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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渔场 150.野兽横行(常规4/5)

作者:全金属弹壳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9-07 19:20:34 来源:香书小说

ps:看《黄金渔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秦时鸥觉得,这小负鼠是不是就被熊大这个‘罪犯’给斯德哥尔摩了。

没法深究,反正熊大多了个小跟班,秦时鸥想赶走小负鼠,可小负鼠不走,藏在熊大身边。

熊大似乎很享受这种情形,装作没有看到秦时鸥驱赶小负鼠,无辜的扭头看向四周,但它不断掩护小负鼠的行径,暴露了它的意图。

秦时鸥注意到这点之后,就没有再驱赶小负鼠,他明白了熊大的意思。自从来到渔场,熊大是没有朋友的,而且屡遭欺凌,现在这小负鼠愿意跟着它而且和它一起玩,它已经接受了这么个伙伴。

尽管,在小负鼠的心里,熊大不是伙伴。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秦时鸥给了熊大几颗树莓,让熊大转手给小负鼠,这算是确定了两者的关系。

尼尔森也劝说道:“没什么,负鼠一般寿命很短,三四年是极限,所以养育它一段时间也没关系,说不定熊大玩够了还会吃了它。”

秦时鸥瞪眼道:“熊大不是这样的人——啊不,熊大不是这样的熊,这是它的小伙伴了。”

这样,山没爬多远。队伍增加了一个新队员。

顺着河流继续往上走,在一处拐弯的地方,一群驯鹿出现了,这群驯鹿大概十余只,最大的一头公驯鹿的角得有十来个叉。体长一米二,体高一米多,是个大家伙。

平时没人上山打猎,这些驯鹿也不太怕人,尼尔森走出来的时候,它们抬头看了一眼又低下头继续在河边觅食苔藓。

虎子和豹子看到驯鹿后精神抖擞起来。但没有秦时鸥的命令,它们也不敢主动出击,熊大看了一眼就不再感兴趣,回头和自己的小伙伴一起玩。

最高兴的要数毛伟龙了,他举起雷明顿。想起这枪不适合远射,又放下枪口,激动的问道:“怎么样,开打吧?”

秦时鸥也想猎一只驯鹿,他看好莱坞电影,北美老猎手们喜欢在家里挂上一个驯鹿头标本,他的渔场还没有呢。

尼尔森摇摇头,道:“不是时候。而且这里面没有大鹿,还是算了。”

“啊,不猎啊?”毛伟龙有些失望。

尼尔森解释道:“我们到了傍晚。准备扎营的时候或者扎营之后再去猎鹿猎野猪,否则怎么能爬到山顶?再说,这鹿群最大的一头鹿才有八个叉,连十叉的大鹿都没有,猎了没用。”

这样,一行人只好继续往上走。

隔着河流。这边是背着钢枪的人,那边则是觅食的鹿群。双方对视了几眼,然后相安无事。一方赶路,一方觅食,井水不犯河水。

与鹿群错开之后,毛伟龙忽然感叹一声:“妈的,这就是传说中的人与野兽和谐相处吧?”

加拿大很多鹿群,从小长大没见到人类捕猎它们,所以它们对人类没什么戒心。当然,如果是族群被狩猎过的,那就机灵多了,看到人立马逃跑。

绕过河段拐弯的位置,尼尔森放下背包开始采集一种半米多高的草本植物,这种植物根茎粗壮,分叉的枝上长着宽三角形的叶片。

一边采集,尼尔森一边介绍道:“这是紫萁,喜欢湿润的环境,在河道拐弯的地方常见,可以用来炒肉吃,味道还不错,如果晒干了腌着吃,那就更棒了。”

尼尔森采集了一大把装入背包里,一行人又上了路。

下午爬山是很累的,好在有两条狗和一头熊一头负鼠可以调戏,多了些乐趣。

时不时会碰上白靴兔、榛鸡、北美河乌之类的野兽和禽鸟,这时候尼尔森就不会放手了,只要有机会,就会出手猎杀。

碰到第一只白靴兔的时候,毛伟龙过于亢奋,端起雷明顿就是轰的一枪,直接将肥兔子给崩成了一片碎肉,熊大看了都嫌恶心。

毛伟龙这才知道自己被秦时鸥给坑了,打猎拿雷明顿不是自己找不自在吗?除非猎犀牛、猎大象,否则驯鹿、马鹿、麋鹿之类的大牲口,被雷明顿的一枪干上去也报废。

路上他们又碰到了好几拨驯鹿,果然,坎巴尔山上的鹿群有点泛滥了。

爬了一个多小时,一行人看到了一片斜坡上有山芹,就准备采点野菜顺便休息一下。

结果坐下没一会,熊大抽了抽鼻子,爬起来警惕的看着四周,喉咙里出低鸣声。

紧接着,虎子和豹子也跳了起来,锐利的目光盯着前方河道。

不一会,一只大野猪带着两个野猪崽子从树林里钻了出来。

和秦时鸥上一次遇到的那只蠢野猪不一样,这只野猪很警惕,它出了树林看到秦时鸥一行人,立马将四颗弯曲尖锐的牙齿给举了起来。

一看是护着崽子的母野猪,尼尔森也有些紧张了,带着崽子的野兽是最不好惹的,而且最多事,你就是不惹它,它也找你的事。

秦时鸥慢慢举起了滑轮弓,毛伟龙的雷明顿这下子有用处了,他也端起了枪,现在距离有点远,两百多米,雷明顿无法威,如果母野猪敢靠近,他就给它枪子吃。

那母野猪察觉到了危险,它哼哼的叫了两声,带着小野猪退回了林子。

这件事这么作罢,一行人没有追击,采完了山芹就继续往前走。

结果不一会,又碰到了一只加拿大猞猁,这家伙是虎子现的,猞猁蹲在一棵矮山毛榉上,体长八十来公分,披着棕黄交接的毛,好像一头缩小版猎豹。

尽管体长不大,可这猞猁身体粗壮,四肢粗长而结实,耳尖生有黑色耸立簇毛,两颊有下垂的长毛,身上长着短毛,毛上有斑点,目光锐利,很有一番杀气。

尼尔森示意大家慢慢靠近,伊沃森突然凶性大,他猛的冲上去,昂头对着猞猁吼叫了起来:“吼!吼!吼!”

猞猁本来就没想着动攻击,对手体型太大且太多,不是它捕猎的对象,这样被伊沃森吼叫着一惊吓,甩了甩黑色的小短尾,灵活的在树枝上跳动着,迅消失在了山林里。

此时他们已经顺着河道跋涉了二十多公里,恰好过了坎巴尔山的半山腰,海拔接近四百米,尼尔森看时间已经是下午四点半,就决定该找地方扎营了。

要不是这只猞猁的出现,他还没意识到现在已经深入山里了,如果只是他一个人无所谓,可现在他带着的三个人,秦时鸥还好点,伊沃森傻乎乎的,毛伟龙是大少爷,要是继续往前走,出什么事他可护不住。(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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