哈萨克部落里生活得久了,她从没有担心过生存问题,因为哈萨克部落里的族人都是互相照顾着生活,她既然选择了和李岩同行,那么中原的事自然有李岩帮她解决。
除了那几件衣服,她仅有的财产就是一匹十几岁的纯白的老马,那是她的父亲“白马”李三当年的坐骑,十年前,这匹白马可以说是天下一等一的宝马,放蹄跑起来没有任何马可以追得上,但现在白马已经老了,再也跑不快。中原那花花世界,她也快要忘光了。
两人一起踏上了归途,看着来送别的苏普越来越远,越来越小,李文秀不禁泪洒长草,但她却非走不可,留下来只会更加伤心而已。
两人离了哈萨克部落,向东走,没几天就到了戈壁滩的边上,准备好了充足的水和食物之后,两人正准备踏入隔壁滩,突然听到的儿的儿的马蹄声,一匹快马,从戈壁里穿了出来,向着二人迎头过来,马上一名青年,看样子大约二十岁年龄,穿着一身文士服,眉清目秀,看起来就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好青年。
这名好青年向着李岩抱了抱拳,大声道:“小生名叫陈家洛,想向兄台问个路,不知可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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